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森特助不是一个人抵达台湾,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个教人意外的女性。她叫方敏琳,同时也是任放歌的母亲。
由公司大老板去招待威尔森特助,而方敏琳则是让任放歌去安排。
叶安安没想到会突然见到任放歌的家人,尤其是他母亲。
一直以来,经由甜甜转述从扬洋那边听到的闲话,她多少知道任放歌有一个轻微中风的父亲、一个后母,以及两个没血缘关系的继妹,这四个人通常三天两头的打电话到公司找任放歌,次数频繁到直接被扬洋升级为VIP,以兹奖励。反而是有关任放歌的生母,从不曾出现在扬洋的闲谈中。
扬洋非常崇拜任放歌。举凡他每天电话响个不停、帮了多少朋友的忙、老板对他多信任、他的妹妹老是打电话来撒娇等等等的小事,都是扬洋回家讲也讲不完的话题。那些话题里,从来没出现过任放歌的生母,想来任放歌这个长年居住在海外的母亲,与任放歌并无太多的往来。
任放歌突然打电话约她一起陪他母亲吃饭,叶安安心里虽然诧异,但也没有什么反对的意思,就吃饭吧,也没什么的。
在吃饭之前,她被姑姑拉去买了套新衣服,脸上重新匀上淡妆,她老人家觉得这是件非常慎重的事,第一次见面总要多少尊重人家长辈,给个好印象,以后再慢慢回复随性本色就好。
时间约在晚上七点,用餐的地点就在任母下榻的五星级饭店里的法式餐厅。不过现在已经七点半了,任母还没下楼来。
「今天上班得怎样?累不累?」任放歌欣赏着女友难得的精心打扮,一直知道她长得不错,可是比她容貌更吸引他的,是她有趣的个性;看似冷漠难亲,实则随性自在,以自己觉得舒适的方式对周遭随和。
不过偶尔有这样赏心悦目的风景可看也不错,但这种样貌呈现的次数可不要太多,要是太常这么美的话,他可是会担心呢。
「还不错。」说完,咬下一口小笼包。姑姑说她搽的这条口红不会掉色,尽量吃没关系。
「-的『还不错』是在称赞我买的小笼包不错吃呢?还是今天工作正常,完全不因为我突然的邀约而乱了步骤,过得还不错?」他也丢了一颗进嘴里,嗯,果然不错吃!他实在太会买了!
「都不错。」她笑,见他作势要抢她手上这盒点心,她快速地把最后一颗小笼包塞进嘴里。
主客还没有下来,餐桌上还没有点餐,不过任放歌早在去接叶安安过来的途中买了一堆点心在车上吃,一路吃吃喝喝的,最后到达饭店时,只吃到剩两小盒小笼包,所以带进来餐厅里一边等人一边解决。
任放歌在车上是这么说的——大人物总是最慢出场以彰显自己非同小可的派头,小辈等长辈是天经地义、没得抱怨的事情,也不能失礼地在长辈还没出现之前,自己就点菜先吃个唏哩呼噜。不过要是因为完全不懂得变通,于是在餐桌上饿死了的话,那也实在笨到令人叹息了,所以,吃吧!
那他怕不怕大人物提早下来,正好看到他在偷吃东西呢?
