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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终于对你的未婚妻感兴趣了吗?」早上接到表弟的共同度假邀请时,周盛威还没有这个感觉;但在晚餐之后,他很敏感的从一些细微的蛛丝马迹里察觉到不同,于是直接问道。

「我一直对她很感兴趣,所以她成了我的未婚妻。」

「少来。那是身为王家未来族长对未来夫人的兴趣,而不是来自你王子齐本人对女人的兴趣,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你这个人,不涉身分地位。」

王子齐只是笑笑,没有说些什么。月光偶尔投向客厅那边,孙湉湉正坐在那里,陪着祖母和一群伴妇们聊家常。也不见她有多么热络的投入贵妇聊天群里,似乎很轻易就被接纳了,不时有人会找她聊个一两句话,她都会微笑响应,却不主导话题,不说些引人注月的话,但也不会让人觉得她是在以三言两语打发别人对她的热情或好奇。

她会是一个很懂得让来客感到宾至如归的称职女主人。

「你的夫人似乎太安静了。」周盛威跟王子齐一样靠在阳台的扶手上,远远看着屋里女人堆的热闹,好一会后,说出观察所得。好奇问道:「她怕生吗?」

「不,她大概认为让别人畅所欲言,好过自己长袖善舞吃力不讨好。」

「哦?不怕被人掩了身为主母该有的万丈光芒?」

「我一直很清醒的知道我未来的夫人是位淑女,而非电灯泡。莫非你一直对此有相反的理解?」

「意思是,你们两人已经针对这方面讨论过了?你要求她低调?」

王子齐扬了扬眉,没回话。这种事需要夫妻两人特地讨论吗?她一个书香世家的小姐、受过最严谨闺训的人,待人处世自有其度,还用他来指手画脚?他可不是幼儿园老师,她也不是三岁小娃。这种问题实在不值得回答,所以也就不答了。眼光仍然投向自己的未婚妻,很称职的表现出一个未婚夫应有的关怀。

周盛威很了解自家表弟的说话风格,对于没有必要回的话、还没有定论的、或者心中尚有疑惑的,任谁跟他问了,也只有被随口打发的下场,

再怎么追问也没用。显然此刻他发出的好奇即是其中一种。没得到响应,也就无须追问,只要继续表达自己的看法就可以了。

他道:「你知道的,有些当家主母生怕自己在家族里表现得太退却,会给夫婿丢脸、会显得上不了台面,有失大家风范。相信你也清楚,安静有时候只是因为掌握不了局面,又不知道如何力挽,只好被压制着了,是怯场的表现。」他扬扬下巴。「你不觉得有几位女士望向令夫人的目光带着些轻蔑吗?」

「是吗?」丈夫的脸面是来自妻子在女人堆里的闲话维持的吗?真是有趣的论调。男人何时沦落至如此不堪的境地?王子齐好笑地想着。

「如果你适时的英雄救美一下,那么这次的度假之行,也就不算白白浪费时间了。」

「你今天精神如此不济,以至于眼力判断力低落,莫非是睡眠不足造成?」王子齐关怀的看了他一眼。

「我一点问题也没有,睡眠很足。你七点半打电话过来时,我早就已经醒了。」周盛威白了他一眼,继续说完自己要说的:「你把她带来,将

她丢给一群不甚相熟、只见过两三次的女人堆里,就算她应付得还可以,不需要你援手,你还是应该过去做一个英雄救美的表态。既然都带她过来培养感情了,总要有所收获吧?」

「收获什么?」随口问,漫不经心地。

「收获芳心一颗,保固期至少有十年。只消付出一点点小小的殷勤,多么划算。你还等什么?」半开玩笑的怂恿,心中倒不认为这个淡漠而自我的表弟会因为怜香惜玉而有所动作。不是说王子齐不懂怜香惜玉,而是眼前这位孙家千金还没有被放在太重要的位置上罢了。

周盛威以为表弟还会再等等,等他心情好、或者孙家千金处境明显不妙时,才会有所动作。不过,他猜错了。因为王子齐还真的在他说完话之后行动了。周盛威愣了三秒才开口:「嘿,去哪?」

