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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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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梦里飘向你(23)

FLOWCHART。

第一层:他说,知道了。

有两种可能,分两个枝,用甲乙代替。

甲:知道了=知道我就是SOMEONE。

乙:知道了=知道我是SOMEONEELSE,而展辉是SOMEONE。

先走甲枝。又有两种可能,又分两枝,用AB代替。

甲A:他对介绍DATE很感兴趣,马上就来联系我。嗯,这一枝不好,砍掉。

甲B:他对介绍DATE不感兴趣,再也不来联系我了。嗯,这一枝也不好,砍掉。

再走乙枝。又有两种可能,又分两枝,用AB代替。

乙A:他对我很感兴趣,马上就来联系我。嗯,这一枝好,保留。

乙B:他对我不感兴趣,根本不来联系我。嗯,这一枝不好,砍掉。

才走了两层就全都砍掉了?白搞。

噢,好烦人啊!

他到底在想什么?都两天了,还没有一点音信。也许展辉搞砸了,让他以为我是SOMEONE了,而他本来是对我有意思的,一听说我要为他介绍一个SOMEONEELSE,便心灰意冷,心烦意乱,心如刀割,当然就不会来联系我了。

见鬼!

小兰把事情搞砸了,叫她去说,不就是看在她跟他熟悉的份上吗?她却叫展辉去说。男人怎么能当媒人?你没看见“媒人”的媒是个女字旁吗?那不就说明媒人天生就是女人做的吗?男人笨嘴拙腮的,叫他们去骂人还差不多,叫他们去做媒—,哼,连那个“女”字旁都没有,还不搞成“做某”了?

真正是“做某”啊!这SOMEONE来SOMEONE去的,不都是在“做某”吗?

展辉的“某”做得好,做到没人知道“某”是谁,谁是“某”的地步了。

一着不慎,全盘皆输。

且慢,你怎么知道他是把我当成SOMEONEELSE了?展辉又没说自己就是SOMEONE,他不明明白白说了是SOMEONE在BUGGING他吗?那他肯定不是SOMEONE了,难道SOMEONE能自己BUGGING自己?

嗯,扳回局势。

局势啊局势!

光在思想上扳回局势有什么用,关键是要跟他接触,要能有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不然的话,只能是未庄老乡一个—-正宗阿Q的正宗同乡。

受不了啦!无休无止的等待,悬而未决,我要崩溃了。大哥,你到底在想什么?多少通个气吧?行还是不行,你发个话吧。

行,我就—什么也别说了。(大功告成了还说什么?)

不行,我就—什么也别说了。(功亏一篑了还说什么?)

再给他写EMAIL?该以什么口气写?用什么借口?别搞得像HARRASSMENT一样。

并没到完全无望的地步啊,只不过暂时没回信而已。

NONEWSISGOODNEWS!

不要忘了,美国也是有未庄的。

给他三天时间,如果三天过了,他还没回音,我就再发一个EMAIL,就以SOMEONE的口气发。如果他还是没回音,我就—-

再给他三天时间,如果再三天又过了,我就再再发一个EMAIL,就以SOMEONEELSE的口气发。如果他还是没回音,我就—

去他的了!

主意定了,浑身轻松,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三天三天又三天吗?过了这九天,一切搞定。

老贺先耐心等待则个。

过了一天。(还有八天呢,不慌。)

又过了一天。(还有七天呢,不慌。)

电话来了!

HELLO?

是贺小姐吗?

是他!终于来了!呼吸,深呼吸,深深呼吸,深深深—-

(再深就深不得了,胸部都快提得盖上脸了,够深的了)

天啊!我该用什么口气来说话?幽默?他会不会觉得我—轻浮?不在意?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在意?庄重?嗯,庄重好,千万要庄重。

是我。您哪位?

(装得够重的吧?)

我徐达伟。

(拜托,可不可以不要把神的世俗名字说出来?)