不怕的,因为他说,据他二十七年来的经验所得,大人物约了七点,通常是八点才会出现,从来不会有意外,大人物非常的……准时。
任放歌没怎么谈他母亲,叶安安猜他与母亲的感情深度应该就跟一般朋友那样,不会更多了。冷冷淡淡的像是来招待一个朋友,不见他眼中有身为人子的怨恨或祈盼,今天前来,态度轻松,好像一点也不介意他母亲擅自帮他订下一门亲事,并要求他去履行。
她不认为他的心情真有他外表展现出来的那么轻松。但他决定以这种面貌去面对他的母亲。
吃完了东西,在任放歌的说说笑笑之下,时间来到八点,果然,方敏琳女士出现了。
方女士被侍者领了过来。侍者为她拉开主位的椅子时,她没有马上坐下,等着某种礼数。一边的任放歌多么乖觉,马上扶着叶安安站起来,恭敬地叫了声:
「妈,欢迎来到台湾。这是我的女朋友叶安安。安安,这是我妈,-叫她方阿姨就可以了。」
「方阿姨,-好。」叶安安点头。
方敏琳点头,坐下后才道:「都坐下吧。」
方敏琳是个看起来约莫四十出头的美丽女士,保养得相当好,衣着得体而时尚,行止既像是大家庭里掌权的老佛爷,也像是大企业里呼风唤雨的女强人。而叶安安猜,她若不是两种身分都拥有,至少也是处在「非常渴望拥有」的情况中,才会把自己的派头摆成这样。
「请问可以点餐了吗?」服务生马上拿菜单过来服务。
「你们一定饿了吧?先点吧。」方女士将法文菜单交给任放歌与叶安安。「叶小姐看得懂法文吧?」
叶安安摇头,颇为疑惑地问服务生:
「你是不是拿错了?我们这里有谁的长相让你误会是法国人吗?」
「抱歉!我马上拿中文菜单来。」服务生立即改正错误去了。
「哎,-真失礼,这里是法国餐厅,当然是法文菜单。」方女士不悦地看了她一眼,轻声细语的指责。
「妈,这里是台湾,想赚台湾人的钱,就得入境随俗。对吧?先生?」任放歌转头问着那个已经快速送来中文菜单的服务生。
「是的。」服务生当然只能这么回答,顾客至上嘛。
「你这孩子,怎么老是不正经?除了净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外,也没见你在台湾做出什么成绩。对了,我以为今天跟你来的会是狄克森小姐,你随便找一个食客来作陪,未免对人家小姐失礼。」数落罢了,转而对叶安安轻笑道:「呃……安小姐是吧?」
「是。」随便她叫啦,没差。
方敏琳一顿,但也很快接着说:「-要原谅放歌,他这人哪,像野马似的,谁也管不动,又老爱顽皮,明明有未婚妻不带来,偏要找-来作戏,真是个坏孩子-可别介意哪。」
「不会。」叶安安随口应着。
菜单突然摊在她面前,就见任放歌对她道:
「安安,-看我们主餐吃龙虾好不好?份量才一点点,我们吃得完。」
「这里甜点不知道怎样?」她随便点头,目光放在甜点上。
「那我们都叫一份来尝尝看。还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她横他一眼,刚才吃了那么多,其实已经不饿了,还吃什么?
「-还吃得下的,相信我。」任放歌保证。
「那你点,我没意见。」
「好,我来。」任放歌在菜单上东点西点,快速完结点餐动作。「好了,妈,-呢?」
「你是在吃猪食吗?这种点法?」任母非常非常不满,但仍是忍住一肚子气,开始示范上流社会人士是如何「磨」出一份餐点组合的——
从餐前酒的年份、出产地,主餐是红肉白肉的、最时鲜罕见、什么阿拉斯加空运的,一路谈到餐后酒怎么搭配等等等,终于点完,居然耗去半小时!等到第一道菜端上桌,已经是八点四十分以后的事了。
果然……经此阵仗拖磨,先前吃过的东西已经消化一半去,胃里又有空间可以塞食物进去放。叶安安不禁好生佩服任放歌的神算,投过去钦服的一眼。
任放歌也毫不谦虚地领受了。
小情人间的眉来眼去,看得任母心里百般不悦,出口问道:
「放歌,你还没说呢,你的未婚妻呢?」
「安安还没答应我的求婚,现在就叫她未婚妻不太好啦,就像妈说的,太失礼了。」
「你就是爱开玩笑,我跟你说正经的!」方敏琳老是拿儿子的不正经没辙,真不知道他像谁,既不像他那老顽固父亲,也不像她充满富贵人家的严谨风范,永远玩世不恭的,就跟个平民没两样。「狄克森小姐人在哪里?你这些日子以来有没有好好招待她?」
「我没有,不过安安有。」任放歌帮安安把龙虾的肉挖出来后,才回答母亲的问题。
「什么意思?跟她有什么关系?」狄克森小姐也认得叶安安?这是怎么回事?