王子齐已经跨过阳台的拉门,回头对他道:「去找她。」

「不会吧”真善心大发打算英雄救美?」

「我可不会这么往自己脸上贴金。」不知想到什么有趣的事,他眼中闪过一抹笑意,回答得很耐人寻味。

「怎么说?」周盛威虽不知道王子齐想到什么而笑,却没有跟着笑的心情,因为很显然王子齐是被他的话逗笑的。也就是说,他刚才所说的话里,一定有许多谬误的地方取乐到这家伙了。

「她不需要我的英雄救美。不过……」

「不过什么?」周盛威开始咬牙。因为他知道纵使他乖乖顺应王子齐偶发的恶趣味,被他吊着胃口,王子齐也不会大发善心的将答案给送出来。一点也没错。话说一半的王子齐就这么走了,另外一半没说完的话,浅浅的放在心中,像是在说给自己听。我愿意为了收获一颗有十年保固期的芳心,在此付出一点努力。

在前来度假之前,他把与未婚妻联络感情列在公事上首要,随时备注;因为常常会忘记,心中不想记。感情上如此排斥,所以更必须放在行

事历最显眼的地方,以大红字标示,以随时提醒自己。

而现在,他觉得舒服多了。

这样很好。

在博得孙湉湉的芳心之前,他已经先摆平自己心中一直以来的抗拒,理智和感情两端不再互相压制强迫,那么他的身体与精神就不会再有自相耗损的危机,这样很好。这三天的度假,他已经得到最大的收获。

「照理说,与人相约,提早三天两天邀请是常理,为什么姑爷竟会寸步不让?他不应是器量窄小的人啊……」孙月陷入深思。

「或许因为他一生下来就是王家最贵重的嫡长子,毫无疑问的未来家主继承人。他所受的教育宗旨跟佛教那位开山教尊相同:天上地下,唯我独尊。没有他主动恩准,谁来求他都会被刁难,以示他的权威不可侵犯?」听完今日小姐与王大少所有谈话的情况后,孙宜平对这位未来姑爷的观感差到忍不住冷嘲热讽起来。

「他不是暴发户出身的二世祖,不会养出这种无聊的习性。」孙月向来理智,不会将个人的情绪带入思考中。

「那可很难说,也许总有例外产生吧!」孙宜平也知道孙月说的有道理,但就是忍不下这口气。转头望向小姐,问:「小姐,妳怎么看?」

「他是个谨慎的人。」孙湉湉坐在梳妆台前,正拿着干毛巾轻轻抿着湿发上的水气。

孙宜平走过去,打开吹风机,帮她吹干头发。问道:「这跟谨慎牵扯上什么关系了?」

「婚姻是合约的一种。权利和义务、主动与被动、谁主谁次,都是不断协商出来的。今天谈的只是件小事,可是他并不希望因为轻易应允了这件小事,而致使日后失去强势的主导权。」

「难道他以为小姐会是那种控制欲很强的主母吗?所以要从现在开始防微杜渐?」孙宜平不禁怀疑起未来姑爷看人的眼光。她家小姐与世无争到就差没跑到荒山去当隐士了,全身上下哪里找得到一丁点权力欲的影子”

孙湉湉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眉头微锁,没有说话。

「小姐,妳在想什么?」

「我今天用错谈判的方式,制造了些麻烦。」叹息地道。

「意思是,姑爷之所以会如此寸步不让,是因为小姐谈判的方式造成?」

「我不小心让他太高看我了。」这令她很困扰。她没有太多与人交手的经验,难免在尺度上拿捏不好轻重,她真希望在跟王子齐交手之前有多

一些的练手机会,而不是新手甫一上路,就遭遇终极BOSS的青眼,无望的被一掌打挂,这对她实在不公平……可这又能怪谁呢?还是只能怪她。

二十四年以来的人生太过偷懒,放纵自己宅在家里弹琴刺绣,不喜出门交际应酬增加一些人心险恶的经验,以至于应付这类在商业上打滚的人士经验值低得近于零,才会在王子齐面前如此左支右绌窘迫难堪。唉……

「所以今天的一切全都是因为姑爷满意于他的末来夫人……呃……很厉害?而且想知道妳厉害到什么地步?」孙宜平很艰难的遣词用字。孙湉湉不语,微不可察的暗自叹了口气,什么话也不想说了。

