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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月志

日期2008年4月25日

役女编号:J03

姓名:奉姁

休息了一个月(其实不满一个月哦)很快的开始了小娴所谓的「生活体脸之旅」。她帮我介绍工作,每个工作都是短短的两个星期,每天大

概只要花四个小时在工作上就可以了。小娴说因为我现在正在休假中,所以做这种类型的工作最合适不过了。

姑妈管家,我写到这里突然想到,我现在又不算服役中,有必要写月志吗?是不是应该等我下一个厨师工作开始时再写呢?这样比较合理吧?

愈想愈觉得有道理,所以姑妈管家,我这次写给妳算是慷慨大放送,毕竟大家亲戚一场,我要是跟妳斤斤计较就太没有亲人之爱了对吧?还有哦,上次那个大少爷的八卦,其实也没有什么啦,也不过就是!他其实是个很要求吃的人,虽然我对他的了解还不多,不过,我想阙家舌头最精的人应该是他了,可能他自己也不觉得吧,每次都跟刘总管说:「早餐一份三明治就好」,或是什么「请厨房送个中式(日式)饭盒

到公司」,再不然就是「厨房有什么菜,就送上来,不必问我菜单」。看起来很随便对吧?而且每次吃完饭后也没说什么话,不赞美也不抱怨,好像随便给他一块面包填肚子也行的样子。事实上,才不是那样咧!

不过,以上都只是我的认为啦,我也不敢保证说自己猜的准没错。我服务他的时间又不久,以后也没机会观察了。也许他其实真的一点都不

桃,都是我一个人在乱想。姑妈管家妳不要太放在心上哦。

啊!有五百字了!太好了,下个月见。

回复讯息

审阅人:奉总管

审阅日期:2008/04/27

月志注记:留件,不呈交奉主。

留件事由:1.本件纯属家书。2.此期间J03非服役期,无须呈交月志。

3.下次再提到「五百字」,以后就给我写五万字过来!

4.小姁,妳的坏习惯什么时候才会改过来?每次发表一点点看法,就要立即雅卸掉责任,妳到底是对自己的观察力多没信心?给我振作一点,听到没有!

说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奉姁对于工作的要求向来很简单,就是不要让她觉得太累就好。

「乐在工作」这个名词,对她来说,实在是个很奇怪的存在,但因为似乎绝大多数的人都觉得这句口号呼得很好,没人出声反对过的样子,所以向来合群的她也就不好强出头的指出这句话怪怪的,她没办法表示同意。

她就是一个这么合群的人。大多数人的主张,就是她的主张;大多数人会做的事,她就去做。这是一个群体的社会,合群是很重要的。小娴说她是地麻糟,很没个性,捏圆就圆、压扁就扁,软软的摆斓。对于这一点,她有小小的抗议过,与其说她是地麻糟,还不如说她像水。

《道德经》里面有说过:「上善若水」,听起来多有格调是吧?干哈硬要说她是一地什么什么的,多难听啊!

「奉小姐,地瓜稀饭可以起锅了吧?」一个年轻小伙子精神十足的跑到她身边,指着两大锅粥问着。

「再等一下,还得勾芡才算好了。」奉姁微微摇头。

「为什么要勾芡?这稀饭煮得够糊了啊。」

「还差一点点。」拿太白粉,加水,搅拌好,准备倒进大锅子里。

小伙子完全不同意,他觉得这粥已经煮到一百分了,不可能还能更好。拿了根勺子舀了一小口吃进嘴里―

「呼呼,好烫!好好吃,噢,好烫!」边吞边哀,赶忙倒了杯冰开水喝下,也不理会烫到的舌头,马上发表个人看法:「奉小姐,可以了啦!