任放歌眼里突然跃升起一抹非常淘气的笑意,他先看向亲亲女友;他的亲亲女友不理他,埋首吃龙虾。他摸摸鼻子,对母亲说道:
「妈,有件事我得跟您报告一下,狄克森小姐跟我水火不容呢。」
「为什么?你故意的?还是你做了什么?」她不记得儿子曾经跟谁水火不容过。
「才不,狄克森小姐才是故意的,她想抢我的安安,成日想要跟安安双宿双飞!也不管安安早被我追走,是我的女朋友了,就是要来捣乱。现在狄克森小姐就赖住在安安家中,我偶尔想在安安那边留宿,都还要跟她大打出手才能争取到自己的权利,您说,她过不过份?!」任放歌非常忿忿不平地指控。
「你……你是在胡说的吧?」方敏琳被他的话吓到花容失色,再也保持不了冷静优雅的高傲贵妇形象。「你最爱开玩笑了,这不是真的吧?」
这时,任放歌的手机再度例行性的响起,任放歌看了下来电显示,把收话声音调到最大,然后,把电话拿得远远的——大概差不多在母亲的正前方,按下通话键——
「任放歌!你好过份,居然把安安拐跑了!快把我的安安还给我!你不要以为找来威尔森我就会怕,快说,你们现在在哪里!我也要去!安安不是你一个人的,她是我的——」可以了,关掉。
任放歌微笑地看着呆若木鸡的母亲,对她建议道:
「如果-想见狄克森小姐,只要先去查查看安安在哪里就行了,狄克森小姐目前立志当安安的影子,黏她黏得紧呢。」
天……这不是真的!方敏琳极之困难地发出声音——
「她……她是个……是个……fairylady?」
「也可以这么说,不过我个人认为boondagger这个词儿比较恰当,您觉得如何?」任放歌只对母亲的用字有一点小小的意见。
在方敏琳的彻底震惊中,小两口愉快地吃遍每一道美味料理。
康茱丽最近几天非常焦躁……虽然她平常就毛毛躁躁的,但这几天的心情完全不同。除了她的护照、证件都被那个超讨厌的威尔森扣住,只能乖乖跟他回美国之外,还有一件事令她非常烦心。
而这件心事,最让她抬不起头,觉得非常唾弃自己,可是却又情难自禁地扬起一丝企盼……
怎么办呢?这该怎么办呢?啊!好苦脑哇!
「……安安……」她沉吟又沉吟,最后还是怯怯地发出声音,可就只叫出安安的名字,然后没下文了。
「嗯?」叶安安正在看卡通影片,嘴里吃着任放歌早上帮她买的鸡肉三明治。
今天是星期六,可是任放歌难得的必须去公司加班。说是要正式跟狄克森公司签约外,还要把近几天熬夜赶出来的行销整合企画案呈给老板看,讨论出最后定案。
她送他出门时,淡淡地问道:
「你那份企画案不是早就做好了吗?」
任放歌当她是从扬洋那边听到的,所以一点也不怀疑她怎么会知道这件事。那时他笑得有点顽皮,漫不经心地回道:
「先前那一份只是做着玩的,把新加坡某大公司两年前推得非常成功的企画案打印下来当参考数据,我在那间公司有朋友,跟他们公司申请一份做资料,打算给企画部学习用,看能不能启发他们有新的看法。虽然那份文件上的抬头改成了我们公司的名字,不过终究还是别人的智慧财产,不能乱来的。」
「那是说,如果有人用了,可能会引来跨国官司?」
「没错的!」亲了她一下,吻别,苦命加班去。
这人……想来是早就做了防范措施了,不错嘛。他倒是想出了一个反整对方的好法子,整得他们哑吧吃黄连,成了过街老鼠,从此做不了间谍生意,好过举发他们入狱,了不起半年之后出来,又再度重操旧业危害商界。
这人,也真是个狠角色了。
嘴边噙着淡淡的笑,只要一想到他就难以克制好心情。
「安安,这个卡通不好笑啦!-理我一下,我很苦恼耶!」康茱丽哀求着。
「-苦恼什么?」
「安安,我就快被抓回美国了,-都不安慰我,身为人家死党,这种行为对吗?」
「-回去了还是可以再来台湾。」
「那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我可能会被我爸强压着去嫁给某个企业少东,我不要呀!-说我该怎么办?」
「跟-父亲说-不要。」非常实际的建议。
哪有那么简单的事!「他才不会听!他一向很独裁,这不许、那不许的,反正我才不要跟他说!反正我不想回家就是了,反正……反正威尔森有胆就把我扛上飞机!」赌气地背过身子。
叶安安对这个情况实在感到无奈,默默地吃完三明治,时间也过了一分钟,不得不开口说话了——
「茱丽。」
「我不要回去啦,-别劝我了,我现在正在生气,-别理我。」
「卡通要播完了,可不可以-移开一点点去生气,让我看完结局?」叶安安好声好气地商量着。
「……」
一阵无力至极的无言过后——
「安安——」康茱丽大叫。「我在生气耶!-不安抚我也就算了,居然还叫我闪边一点,不要妨碍-看电视,真是太过份了!太过份了!啊——」尖叫不绝,差不多就要扯发抗议起来。
这时,叮咚——门铃响起,打断了康茱丽的抓狂。
来的人是方敏琳,一个意料外的访客。
茶香袅袅,厨房的美式餐台边,坐了三个正在品茶的人。
本来她们都在客厅里坐着,叶安安眼见任放歌的母亲没有什么说话的意思,也就任她坐着不打扰她,不过有记得给她一瓶沛绿雅就是了,然后,她倒带影片,想把刚才没看到结局的卡通给看完。后来客厅里又加入了突然跑去浴室补妆的康茱丽,她美美的出来,精雕细琢得就像尊搪瓷娃娃,静坐在方敏琳身边,那种随时等候指教的样子,非常的小媳妇。
然而,事情也不能一直这样下去,总要有人开口说个话吧?