此时坐在计算机前的孙月已经将今天的日记注事给登录完,还打印出一份拿到孙湉湉面前,报告道:「今天晚餐上见过约所有贵妇名媛名单我都建档了。贵妇们就不多说了,明后两天会跟着小姐一同玩的,都是陪着姑爷那几个朋友一同过来的女伴。这四位年轻女性都是出身世家的旁支,性格较为活泼,常常出没于各种名流宴会,知名度可与知名影艺明星比肩,一般民众对她们知之甚详,被媒体封为『终极贵族团』。这个团的组成人员皆是乐于亲近媒体的年轻世家公子千金,年纪介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之间。目前的领袖人物是柯立欣。」

「柯立欣?不就是今天晚上一直找小姐说话、笑里藏了几把小刀的那位?」孙宜平扬眉问。

「嗯。家世很不错,是报业龙头的千金。她的二哥柯立荣是姑爷的好友,看得出来她对姑爷相当有好感。」孙月点头。

「可惜不太聪明,又缺少手段,不然早就把咱的孙家姑爷努力变成她柯家姑爷了。只会对情敌酸言酸语,只能显示出她的小家子气。」孙宜平撇撇嘴。

「王大少没有将她列为未婚妻候选人的原因谁也不知道,不过我猜她一定曾经非常努力;努力而没有成果,难免心中气堵,所以才会做出不合宜的事。」孙月想了想,又道:「人跟人之间的缘分,是说不清的。美丽得那么耀眼的柯小姐,在喜欢她的人眼中是夜明珠的存在,而在不喜欢她的人眼中,只是一枚过亮的电灯泡,看了扎眼。或许王大少觉得她太亮了吧。」说完,笑了。

「反正我对这支电灯泡没有好感。」孙宜平哼道。她这个人就是主观,只因为看到柯立欣对孙湉湉的态度不佳,就此便再也没有改观的可能,决定讨厌到底。

「又不是什么相干的人,妳挂记着喜欢或讨厌,不嫌浪费力气吗?」孙湉湉将吹风机接过来,按掉电源,卷着电线收好。

闲话到此暂停,先办正事。孙月坐在床的一角念着明天的行程。

「明天早上六点在前厅集合,骑马去山上的马场。早餐备在马场的餐厅,开饭时间在八点半左右,所以我们还是在出门前先吃一点食物垫胃。

基本上一整天都是在马场活动,下午的活动分别是打马球及打高尔夫球。姑爷应该会打马球,到时小姐坐在一旁看着就行了。晚上直接在山上的山庄休息,会有按摩师过来服务,舒缓激烈运动过度的筋骨。」

「我们就不用请按摩师过来了。只是早上骑马两个小时,接下来就坐着看人打球,身子骨没那么疲倦。」孙湉湉说道。然后想了想,又道:「明天妳们也不必过去了,留在这里处理妳们自己的事吧。」

「这怎么可以!如果妳觉得我们两个都去显得太招眼的话,那去一个不就成了。」孙月明白小姐在想什么。

孙宜平接着道:「小姐,妳别多想。虽然这几个千金小姐今天『忘了』带贴身助理出门,可是我后来听到那几个小姐在晚餐之后跑去打电话,都说要叫助理火速赶过来。既然大家都有贴身助理作陪,那我们两个跟着妳,也就不会显得突兀了。」

孙湉湉并不是怕别人侧目于自己的排场大,才让两人不要跟着出门。

一则是因为她知道她们身上还有许多公事要做,没必要随时跟在她身边做些提杂物打伞的小事;最重要的是,她不喜欢别人拿看稀有动物的目光看着孙月两人。

孙月和孙宜平几乎是现代社会已经绝迹的家生子出身,是千金小姐身边的管事大丫鬟,而且还是聪明出色、学历傲人的那种。以孙家的低调,

这种事世家老一辈或许有所耳闻,却没有太多机会见识到,年轻一辈的就更不用说了;要不是因为王家孙家联姻,让孙家出现在众人瞩目之下,连带着许多事也被打听出来的话,谁会相信在这个年代还真有货真价实的家生子大丫鬟的存在,连已经连续五十年蝉联R国首富的王家,虽拥有四、五百年贵族荣光,到如今这一代也不再有家生子这一类人物的存在了。他们家族的公子千金们身边当然也配备了一堆人,保镖、司机就不用说了,甚至还有伴读伴玩的呢,不过都是从公司员工里聘请来的,或家族里的旁支挑出来的,全都是纯粹的雇佣关系,没有半点基于情义的相随。

所以孙月、孙宜平这两人在其它人眼中,就跟保育动物一样稀奇,也难怪今日一整天,两人都被贵妇们围着问东问西,扰得不胜其烦。这些人虽然不会失礼的将疑惑直接说出口,可是眼底的意思却非常容易解读,她们全身上下都在无言责问着:都什么时代了,怎么还有人那么奴性,自愿当别人家养仆人,去低人一等?