快点快点,客人已经等很久了!」

倒进去勾芡,再搅个几圈,另一锅也相同处理。对小伙子道:「好了。」

小伙子一听,马上扬声对等在外头的人叫道:「已经好了,可以进来搬了。阿平、顺子,快点进来!」在他的叫唤下,两个身手利落的年轻男子跑进来,分工将粥抬到推车上,把粥香满溢的大锅子给送了出去。而原来发号司令的那个,就抱了两大包切好的油条与菜脯蛋跟在后面一起走出去。

奉姁拿出手帕擦汗。抬头看了下墙上的挂钟,现在是清晨六点半。她五点过来上工,负责煮粥,煮完后,接下来是她的休息时间。剩下的二个半小时工时,就等午餐时段发挥了。

这两个星期她打工的地方是一间位于大医院附近的小吃店。原来的厨手是老板娘李妈,但前些天不小心跌倒扭到腿,得休养上好几天才能回来上工,整间小吃店只剩下李妈的一个小孩兼两个养子在忙。完全没厨艺可言的三个小伙子,整天忙得团团转,却只是瞎忙的下场,本来还有几个主顾客的,在他们的「努力」之下,跑得半个也没有。也不知道奉娴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总之,她就是因为这样,来到这间小吃店支持。日薪一千,每天工作四小时,反正不缺钱,就暂且当一回廉价劳工吧。

今天是工作的第四天,每天早上过来煮一大锅粥,中午煮八道菜、一锅饭,就是她全部的打工内容。而她煮的菜,总是卖个精光,让三个小伙子再也不敢瞧不起那些看似平凡无奇的家常菜,连再简单不过的地瓜粥,都能让他们每每想起就流口水,真是不可思议。

肚子有点饿了,奉姁探头看了下外头三兄弟忙着招呼客人的盛况,等着买粥的人可真多呢,可能一下子就要卖完了。她无言笑着,转身走到蒸笼边,从里面拿出一条新蒸好的地瓜,很享受的吃起来。

七分材料三分工,向来是厨界的铁律。有好的食材,才有办法做出好吃的食物。这也是她会建议三兄弟早餐只以地瓜粥当主卖品的原因;他们家种了一堆地瓜,每天现采来煮粥,会让粥煮得又鲜又甜,好吃又健康,客人哪有不来光顾的?这么好吃的东西耶!

李妈家种出来的地瓜特别好吃,又甜又松软,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这几天她早也吃、晚也吃,怎么也吃不腻。所以她特地带了几颗地瓜回家,

打算找个地方种一畦,以后就可以常常吃到了。

「那是什么?」淡雅的声音问着。

在大医院的门口,院长亲自出来送客,一路将贵客送到大门口,正等着司机将车开过来。顺着贵客的目光,院长看过去。在医院的左前方,隔了一条大马路的对面巷子口,有一群人围在那边,排着队,像在等待买什么东西似的。

「那是、呃,那是―」院长完全答不出来。

一旁的院长秘书马上代为回答道:

「那是间小吃店,早上卖地瓜稀饭,满有特色的。我们里面的病人都买那家的稀饭当早餐吃。」想到早餐还没吃,肚子忍不住呱呱低叫了起

来。

「只是地瓜稀饭?医院里不是也有供应?」

「是啊,是有供应……」不了解状况的院长只能这么说。

这时三两个买了香喷喷地瓜粥走回来的病人家属正兀自闲聊,在经过他们时,正好谈到―

「……厚,平平是地瓜稀饭,医院有办法煮得那么难吃也就算了,一碗居然还要卖五十块,真是没天理!」

「对呀,其实如果煮得好吃的话,一碗五十块又有什么关系,可是偏偏难吃到爆,又不是在喂猪,这样乱煮是怎样。人家这个一碗四十块,好吃得不得了不说,还有加油条和菜脯蛋,多香多好吃呀!」

「大财团开的医院嘛,只想赚大钱,都嘛随便请人来煮,反正又不是他们在吃。」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小吃店以前做得不怎么样,最近自从开始卖地瓜稀饭后,变得很好吃耶,应该是换厨师的关系吧。」

「对啊,等一下中午我们要早点过去,省得还要排队排那么久。」

谈话的人已经走远了,这时男子的座车也已经驶来,正等着主子上车。院长连忙打开车门,对男子陪笑道:

「阙先生,就不耽误你宝贵的时间了,刚才你所提的意见,我们会好好讨论,然后做成一份报告呈到你那边去。」

男子点头,上车。司机很快将车开走,离开院长等人恭送的视线。

车子转到另一条路后,男子对司机道:

「你去那个巷口买一份粥回来。然后,也去医院的食堂买一份。」

司机将车停在一边,马上领命而去。

他想,他应该是个非常不重口欲的人吧。回国后,可能是工作愈来愈忙碌的关系,他近来渐渐的不常在家中吃早餐,有时家里送来的午餐食盒,也都是原封不动的提回去。他常常忙到忘了应付肠胃的需求,而一旦错过了饥馋的时间,也就不特别想吃东西了。

