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由于哈罗德逃得不知所踪,所以威廉决定下一步要攻占温彻斯特,那儿是古老撒克逊王国的首都,即使英格兰首都已改为伦敦,但温彻斯特仍未失去作为英格兰中心地区的荣誉。
于是诺曼军继续往西行,一面寻找哈罗德,一面扫荡那些不愿发誓效忠,一意与他们敌对的撒克逊人。
“到底还要多久才会到温彻斯特?”
“再过两天就到了。”
“然后呢?如果攻下温彻斯特之后还找不到哈罗德呢?”
“那么我就先行到伦敦去加冕为英格兰王,再继续往北征讨。”
南丝沉默了好久,威廉以为她没意见,没想到她又突然开口。
“你还是在温彻斯特加冕吧!”根据历史记载,尽管征服者威廉王已经在伦敦的西敏寺举行过加冕仪式,后来还是不得不在温彻斯特再举行一次,既然如此,不如一开始就在温彻斯特举行加冕仪式省事一点。
“为什么?”威廉奇怪地问。
“因为我这么建议!”南丝没好气地说。
威廉无所谓地耸耸肩,如果这样可以讨好她留下来的话,他可以在温彻斯特加冕一次,然后再到伦敦加冕一次。
“你什么时候要再教我射箭?”
“你还想学?”
“废话,不想干嘛问你!”
“那就……”威廉略一思索。“今晚扎营用过餐之后。”
半个多月里来,由于威廉的坚持,南丝不得不与他共骑,白天占领他的大腿,夜里占领他的帐篷;偶尔心血来潮他会主动教她射射箭,有战事时,起初她都自愿陪同后军一起守帐篷,但几次以后,她发现根本没有人敢偷他们的帐篷,于是又忍不住跑去观战。
不是想看战争场面,而是想看威廉打仗的英姿。
说到威廉,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明明长得该死的好看,偏偏不爱笑,那天听到的大笑声好像是绝响一样再也不曾出现过,即使是在作战,也总是端着一张冷静得教人抓狂的表情,是生气或高兴仅能由他的眼色深浅变化来判断,但若是他把愤怒的心情直接流露于外时,大家最好赶紧跳上马逃之夭夭,稍慢一点只好十八年后再来叙旧了。
而且他虽然很体贴,抱她上下马的时候动作也很温柔,却老是当她是手下士兵一样说话,有时候听了真是让人不爽。
但他打起仗来实在是酷到不行,威风凛凛、所向无敌,绝对是会让她迷恋的典型,名副其实的征服者,甚至比她期待的更完美,如果是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她必定会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她不敢,也不能。
倘若可以的话,她真想把他带回家去作纪念品,但不必经过任何考虑她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
他这种英雄豪杰只有在这种混乱的黑暗时代才会这么出色,就像她这种聪明过头的女人只有在她的先进时代才能成为天才,如果对换过来,他们都只会是平凡的普通人而已。
“为什么叹气?”
南丝抬眸,因为仰头看他很累,干脆躺在他的臂弯里。“你为什么要侵略英格兰?”他的臂长胸阔,躺起来就好像睡在摇篮里一样,安全又温暖,舒服得很,睡午觉正合适。
“这不是侵略,而是名正言顺的继承。”因为她的措辞,威廉的眼色悄然加深,很明显地表示出他的不悦。“由于无子,我表兄爱德华曾应许我为英格兰王位继承人,当时哈罗德也同意奉我为王。两年前,哈罗德海难时也是我救了他,没想到爱德华一死,他马上翻脸不认人,所以我才决定用武力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可是你本来就对英格兰王位有野心,不是吗?”她又问,同时无意识地伸出手指去抚摸他的唇瓣。
威廉沉默了一会儿。
“我想建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王国。”
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二回与他共骑开始,每当他在说话的时候,她老是喜欢把手指放在他的嘴上描绘唇型。他知道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这种奇怪的习惯,因此虽然这样会使他说话不太方便,却没有刻意点破她,因为契斯特曾说过,任何她主动亲近他的行为都不能阻止,即使他不喜欢,也不能表现出不愉快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