目光轻鄙的同时,却又对孙湉湉艳羡不已,恨不得自己也可以有这样的风光。

孙湉湉不喜欢那些人看孙月、孙宜平的眼神,更不希望两人受到委屈;虽然这两人的能力与个性都比她强悍太多,不会轻易被人所伤害,但不能因为这样,就对一切视而不见,不作处理。

「小姐,不管妳在想什么,明天至少要有一个陪在妳身边,妳抗议是没有用的。」孙月下巴微扬,明天的行程安排就此定下。

孙宜平点头,从镜子里和小姐的目光对视,道:「妳现在的心思只要放在姑爷身上就好了。他不好对付,就该全心去对付,别分心到无关紧要的地方了。其它的,有我们在呢!」

两票对一票,孙湉湉也只好妥协。承认三人之中,自己果然是最弱的那一个,想帮人都不够看。吁了口气,拿过梳子梳头,等会准备睡觉了。

孙月站起身,开始铺床、拍松枕头。沉默了一会,轻轻说道:「小姐,妳也别怪我们强势。之前……敏伦姐就是太顺着大小姐了,才会帮着大小姐瞒天过海弄出那些事。要是有个好结局也就罢了,偏偏变成那样伤了自身也坏了家族脸面。大小姐的将来不管过得是好是坏,心口都划着一道伤,再快乐也有限了……小姐,妳这一生,一定要平平顺顺的。」

孙湉湉怔怔望着镜中的自己,想到自家姊姊的事,总不免唏嘘。

「我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也不知道它到底比生命贵重多少,可是如果它得以身败名裂做代价的话,无论如何,我们一定会阻止。」孙宜平坚

定道。

这是个太沉重的话题,孙湉湉不想谈下去,以开玩笑的口吻转移道:「是啊,所以我最好爱上自己的丈夫,这一生就安全了,对吧!」

「……如果可以,还是别爱了吧,喜欢就好了。」生性理智的孙月一直是这么想的。「爱情」两字实在是太疯狂危险的字眼,尤其对小姐这样出身的人来说,她的人生,乃至于她对配偶的态度,都不应该被「爱」这个强力毒药般的字眼给污染。

「是啊。说的也是。」孙湉湉想了想,笑了。她心中向来也是这样打算的。

爱与不爱的问题,她从来没有担心过。眼下,还是让她想想要怎么喜欢上那个将会与她共度一生的男人再说吧。

那样的强势,心计又如此之深,要喜欢上他,实在很有难度呢。

「还好吗?」王子齐控制着爱马的速度,始终跟随在孙湉湉身边,与她并行。

「还好。我的骑术不佳,只能在这种速度中行进。你别委屈自己了,跟他们去跑跑吧。」

「不了,我陪妳。」

「我很慢的,而且我有宜平跟在身边,不会有什么事的。」

「我跟她,怎么会一样呢?」王子齐对她微笑。当然是不一样。算了,随他吧!

于是也回他一笑,专心驾驭,不说话了。

孙湉湉并不常骑马,身为书香世家的小姐,不擅长体能类活动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她极少在这种事情上用心。马术是贵族活动之一,学会基本的驾驭就算了事,从来没打算学精到足以参加马术比赛的程度。

她并不热中户外运动,可是她知道骑马这项活动肯定是王子齐热爱的活动之一,光是看他拥有专属的名种马便知道了,更别说王家的祖上本是以赫赫军功跻身庙堂,历代以来出了不少名将,对武术马术的娴熟专擅也是想当然耳的。

王子齐的爱马是纯种的阿拉伯马,栗色马身,肌肉贲扬,充满力量,纯黑色的马尾呈现健康的油亮色泽,蹄声轻快,显得精神奕奕,像是随时可以狂奔千里。此刻的小跑步对牠来说实在是难以忍耐的缓慢蹒跚,从牠不时嘶叫扬首来看就知道了。