他今天清晨五点半就出门,六点抵达医院,主要是前来探视一名住院的医院董事,陪他聊天与复健;老人家习惯早睡早起,对于能够起早的人特别有好脸色。为了日后接班计划的顺利,他趁早与这些大老建立情谊、取得支持是必要的。然后,顺便与医院院长开了个十五分钟的早会,提出他对医院新制度的看法。

抵达公司后,立即投入工作中,连先喝口茶的时间也没有,因为八点之后,还要陪父亲开一场跨国视讯会议。所有的数据他都得先行看过、整理过,以便随时应付客户的询问。一路忙到了十点,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不意看到小桌几上那两碗稀饭,才想到自己一直没有进食,整个早上只喝了三杯咖啡,却一点也不感到饿。

这样实在不行。他告诉自己,就算再怎么不饿,也不可以让自己一直空腹下去。中午还要陪父亲去见客户,为了迎合客户口味,吃的肯定是泰国菜。那种又酸又辣的东西很伤胃,如果不先吃点清爽的东西挡着,他恐怕很快又得胃痛了。所以他决定把这两碗稀饭吃了,顺便评比一下两家的差异。不过是稀饭,使用的是相同的材料,怎么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评价?问题出在哪里?

将两碗稀饭都放进微波炉加热,微波完后,决定先从医院买来的吃起……

他后悔了,舀了一口进嘴里,却迟迟吞不下去,最后还是吐在面纸上,把原来好不容易堆积起的食欲都给打消了。打算叫人进来把这两碗都处理掉,却又觉得如果没有也尝一口外面卖的地瓜稀饭的话,如何要求医院加以改进。

所以他勉为其难的舀了好小的一口,迟疑的放进嘴里,面纸已经抽在手心备着了,就等着吐出来丢掉。然而,没有吐出来,稀饭很顺滑的从食道溜进胃袋,让他全身上下的细胞都放弃戒备,很快接受了这碗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稀饭。

说不上是什么美味。他又吃了一口,默默想着:就是煮得很浓稠的稀饭,加上松软又具甘甜味的地瓜而已,别无其它添加物―

他将油条与菜脯蛋捞出来,放到另一个碗里去。可能,还加了一点点微量的肉骨高汤吧,不明显,但却可以把米本身具备的一点点涩味都不知不觉的中和掉了。

这是一碗很顺口的稀饭,非常纯粹的把米饭与地瓜的特色都呈现出来。吃完后,胃口大开,很想再多吃些什么东西。于是按下通话键,对外

头的助理道:「麻烦帮我叫份三明治。」

「好的。请问要什么口味呢?」助理应道。

怎么问得这么细呢?未免太琐碎了,他不挑的。「都可以。」

「我明白了,马上为您送进去?」

接下来还有好多工作,饿坏了可不好。他是一个在吃上面非常随便的人,一碗稀饭、一个三明治就能将他打发―至少他是这么深信着的。

阙家人很少吃外食,因为外面的食物总是有太多的调味料,食材又不够新鲜;就算新鲜,在处理上也不够让人安心,总是会产生卫生上的疑虑。可是,最近阙家大少的早餐开始在外面解决。根据司机的说法,大少吃的还不是他惯常会吃的三明治哦,而是再平常不过的地瓜稀饭呢。大少的口味变了,从西式改成中式了。刘总管探听到这个重大消息后,很快的知会厨房,要求厨房替大少调理地瓜稀饭当早餐。

「放心放心,我做的地瓜稀饭当然是天下第一!瞧,日本空运来台的新潟越光米,加上正宗竹山红小甘薯,又甜又好吃,材料好成这样,完全是外面小吃店比不上的。」秋大厨拍着胸脯保证大少爷将会爱死了。

结果,地瓜稀饭端上桌的那天,大少爷果然非常捧场的连吃了二碗,让厨房扬起一片欢呼声,刘管家也放心下来。实在是大少爷最近显得太过消瘦,都是因为三餐都吃得少的关系,如果能多吃一点,大家也就安心了。