噢,是—BINSLEY先生啊?

(该死!神的英文名字仍然是世俗的名字,听上去那么—荒唐。)

你周六没什么事吧?

心跳加速!

到底是神!跟世俗人等就是不同,没那些花花招式,直接切入正题。如果现在聊什么“今天天气哈哈哈”,那就太—-世俗了。

周六?我没—-噢有—-啊没—-我是说—NO—我有—-噢—不对不对—-我是说—YES—我没—

(天啊!都是被这该死的反义疑问句闹的!到底该怎么回答?是YES,还是NO?

Aren’tyouastudent?

Yes,Iam.

No,I’mnot.

你不是学生吧?

不,我是学生。

是的,我不是学生。

糊涂了,糊涂了,彻底糊涂了。)

那你十二点在HANKSPARK等我,我们一起吃午饭,行不行?

神啊!你真英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YESORNO,你都知道,你一下就知道了。谁要说你不是神,我跟谁急!

行,太行了!

(嗯,这最后一句好像装得不够重。管它呢,反正已经约上会了,重不重不重要了)

穿什么?穿什么?穿得—庄重一点?别让他把我当成了SOMEONE。等等,他这是在约会吗?还是在约见媒人?应该是约会,如果是约见媒人,是不是会说“请把你的那位朋友也带上”?但他没说,说明他是在约会我。

那就穿—性感一点?中午约会,嗯,好像还没有过。在中午的阳光下,穿什么最好?应该是浅色调的,配我深色的汽车,飘逸的长发,挺胸收腹,亭亭玉立地往汽车上那么一靠,15度角,曲线毕露,但又不撅屁股。

戴墨镜?戴个也行,毕竟人人都说我戴墨镜很出彩。算了,还是不戴吧,秋天的太阳,光线也不是太强烈,别搞得像明星似的,月亮下都要戴墨镜,人家那是怕暴露身份,我这是怕啥?再说,他是神,不是狗仔队。

还是别打扮太出色了吧,不然的话,以后的打扮会相形见绌,给他一个越来越糟糕的印象,让他有“当初被你骗了”的感觉。应该循序渐进,一天比一天打扮得好,让他有老头子啃甘蔗—越啃越甜的感觉。

(看来老头子啃甘蔗,都是从最嫩的那头啃起的)

还是让命运来决定吧。配置七套服装,抽签决定。

周六,穿上命运给选择的服装,开车,到HANKSPARK。

谁说世界上最难熬的莫过于等人?

纠正一下:世界上最难熬的莫过于等神!

神终于来了!

兰衬衣,牛仔裤,衬衣扎在裤子里,小腹不是飞机场,是—我家那个浅底炒菜锅,炒青菜的时候嫌太浅,煎鸡蛋的时候嫌太窝,老早就扔了,难道被他捡去了?捡去就捡去,捡的当买的,干嘛藏裤子里头?

正午的阳光从上到下直射在他脸上,把高地抹平,把凹处填满,还随处涂抹上斑斑汗光,皱纹耀武扬威地钻了出来,不看地点,不分场合地点缀着他的面孔。

这是他吗?还是他—-爹?他—叔?他—舅?他—二大爷?

一定是我自己搞错了,他在电话里说“我徐达伟”,我肯定是没把他的话听完,他说的一定是“我徐达伟—他爹啊!”

(老头子啃甘蔗?谁叫你瞎说的?应验了吧?活该!)

你的车跟你很相配!

(这什么话?这难道是一个神应该说的话吗?这—就算是他二大爷也不应该这么说话吧?)

吃饭了吗?

(废话!约好了一起吃饭的,还问我吃饭了没有,你当我有病啊?)

没吃就一起去吃吧,有家sandwichshop,挺不错的—-

转身。看见他的后脑勺。

妈呀!救救我!

艾米:梦里飘向你(24)

地方支援中央?