与他同行的友人早就忍不住策马在山林间奔跑,其它女士也不甘人后的追了过去。

半个小时下来,孙湉湉已经远远落在最后头了,她并不急着跟上,很能悠哉的自得其乐,如果王子齐可以不那么充满绅士风度的始终跟随在一旁护花的话,她想她的心情会更好一点。东恒山群自古以来都属于皇家和贵族的狩猎园林,王家拥有其中的一整座山头。在王家的私人地界规画了这一条马道,环山而建,像这样悠闲跑马一圈大概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沿路都是千年未经砍伐的珍贵参天古木,非常原始壮观,没有一点城市污染痕迹。在这座受法令保护的山林里,除了自行车与马可以进来之外,任何会污染环境的现代化交通工具都是不被允许的。

在古代,这片好山好水是贵族的专属,一般人自然进不来,很好的保存了山林的完整,也逃过了工业时代对大自然的滥垦滥伐。后来环保主义成了全世界的共识之后,东恒山这片山群直接被政府立法为环保区,不得开发、不得破坏、不得污染。虽然不会强将私人土地征为国有,但若是这些大地主们哪天想要贩卖这些产业了,只能卖给国家环保署。

属于皇家的中心山群已经捐给国家,成为国家公园。而许多大家族因为不想付出大把金钱养护这些不能开发使用的土地,也早早将土地贩卖给政府;只除了少数几家财力雄厚的世家不在乎每年缴交高额的税金、不在乎持有的土地不能有任何商业开发用途,甚至还得雇请许多人巡山养护,仍然在东恒山占有一片好山好水,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王家的东恒山庄开发于二百年前,在七十年前山林保护法订定之后,法律也无法追溯既往,要求已开发的物产推倒消失,顶多发文要求不得污染环境。至于原先就存在的房舍、马场、球场等,只能维持现有的规模,

可以修整,但不得扩建。

孙湉湉昨天居住的山庄位于东恒山下,位于保护区之外,也是停放汽车的地方;山庄后方有座小马厩,而真正养马的大马场则在山顶上。此刻他们正放马往山顶跑去,清晨的阳光非常温和,穿过树梢的缝隙细碎的洒落下来,周遭都是阳光和着树木的味道,凉凉的,有点湿意,但很清新。

她忍不住深深吸气。转头对王子齐道:「这里空气真好,令人神清气爽。」

「这就是我选在清晨跑马的原因。他们那些一心只放在竞赛速度上的人,不会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王子齐点头。

又走了一段路,王子齐指着前方不远处道:「等会我们在那边停一会。」

勒马停下,王子齐已经下马来到她身侧,向她伸出手。她心中微诧,脸上保持着微笑的表情,让他扶下马。然后,她的右手就被他一直掌握着,再也没放开,被他拉着往一条小径走了进去。

「从这条小径走进去,有一片油桐花,现在开得正好,微风吹过,一片一片的花雨飘落下来,景致难得。」他走在她前方半步,右手上的马鞭不时扫过周遭的草木树丛,将可能藏匿其中的蛇虫给驱走。

孙湉湉原本还想回头看一下宜平有没有跟上来的,但这条小径实在不平顺,不小心走的话,随时有拐到脚踝的可能,加上又被他拉着手,只能跟着他的步伐行进,只好作罢。仔细侧耳倾听,没有听到后头的脚步声,知道宜平大概是留下来看马了。

当油桐花林进入视线之内时,正好风过,好大一片油桐花雨漫天洒落,像是下雪一般,拂了他们一脸一身。

开满花的树林里,漫飞的白色花瓣在阳光里飘落,将地面铺成雪色的地毯,蝴蝶蜜蜂穿梭其中,忽上忽下的飞舞,在阳光碎片里展现春天盎然的生机,美丽的景致让人不忍破坏,静静的看着,无声的加入其中,每踏出的步伐都小心翼翼,生怕惊扰。

他拉着她的手,在漫步走过花林之后,没有马上原路回转,反而更往山林深处走去,阳光似乎就停留在油桐花那处,不再移步,只是数步之差,景致瞬换。孙湉湉抬头往上望,枝叶太过茂密,将阳光完全阻隔在外,几乎透不进来,所以周遭变得很暗,地面显得潮湿,每一步都要踏得小心翼翼。当周遭的温度很明显的变得非常凉爽时,她听到了流水声。

「我们采些山菜回去,中午加菜。」在一片长满野生山苏、蘑菇、木耳、山葵的包围里,他终于停住步伐,回身对她道。边说着,边帮她将身

上沾着的花瓣轻轻拾落。

「可以采吗?」她记得这里是国家保育区,虽然是私人土地,但一草一木不是都不能轻易攀折的吗?