「-不问我的来意吗?叶小姐。」方敏琳出口问着。
她口中的叶小姐没有马上接话,因为叶小姐正在全心全意地看着卡通里的女主角要怎么从猪群里找出她的双亲,这个桥段有意思,切切不可错过。还是康茱丽扯了扯她的衣袖,才让叶安安终于有一丁点分神。
「嗯?」叶安安快速回头看了康茱丽一眼,发现茱丽颜面神经不知怎么失调了,不过应该没有很严重,只是双眼有点斜、嘴巴有点歪而已。保重吧,朋友。无言表示着祝福心意,完后,又转回去看电视。
「安安!」康茱丽对叶安安如此白目的表现深深感到无力。拜托,安安是没看到任放歌的母亲脸色上的青绿连厚粉都掩盖不住了吗?
「啊?」叶安安只得再回头应付一下,虽然不喜欢一直被打断,可是身为屋主,她自知有待客的义务,于是再度施舍康茱丽一记回眸,并道:「茱丽,如果-的水喝完了,自己再去厨房拿一瓶……嗯,不麻烦的话,方女士的也顺便了,谢谢。」
然后,结果……她被在场的另外两名女性挟持到厨房,问也不问一声的,她这个屋主在这个屋子里真是毫无地位可言哪,唉。
叶安安眼见情势如此,也只能非常随和地遵奉「主随客便」的至理名言,一点抗议也不敢有。
在进入这间屋子整整十分钟之后,方敏琳已经非常深刻地体会到有话直说的必要性,纵使拐弯抹角才是她的拿手本事,但这却在叶安安身上施展不开,只会徒增自己气怒而已,切切用不得。
所以她开门见山说了:
「叶小姐,-该知道我所中意的准媳妇人选是狄克森小姐……」
「伯母,在台湾,-叫我康小姐就好了,不要客气。」康茱丽非常讨好地截断方敏琳的话尾道。
「狄克森小姐,我还在说话。」方敏琳看了康茱丽一眼。虽然这小姐是她钦点的媳妇,但也绝对不容许这种没大没小又说话不得体的行为。
被训了。康茱丽有点难堪,觉得任放歌的妈气焰好高,没看过这么会摆谱的。基于千金小姐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她的热情被这么一浇,哪还愿意热络?于是她把椅子搬近叶安安,决定从现在开始,两个人正式同一国!
「叶小姐,我的意思是,希望-离开放歌,你跟他不会有未来的,-不是我中意的媳妇。」
叶安安点点头,问她道:
「还要再帮-倒一杯吗?」
「-故作没听见是没有用的!」
「我听到了。」她没有故意装作没听到呀。
「那-这是什么态度!-必须老实地答应我,从此离开我儿子——」
「等一下,阿婆!-还没有提到钱就要叫安安走喔!」康茱丽奋力举手高呼。决定为安安争取应得的权利,不要被占便宜去!