可是,后来刘管家从司机那里得知,大少爷仍然前去那家小吃店吃稀饭,不知是何缘故。

「好啦,这阵子谢谢大家的照顾,我们后会有期喽。」奉姁将围裙解下,对李妈以及三兄弟躬身说着。刚好两个星期,她在这里的打工期期满,正是走人时候。

「奉小姐,妳要不要留下来,就别走嘛。妳来了之后,生意变得好好,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不过是地瓜稀饭,大家怎么会抢成那样。所以,奉小姐,妳一定是个很有福气的人,我们的店才会这么生意兴隆。妳就不要走啦,我用多一点的钱请妳留下来当大厨好不好?」李妈已经说过好多次了,就是想留下奉姁这只招财猫,但是,奉姁是不可能留下来的。

「李妈,我不用留下来啦,以后只要你们照着我留下来的食谱做,生意应该都会不错才对。还有,煮稀饭真的不可以偷懒,一定要按照我教的步骤做哦,知道吗?」她对三兄弟吩咐着。

「我们知道!一定会照做的!」三人异口同声应道。

这三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手上身上都有刺青,头发也染得红红绿绿的,看起来一副古惑仔的模样,理应非常爱玩的年纪,却可以乖乖的待在这一小间店里工作,实在非常难得。这几天的生意兴隆,让他们得到满满的成就感,相信以后会更加投入工作中吧。

「奉小姐,妳觉得我们煮的稀饭已经可以了喔?」今天的稀饭是他们三兄弟煮的哦,奉小姐在一旁提点照看,认为他们做得不错,而且稀饭也卖光光,客人都没说不好吃耶,真棒!大哥得意之余,还是想从奉姁口中得到保证。

奉姁点头:

「已经可以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更好,就看你们的努力了。」

这时小吃店外头停下一辆名贵的轿车,一名司机打扮的人走下来,对店里道:

「麻烦包一份便当。」

包便当?小吃店里的人都一致看向墙上的挂钟,上面指示着中原标准时间:下午两点二十五分。

「还有一点菜,不过已经冷了哦。」奉殉站在最外面―因为正在道别,打算要走人了,所以顺理成章的招呼客人。

「可不可以请妳加热一下?」司机委婉要求道。

「…嗯,也是可以啦。」奉姁点点头。

「奉小姐,不用这么麻烦啦,我们已经休息了耶。」李妈过来说着,然后对司机道:「先生,不好意思,我们休息了,前面有一家很高级的餐厅,我看你们去那边吃好了。」

「可是……」司机可不敢擅自做主。这时名贵轿车的后门打开,一个西装革履的清俊男子走了出来。奉姁一呆,简直像看到世界第八大奇迹似的。

大少爷?怎么可能是他?不可能吧?这么挑嘴的人怎么会出来包便当?

「奉女士。」阙家大少走到奉姁面前,微微颔首致意。看得出来他是因为认出了奉姁,所以才跨出车子。

「奉女士?!」司机好惊讶的多看了奉姁几眼,才终于认出来这个年轻的女子正是一个多月前离职的阙家大厨。不会吧?这么年轻?她不是应该有点年纪了才对吗?

「啊,你是王司机嘛。哈哈…」奉姁也是现在才认出来眼前这个司机她其实是认得的,大家共事了两年,虽然不常见面,但好歹也同桌吃过两次尾牙、两次春酒的,这样随便就把人家忘掉,实在有点过分。

哈哈干笑了几下,才想到眼前似乎不是傻笑的时候,还是赶紧回头看大少爷比较重要。所以马上收起客套的傻笑,以最端正的面貌对阙大少

道:「大少…呃,阙先生,你还没用餐是吗?」

「嗯,错过了午餐。」眼神淡淡扫过所剩无多的食物区,残羹剩肴是它唯一的形容词。只这么一眼,便胃口全无了。「看来这里已经没有菜,

那就不吃了。」

「不然这样,我帮你做份餐点吧!」

像是意外于她突来的提议,大少爷望了她一眼,想了一会,口气不是很拒绝地道:

「不好太麻烦妳。」

奉姁其实也不想这么多事的,但鸡婆的话就是滑了出口:「不会,一下子就好。可以吗?」

沉吟了下,点头:「好的。谢谢妳了。」

「五分钟就好。」说罢,将大包包放下,转身走进厨房,开始做简餐。

大少爷有点瘦了耶…

应该是出于这样的想法,让她忍不住多事鸡婆的吧。

她的目光在厨房里转了一圈,从现有的食材里去思考着要做些什么菜来喂一个空腹已久、口味刁钻的富家少爷。对空腹的人来说,味道不可以太重,以清爽为主;食材不可以挑太不好消化的,最好是软嫩易入口、易消化的为主…

…啊,就这样吧!