这是谁想出来的比喻?不贴切,十分不贴切,对所有秃顶男人都不贴切。

应该是地方包围中央,更确切地说,是地方搞垮中央。军阀割据,地头蛇猖獗,各霸一方,只顾自肥。中央南水北调,东粮西运,还是无济于事,成了光秃秃一片。

地中海?

这是谁想出来的比喻?不贴切,十分不贴切,至少对他来说不贴切。

地中海,地中海,顾名思义,就是地中的海。四面都是陆地,只有中间是海。但海是高出陆地的吗?陆地是低于海平面的吗?搞反了吧?

更像是富士山,靠近地面的山坡上长着茂密的草木,越往上,草木越稀少。到了山顶,就只剩下白雪皑皑。

为什么山顶不长草?

高处不胜寒。

不高不高,他似乎跟我差不多高。

人老。个矮。头秃。

强言欢笑。约会要礼貌。

我带你去一个sandwichshop吃午饭,那里的sandwich是全城最好的。

(怎么个好法?难道吃了就能让你把头发长出来?还是能增加身高?返老还童?)

但这邀请令人无法抗拒。

嗓子仍然是磁性。

音色仍然是迷人。

态度仍然是亲切。

话语仍然是动听。

吃就吃吧,一起吃个午饭也不能算是答应嫁入徐家,大不了闭着眼睛吃,吃完各付各的帐就是了。

排队。

他站队里,我站队外。拉开距离。

人们异样的目光,如芒刺在背。(或者人们是在看我背上的芒刺?)

你想吃什么?

(很殷勤,完全是约会男人的讨好式殷勤。神呢?我的神呢?)

我没在这里吃过,你随便帮我点一个吧。

行。

唉,这找对象的事,不就跟这点餐一样吗?你想吃的,店里却不卖;寻遍菜单,找到了一个看上去还算合胃口的,拍板,点餐。等端出来,完全不是你想像的那样。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只好在心里赌咒发誓:再不来这家了!

但下次到了另一家,情况还是这样,兴许还不如这个,连菜单上都没有能提起你兴趣的东西。点一个差强人意的,吃得不舒服,还把胃给吃坏了,留下终生的疾患。

爱情像点餐,靠的是运气。

就当它最后的午餐吧。一旦知道是最后一次,就什么都能忍受了。

火车座,面对面,距离被拉近,差距被缩小。高高的椅背,隔断了他人的视线,也将他人隔在视线之外。温文的背景音乐,低徊,飘逸。客人窃窃私语,侍者轻轻走动。

私密的气氛。

和平谈判最好在这里的火车座进行,不要说国共两党终究还有些共同利益,就算是布什跟宾–拉登,一旦塞进这火车座了,也能把双方的关系给坐融洽了,兴许就能坐出一个世界和平来。

晕黄的灯光,柔和的光线。

对面的他,脸上的汗光不见了,皱纹逃之夭夭。鼻子高了起来,眼窝凹了下去。眉毛很浓很长,长得能给眼皮投射阴影。眼睛很大很亮,亮得像弟弟的小宝宝。而他的眼光—太独特。专注?幽深?绵长?

你的眼睛—看人的时候—

噢,对不起,是不是让你不舒服了?

嗯—有点—不习惯—

别害怕,我不是故意的。很多人有这样的感觉,觉得我在盯着他们看,其实我没有—我只是—这是以前练功养成的习惯—-

噢,你练过—盯人功?

呵呵,哪里有盯人功?练功需要全神贯注,师傅就叫我盯蜡烛—-盯那飘动的火苗—要练到目不转睛—心无旁扰—泰山崩于眼前而眼不眨—-

我是他眼里的蜡烛,我的火苗在飘动。我的轻轻一飘,在他眼里都像一段长长的电影胶片,捕捉了我在每一瞬间的位置变化。常人只能看到我从一个位置飘到另一个位置,像播放的电影,一切只在瞬间完成。但在他的视界里,却是无数个画面组成,除了起点和终点,还有许许多多过渡画面。

这可是真本事啊!我也想学!