「当然可以。只是采一些,并非连根拔起,对植物本身没有伤害。妳以为这些野生蔬果给人类吃掉,或者给山里的动物吃掉,有什么差别

吗?」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只折迭成手掌大小的扁平环保袋,展开之后,竟有四十公分见方的大小,用来盛装一些山菜绰绰有余。

看着这么一个贵公子丝毫不显别扭的、行为极之自然的做出采摘山菜的动作,孙湉湉承认,自己有几秒的时间是处于不可置信的傻眼状态的……

非常违和的感觉,觉得这世界真的是……太神奇了……

终于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跟着他蹲身在一丛山苏前面,虽然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喜欢,但不介意试试看自己有没有采摘的天分,然而却是无从下手,生怕自己动作不好,造成了损害,所以有些羞赧的对他请求着:「我……没有采过蔬菜,你可以教我吗?」

「很简单的,这个只要将中间的嫩叶采下来就可以了。取十公分左右的长度折下来即可,不要使力扭它或者硬扯。」

他示范了几次之后,孙湉湉也上手了,跟着他在每一丛山苏间寻找嫩叶,都只采集几根下来,很快的将环保袋装了个半满。

「山上的庄园里也种植了一些蔬菜,供家里食用,没有喷洒农药,吃起来很健康,但比起野生的,总还是差了一些。所以每次有机会上山,我都会过来采一些回去。」将各种山菜采满了一袋之后,王子齐带着她到一条小溪旁洗手。接着介绍道:

「这山泉水来自东恒山主峰上的雪水,非常干净清冽,山庄上接了一条管线取水,专门用于煮食和泡茶。」

她闻言,忍不住双手接了一捧水尝尝,果然带着微微甘甜的味道。正想抬头对他表达一下自己的感言,却不料他竟凑过脸来,就着她还捧着水的双掌,将剩下不到一口的水给吮干……

他的唇并不炙热,她捧着山泉水的双手非常冰凉,可不知道为什么,当他的唇碰触到她的手心时,她竟然感到灼热起来,若不是向来肢体反应迟钝,怕不在一瞬间给惊蹦得半天高,竟只能瞠大眼呆呆望着他,她相信自己此刻看起来一定很呆……

「很甜。」他说了她原本想说的话……关于,对山泉水的评价。

她相信他的「很甜」两字绝对是针对山泉水而说,可是,她还是,无法克制的……脸红了。

完全的不知所措,尴尬得手足没个放处,脑部当机,无法应变。她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也知道两人将会在这一年内培养感情,更知道两人之间的行止愈来愈亲密是必然。

然而,所有的「知道」,不表示在实际操作时,能有得心应手的完美呈现。

她懊恼自己的呆若木鸡,心中更微微怨念着他的唐突……在做出这种调情的举动之前,就不能提早三天通知一下吗?!

她实在不擅长应付没有准备的事啊!

「在想什么?」他像是终于欣赏够了她木头的表情,毫不在乎她的表现只有「不解风情」四个字足以当评语,心情很好似的勾着唇角问她。

他笑得很温文,但她却觉得那勾起来的微笑弧度很刺眼。很勉强的让自己露出一抹客气的笑,道:「没想什么。我们该走了吧?让大家久等了不好。」

他点头同意,拉着她的手往回走,仍然是走在她前方一些,将杂草拨开,为她开路。孙湉湉默默抬眼望着他的背影,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他已经进入了未婚夫的角色,胜任愉快;而她,却还没有真正产生已经成为别人未婚妻的自觉。

眼前这个人,她至少要做到喜欢他。可是截至目前为止,她甚至对他仍然所知不多,何谈喜欢?

唉,太懒果然会有报应。眼下,这不就是遭报应了吗?

对于责任,他比她执行得更出色。对于这一点,说真的,她很佩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