她马上泡一小壶七叶胆茶,冲泡的时间没有太久,就将茶汁倒进一只新开封的保温瓶中,自己也倒了一小杯尝了口,确定味道苦甘合一,泡得刚刚好,满意的点点头。接着将一小锅地瓜稀饭放到大火上煮,然后一边煎日式蛋卷,将一小块鲈鱼放到蒸笼里清蒸,上头只放了一点姜与味酣。

在等东西煮好的空档,从菜篮里拿出一根还沾满泥土的山药,利落的洗干净,并且切片,加了颠与醋、糖等调味料,一起放进小盆子里,倒了满满的冰块与水冰镇。

五分钟之后,所有的东西都好了,她拿出五个小便当盒分别将食物盛好,装成一袋拿出去。她想大少爷是不可能坐在小吃店里吃东西的,要吃也是回公司吃,所以想也没想,就将餐点处理成外带。

「好了。」她将袋子交给司机。

「请问,多少钱--…」司机问着。

「不用了,只是举手之劳,没什么的。快回去吃饭吧,再见。」奉姁笑了笑,认为两人拿了餐点就应该马上要离开,所以已经先行挥手道拜拜。因为她已经这么说了,不走人好像很奇怪,所以阙大少爷只是看了她一眼,淡淡说道:「谢谢,再见。」便上车了。

司机见状也只好赶紧上车,毕竟主子的肚皮比较重要,赶紧回公司让他用餐才是正事。名贵房车开走之后,李妈等人才如梦初醒的围着奉姁追问―

「奉小姐,妳怎么会认识那种看起来很有钱的人?还有,那个有钱人怎么会叫妳奉女士?妳不是才二十五岁吗?」

「我以前是他们家的厨师啦。他们那种人家,对人都很客气,叫人家女士,是一种尊重。」以前她也不懂,后来才发现,阙家人对厨艺优良的厨师都相当尊重,男的必称「先生」女的必称「女士」。奉姁当时在奉家的地位,仅次于刘总管呢。「对了,这是刚才那份便当的材料钱。」掏出三百元塞给李妈。

「不用啦,只是一点点―」

「是我请他吃饭,当然要我自己出钱。别跟我客气。」两人塞来推去,终于还是奉姁占上风。

「妳当过有钱人的厨师喔!那后来怎么失业了?还跑来我们这种小店打零工。」几个青少年不可思议的问。

「我失业?」小娴是怎么跟别人说的呀?不过,算了,没有工作的说法有很多种,失业也是一种正确的说法,也就不抗辩了。「对啦,我现在是失业中没错啦。不过我会来你们这里打零工,不是因为李妈生病休息吗?」