行啊,有空了我教你—-

(可我练会了是用来盯—帅哥的)

他凝视,他微笑,他的眼神洞穿一切。他不仅能捕捉过渡画面,他还能捕捉过渡心思。

垂下眼皮吃sandwich,看你能盯出个什么来。

sandwich带点甜味,手工很不错,赏心悦目。

看来还有点审美能力。

(吃饭吃到审美的地步了,这人的生活质量就不是一般的高了。第一,他在物质上已超越了只求温饱的阶段;第二,他知道什么是美;第三,他能将美的概念运用在生活当中。一个连吃饭都讲究审美的人,他在爱情当中—-,当心,他是能捕捉过渡心思的人!)

上我家去坐坐?我今天要洗卡车后箱,准备感恩节去外地看朋友。

(更像个约会男人了,而且是个过于热心的约会男人。神会这样做吗?当然不会。神是来无影去无踪的。神是被人仰望的。神没有家。神也不会邀请世俗之人到他家里去。唉,一句话,神就不该来约会。不答应约会,他就永远是我心中的神。一旦答应了约会,他就变成人了,更何况是一个老—这字有点说不出口了—真奇怪—他的年龄仿佛可以随时加减八到十五岁)

盛情难“去”。

去就去吧,还能把我吃了不成?总不能说去趟他家里就等于我答应嫁给他了吧?

还是那个湖。还是那条路。还是那幢房子。还是那些树。

感觉又回来了。

参观一下吧?上次来可能没看清。

(哇,人精啊?上次来的确没看清,所有的印象,都像是醉酒朦胧,雾里看花)

家里的东西都不新,但没有陈旧感。很多字画,playroom里摆了一整墙的紫沙茶壶,放茶壶的架子很简陋,但茶壶的工艺却极其考究,简陋的架子配着考究的茶壶,便不觉得简陋,反而显得很古朴,又不失生气。楼下是木地板,楼上是地毯。地板地毯都旧了,但在他家就是历史,不是缺点。

你好多的—-字画啊!

都是朋友送的。

楼上。主卧室。推开门,扑面是一幅很大的油画,金色的画框,画上是一个裸体女人,黑色齐耳短发,坐在床边,背对著门,一丝不挂,但没有淫荡的感觉,很宁静的姿态。她的背部线条柔美优雅,斜肩,上背有曲线,皮肤细腻白嫩,柔和的牛奶白。她就那么慵懒地坐在那里,好像是刚和丈夫作完爱,坐起来准备穿衣服的样子。

不是爱中的激烈,而是爱后的温馨。天堂里的家庭生活想必就是这个情调。

哎呀,你卧室挂着裸体画呀!

朋友送的。(脸红,尴尬。该我盯他蜡烛了!)

你不是说要洗车的吗?

噢,我们去楼下。

大门旁边有个水龙头,他用根长塑料管子接水,到车库外的水泥地上洗车。

不远处,拴着一只小狗。

一见钟情!

小狗很精神,眼睛很亮(像他一样),很精灵的样子,尾巴象松鼠,毛绒绒,金灿灿。她的皮毛是棕褐色,闪著健康的光泽。抚摸她,手感好得令人心里发抖,那么光滑,那么柔和,真想把她搂在怀里。她对我很友善,特开心,蹦跳欢悦,快活地汪汪大叫。

他歪着头,看我和小狗,不时往我们附近浇点水,吓得我们蹦跳躲避,他便顽皮地大笑,露出他洁白整齐的牙。他的开怀大笑很年轻,像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大自然的孩子。

他给车里车外打洗车液,擦洗过后用水龙头冲干净。外面的泡沫冲掉了,里面的脏水都积在那。怎么把那些水倒出来呢?