「-叫我什么?!」自认为保养得比三十岁的女人还好的方敏琳当下花容失色,无法原谅狄克森小姐这种超级失礼的行为。
「-故意装作没听到是没用的,不要顾左右而言它,-还是说说-能付多少钱吧?人家电视上都有演,势利的有钱婆婆要逼准媳妇走,都会给个千儿八百万的,以表示彻底的侮辱!这时候,准媳妇的标准反应都是含着眼泪、坚忍不拔地说着:『好!我走!可是别想用钱侮辱我的感情,我的爱情,不、卖!』等等之类的傻话。安安!-可别这样傻,一定要把那一千万的支票收下来,马上去兑现,知道吗?一定要先确定那张不是番石榴票,以后的生活才有保障。」
「我知道了。」叶安安非常受教,满脸的跃跃欲试,与康茱丽一同看向那个还没有从「阿婆」两字的打击中回过神的方敏琳。
「-们看着我做什么?」难道她今天看起来真有那么老?
「阿婆,-忘了开支票。」康茱丽提醒。
「什么支票!」
「-不是要叫安安走吗?那-皮包里应该有准备一张支票要用来打发安安才对,快拿出来用嘛。」也好让她开开眼界,知道安安值多少行情。
对!方敏琳包包里确实有一张支票没错,可是在别人一副她理所当然要兼做坏人与凯子两种身分时,一股浓浓的不舒服感猛地飞窜全身上下,怎么也不肯拿出来了!加上刚才无知女人叫她阿婆之仇,她气还没消呢!
「我认为叶小姐应该是明理的人,如果我用钱打发她,不就太侮辱她的人格了吗?相信她也不希望我这么做才对。」
叶安安很想回一句「不会的」,可是看到任放歌的母亲脸色已经非常难看,也就不说这种肯定会让她更生气的话了,虽然说……要是方女士坚持要给她钱的话,她是很想收收看的。
没当过悲情女主角,有机会客串一次的话应该还不错玩。
「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没付钱就要人家听-的话走人?-好吝啬!」康茱丽插嘴。
心里对任放歌偷偷扬起的那些气怒与莫名的……好感正一点一滴地消退中,比起爱情,看清现实最重要。谁教他有个很讨人厌、而且百分之百会欺负媳妇的妈,这种家庭,哪个女人敢冒险嫁进去呀?这个时代已经没有阿信了好不好!
「叶小姐,希望-认真响应我的请求。我希望-离开放歌,让他可以毫无牵挂地与狄克森小姐结婚——」
她的话再度被狄克森小姐打断:
「我才不要嫁!有-这种妈妈,谁会要任放歌呀?」
「-这是什么意思?!」方敏琳厉声质问。从刚才,她的发言权就不断被失礼的打断,因为端着良好的教养,于是不发作,谁知道狄克森小姐却愈来愈得寸进尺,现在居然还批评她!真是不可原谅!
「我说得很清楚啦!其实本来我还觉得任放歌有点让我心动,想说既然我喜欢安安、也有点心动任放歌;而安安喜欢任放歌又是我的死党好友,那我们以后就三个人一起生活好了,我目前只要努力说服任放歌,应该不会有问题。可是我现在改变主意了,-这个妈妈不好,会吓走每一个想嫁任放歌的女人,我决定不要喜欢任放歌了。没有人会嫁他的啦!安安,-是不是也这么认为?」说了一串后,康茱丽转头寻求叶安安的支持。
「我没想过。」叶安安很聪明地这么答。
「为什么没想过?你们是情侣耶!」
「因为我没想过要嫁他,所以不觉得这问题值得多想。」
「那是说,-愿意离开我儿子了?」方敏琳为防节外生枝,打算接着叶安安的话尾,做出自己想要的结论。
「安安哪有说?阿婆-耳背哦?不要乱做结论好不好?」康茱丽马上反驳。
不要理她!不要理她!方敏琳在心里再三告诫自己。目光只放在叶安安身上,出言逼她,不容许她以沉默拖延,非要她给个满意的答复不可。
「叶小姐,-会离开放歌吧?」
叶安安叹了一口气,觉得大家再这样「卢」下去也不是办法,她还想去把那片再三被打断的卡通结局看完呢,可如果任情况再这么东扯西扯没完下去,她怕是到了明年也没机会看完的。于是,她明白表达自己的看法与做法:
「等我不爱他了,我就会离开他。」说完,在方敏琳发难之前,又加了一句:「就像-一样。」
最后一句,让方敏琳彻底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