「不是啦,我的意思是,妳的层次那么高,去大饭店应征主厨应该也没问题才对,怎么会跑来我们这种地方―」少年还想跟她做深入讨论。

奉姁却不打算说更多了,只是笑,抓起她的大包包,对李妈道:「好啦,我的工作到今天为止,就不多聊了。这阵子谢谢大家的照顾了,大家后会有期。」

「不是啦,那个,奉小姐---…我们刚才讲的那个,妳要不要留下来的事,妳有没有考虑一下…」追着出去,犹不死心的问。

「不了,我已经有别的工作要忙了。」挥挥手,招来一辆出租车,走

人也。

吃得一干二净。

阙东辰望着吃光光的便当盒,想着自己有多久没把整份餐点吃得一空了呢?好象有一个月了吧?还是更久?总是觉得肚子不饿,没有特别想吃的东西,也就算了。

有时吃东西只是为了保存体力,不得不往肚子里塞去一点东西,吃了什么食物进去,也从未放在心上,因为他是个不重吃的人,当然不会将这种琐碎的小事放在心上。

可是今天他倒是第一次注意到了,他居然把一整个便当吃完,分量刚刚好够他觉得吃饱。却不会感到撑,他习惯让胃有八分饱的感觉。

将保温瓶里最后一可不知名的茶喝下,觉得有一种满足感打胃袋里升起,让全身都觉得愉悦极了。

他想,他还是比较习惯奉女士的手艺吧。她所做的食物,所拿捏的份量,都恰恰好是他的需求。新厨子的手艺也相当优秀,然而却显得卖弄得太过了。

俗话说技如其人,想来是不会有错的。新主厨长相美丽外放,如同她掌厨的技巧一般,端出来的成品都是色香味十足,非常的有卖相,味道也强烈,让人无法忽略。然而不知怎么地,他总是觉得有些太过了,放了太多个人的主观意见在里面,主导别人遵照她的指示。她只做她认为好吃的东西,如果别人没有相同的看法,她只会觉得那是别人的问题,别人的舌头肯定是出差错了。

而奉女士做的菜则不同。在色香味的评比上,她恐怕是比不过新主厨的,但她做的东西很温润、很爽口、很开胃,吃完后虽然不会特别回味,

但会感到很舒服。

奉女士长相寻常,不特别美丽,但也不丑,虽可称之为清秀,却是那种极不会让人印象深刻的容貌。她的个性看起来也是温和得没特色,所以自然而然不会让别人产生压力。这样的人所做出来的食物,也是相同的调性,吃不出她的个人特色,却会觉得再爽口不过。

对于他这种对食物完全不挑剔的人而言,也许奉女士是比较适合他的。而新主厨那些让人眼花撩乱的厨艺,应该满能符合那个自谢美食家的

弟弟的胃口吧?当然,父亲与母亲就更不会抱怨了。他们身上都具备了阙家人特有的龟毛脾性―

吃精食细,对美食有着狂热执着。外人总是戏称他们阙家一门为「阙刁」。而这个戏称,还是从曾祖父那一代就传下来,每代子孙都不幸的继承到这个脾性。当年阙家的家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祖先们优先打理的不是豪宅名车,而是马上重金请来名,厨在家里掌勺。所以在上流社会,提到最善吃的人家自然非阙家莫属。

不过,到了他这一代,事情将会有所变化。「阙刁」这个戏称,将不会是由他这个长子继承下来,弟弟倒很有机会荣膺。

也不是每一个阙家人都刁嘴,至少他不是。他是一个吃得很随便的人。

比起新主厨的美味大菜,他更钟情于平凡无奇的菜色,由此可证,他是阙家里最随便的人。

明天,就请司机再到那间小吃店包份午餐回来吧!

「怎么没有买午餐回来?」

下午一点,从食之无味的法国餐厅与客户餐叙回来,就等着吃那份清淡的便当,却见不着便当的踪迹,只有一个家里提来的餐盒安放在茶几

上。阙东辰唤来司机问着。司机答道:「少爷,奉女士已经没在那间店打工了,所以我就没有帮你买过来。因为如果不是奉女士亲手调制的午餐,我是不敢随便买回来给你吃的。」

「她没做了?」阙东辰有些讶异。

「对。我问了下,店主说昨天就是她工作的最后一天,她接着要到别的地方打零工,所以就离开了。」

「是这样吗?」淡淡的语气里听不出失望。点头表示明白,司机退了出去。

他走到食盒边,将盖子打开,里头是丰盛的料理,颜色调配得美极了,每样菜都布了一点点,看起来非常可口。然而五分钟以前一直冒涌着

的期待与饥饿,却不知怎么地烟消云散了。

不行,还是得吃一点东西,不然下午怎么有力气办公。将食欲摆一边,这是进食命令,伸手拿出一盒蛋包饭,已经不够热了,理应再微波一

下的,但无所谓,只是进食,无关美味,不计较那么多的。

一口一口地吃下去,虽然觉得蛋煎得偏甜、西红柿酱也甜了点,然而酱油本身的咸味并没有被甜味中和掉,两种味道冲突着味蕾…

不过没关系,只是要让胃放进东西,只是想要下午工作有体力,其它都不重要。即便是如此,满满的食盒,仍只拿了那盒蛋包饭,而小小一盒蛋包

饭,却也只吃了二分之一便搁下了。

进入私人浴室刷牙漱口出来,阙东辰忍不住想着―

不知道接下来奉女士会到什么地方工作?

顺手将食盒的盖子盖上,轻吁了口气―

希望还能再见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