看我的。

只见他上了架驶室,往后山开去。车一上坡,水就都流了出来。

他开回来,冲水,上山。车一上坡,水就都流了出来。

来回几次,车洗净了,晾那里,等干。

我提议:我们去看电影吧。

行。

BridgetJone’sDiaryII。爱情喜剧片。胖胖的单身女子Bridget的约会故事。

Bridget要赴约会了,穿什么内裤去呢?穿紧身的呢,晚上如果做爱不够性感;穿性感的呢,又不能显身材,搞不好连做爱的机会都没有。Bridget抓耳挠腮,憨憨的,煞是可爱。

他开心地笑。

他侧面的笑容迷人极了。

艾米:关于’梦飘’,兼谈艾园2009

原来是打算生“虾头妹妹”之前就把“梦里飘向你”写完的,然后由发贴人按一周三集的速度贴完,免得大家看到半路突然断了气。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如愿,不得不停了近两个月,先抱歉一下。

我准备从下周起继续上贴“梦里飘向你”,先保底每周上一集,争取每周上两集,然后过渡到每周上三集,恢复以前的速度。

从时间方面来讲,有孩子跟没孩子时,真是大不一样,有两个孩子跟有一个孩子,又真是大不一样。从前我可以回复每个跟贴,但现在我就没这个时间了。我仍然会看每个跟贴,但不再有时间回复,请大家理解。

我能有时间写故事,除了我这人做事手脚快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家里人和艾园人的支持。

原来打算这学期送黄米去上DAYCARE,因为家里新添了个小丫头,奶奶和太奶奶照顾不过来。但爷爷自告奋勇来照顾黄米,说上DAYCARE容易生病,感冒啊,腹泻啊,红眼病啊,白白让孩子多受些罪。人家没条件的,那是没办法,咱们家放着这么多老家伙不用,还要把孩子送到DAYCARE去受罪,那就太没道理了。

这两年多来,黄米的确很少生病,而我们附近几个上DAYCARE的小朋友,的确比黄米生病的时候多,家长要请不少假,小孩子也很遭罪。有个小朋友,跟黄米差不多大,似乎三天两头在生病,呆在家的时间不比黄米少多少,但上医院的时间比黄米多很多。他家长无奈,曾把孩子放在我们家,早上送来,晚上接回去,像上DAYCARE一样。

米爸不用坐班,我的运气也不错,在美国遇到的两个BOSS都很人道主义,以前那位BOSS让我中午回家给黄米喂奶,现在这位同意我只到单位上半天班,下半天在家工作。我的工作主要在电脑上完成,每做完一点就可以传给BOSS看,所以他对我绝对放心,知道我即便是在家里,也一定会保证工作效率。

前段时间“虾头妹妹”爱“吵夜”,白天睡得迷眼不睁,夜晚就精神抖擞,曾经到了非得米爸抱着半夜弹琴不可的地步,不知道是怎么开的头,反正米爸一弹琴她就安安静静地听,一停她就瞎哭,奶头塞嘴都没用。

米爸自我牺牲,说他来哄“虾头妹妹”,叫我们大家都去睡觉。但他在那里弹得叮叮咚咚的,谁又睡得着呢?所以大家都起来陪着熬夜,第二天全都跟着“虾头妹妹”一起睡大觉。

这样晨昏颠倒地过了一段时间,每个人(除了“虾头妹妹”)都受不了啦,白天无论睡多少觉,都抵不过夜晚一觉,又听说小孩子夜晚不睡就不长个,于是大家决定造反,要把“虾头妹妹”的坏习惯“别”过来。大家振作精神,白天不睡,也不让“虾头妹妹”睡觉,抱着她推着她到处玩,睡着了也把她搞醒,总算把她“颠倒”过来了。

回到“梦里飘向你”。

有人说“梦里飘向你”是我的转型作品,说得这么“文妥妥”的,仿佛很懂文学创作一般,又仿佛我在搞文学创作一般。其实我只是在码字,在讲故事,还没开始文学创作,也不打算进行文学创作。像那种“十年磨一剑”,“闭门三年,终出一书”,或者写完了又修改重写,“三易其稿”的事,我是不会干的。不管那样写出来的东西算不算得上文学,至少那种搞法是把自己的写作当成文学创作在对待。

我是学文学出身,中外文学史被迫看了多遍,知道古今中外一些作家的生平和作品,也知道同学朋友熟人中一些有志文学创作的人的生活状况,看了太多把文学创作很当一回事、甚至把毕生精力奉献给文学创作的人的故事,把我看得无精打采,对文学创作没兴趣了。

所以我只是在码字,为我的知傻们码字。有那么一个故事,我码起来不费什么劲,也有人喜欢看,甚至能帮助某个网友度过一个难关,于是我就码出来。

我码故事,都是随着故事走,随着人物走,根本不存在“型”,也就不存在“转型”。如果你觉得我写的某个故事“风格”跟以前不一样,“文笔”跟以前不一样,那不是我在刻意改变我的“风格”或者“文笔”,而是因为故事本身不一样,最重要的是人物的性格和活法不一样。

有人诘问道:你说你写的东西不是文学作品,那为什么你又沾沾自喜地把那些称你写的东西为“文学作品”的文章贴在你博克里呢?

我发现有些人的脑子就是这么一根筋,总认为一个人在自己博克贴什么,就表明她百分之百赞成什么,仿佛一个人必须对任何一件事都拿出一个价值判断一样。但我不认为我有责任对任何事情都做个价值判断,刚好相反,我对很多事情采取“知道了,NOCOMMENTS”的态度。我无论是自己码字,还是转贴,都只是告诉你:有人在这样说。

我赞成不赞成某个转贴,我会直接说出来,如果我没说,那就很可能是因为我还没形成意见,还在存疑,或者觉得用不着评论,至少是不用作价值判断。

还有的人总认为我选谁做我故事的主角,那就说明我百分之百赞成这位主角。如果不幸我的主角撒了个谎,或者搞了多角恋,他们就怒了:你在提倡撒谎!你在歌颂多角恋!

他们那小脑筋就转不过来了:你为什么要写这么一个故事?

我发现这种脑子一根筋的人特别爱用“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之类的格言来要求别人,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希望别人都能容他们那样的人,他们见不得那些跟他们活法不一样的人,哪怕只有一点点不一样,他们都见不得,总想把别人都变成他们那样的人,那就世界大同,皆大欢喜了。

大家可以注意观察一下,看我说的这个现象是不是很普遍。我写每个故事,都有人看得很生气,气得冲上来批评我质问我:CAROL怎么可以从网上学跳拉丁舞?可以封艾米为狂想帮帮主了。静秋为什么不为老三生个孩子?海伦怎么可以帮老板打飞机?安洁怎么老是把什么事都告诉别人?小冰太“作”了。石燕为什么不对卓越好一点?

这只是故事里的人,你就生那么大气,恨不得把每个人物都“别”过来跟你一样,那要是生活中你遇到这些人,你又该怎么办?要别人每个人都“海纳百川”,容忍你的批评指责?

对于生活,我是个体验派。我的一生,是一种体验,你的一生,也是一种体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种体验。无所谓我的体验比你高一等,或者你的体验比我高一等。我码故事,也是一种体验,体验别人的生活,丰富我自己的体验。我喜欢某类故事人物,但我不会因为另一类的故事人物生气。

有人说我很维护我故事里的人物,不允许读者批评我故事里的人物。其实读者批评我故事里的人物,我并不CARE,网上这么多人骂我本人,我都不CARE,又怎么会CARE你骂我故事里的人物呢?

我在乎的,是你的观点正确不正确。

如果你说的只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个人看法,我不会在乎。比如有人说我写的“山楂树之恋”无聊,他不喜欢。对这样的意见,我不会在乎,更不会反驳,人上一百,种种色色,他喜欢不喜欢一本书,是他的权利,是他的个人好恶,且不说我改变不了他,就算改变得了,我也不愿意花那个时间。我把所有的人都改变得跟我一样了,那我还怎么成其为我呢?岂不是扔进人堆里就找不出来了?

但如果有人说“石燕既然准备离开卓越,就不该把孩子生下来,因为没爸爸的孩子不会幸福”,或者说“别总是‘孩子孩子’的,那只是个胎儿,胎儿不是孩子,打掉没什么”,那我就可能要出来反驳了,因为这种观点不正确。如果你在别的地方发表这样的意见,我不会追到那里去反驳你,但既然你是在我的博克就我码的字发表这样的看法,我当然要反驳你。谬误就像我眼中的砂,而我的眼睛是揉不得砂子的。

有人不赞成我对待不同意见的方式,但当黄颜问她“艾米对待不同意见究竟是什么方式”的时候,她又答不上来.我自己来把我对待不同意见的方式总结一下:

1、如果你的跟贴没什么观点或内容,就是上来骂人找岔的,我可能在第一时间就删你的贴,赶你走。你不要指望我会允许你在我的博克拉屎拉尿,我不在乎别人说我心胸狭窄不狭窄,如果一定要允许别人在自己博克拉屎拉尿才算“心胸宽广”,那么我封小泥山为“心胸第一宽广者”,因为她公开声明欢迎别人到她博克拉屎拉尿。我建议你有屎尿要拉的时候,就到她的博克去。一个人不去一个欢迎TA的地方,却要赖在一个不欢迎TA的地方,如果不是白痴,就只能是变态.

2、如果你的跟贴跟我码的字没关,只是来指教我如何做人的,那么我可能会删你的贴,并宣布艾园不欢迎你。对这种上门干涉我活法的人,我是坚决不留情的。我认为只有白痴才会闯上别人的门去指教别人如何做人,你不想我叫你“白痴”,你就别上门来指手划脚。

3、如果你是在评论我码的故事,那么请你想好了再发言,并做好被人反驳的准备。你不要指望你老人家一开言,就得到艾园上下一片喝彩,至少是没人反砸。艾园的人都是有头脑有主见的人,即便是我写的贴,他们不赞成也不会昧着良心说赞成。

你受到反砸,完全可以再砸回来,只要你是在讲道理,砸多少次都没问题。但如果你被反砸了几把(往往只一把),就理屈词穷,放下争论的话题,转而批评艾园“搞文革”“大批判”“不允许百花齐放”等,那你就要被驱逐了。

一句话,如果你受不了反砸,就别想着砸人。

有人抱怨说,在艾园发言都是提心吊胆的,生怕说错了话被人反砸,感觉很不爽。我觉得这是一个好现象,说明你开始说话动脑子了。你在一个以“宽容”为名纵容愚昧谬误的环境里生活得太久,所以你还不适应坚持真理的做法,但你必须学会适应,因为世界变了,不再是那个愚人当道、蠢人得意的世界了。你要想发言不提心吊胆,只有两条路可走:

1、你离开艾园,到那些不坚持真理的博克去,你在那里说什么都不会有人反驳。如果你说点反艾的话,还能得到上下一片喝彩。

2、你提高你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说话说到没谬误没漏洞的地步,自然就没人反砸你了。

对艾园来说,2008年是一个“维权反伪年”。我希望2009年不再遇到那么多侵犯合法权益的人和事,也不要冒出那么多伪善伪真伪美伪高雅伪友谊之类的人和事。

但希望归希望,现实归现实,如果现实就是仍然有人侵犯合法权益,或者有人仍然热衷于任何一种“伪”,艾园一定继续反击。

在此我感谢那些坚持在艾园维权反伪的知傻,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我自己得动手写那些反砸贴,就没时间码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