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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妖精七七

饶雪漫Ctrl+D 收藏本站

  就这样,一夜之间,我成了“十二夜”酒吧的总经理。

  七七伙同张沐尔他们,叫我“一总”。听着别扭,但拿他们没法子。我很认真地做着一切,但管理酒吧,我是真的没有能力。酒吧的经营惨淡,一直在不停地赔钱。我们每晚在里面演出,这样的演出对我们来说是轻车熟路,但没有好主唱的乐队是没有任何人喜欢的。

  如果图图在,是会不一样吧。

  总之这已经不是以前的“十二夜”。但怪兽坚持我们应该唱自己的作品,不接受点歌。来酒吧的人普遍对我们兴趣不大,大概看在特价酒水的面子上,忍受着我们的死气沉沉。

  所以有人找碴也是早晚的事。

  那天我们的演出主题是怪兽新作的一支迷幻的曲子,连我都觉得沉闷。

  “你们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啊!”忽然有人喊。

  他走到我们乐池旁边,我一眼就看出来,是那种闲极无事四处找碴的小混混。难得的是他居然趾高气扬:“两只蝴蝶会唱吗?”

  “不会。”怪兽答。

  “隔壁的妹妹就会唱!”他嚷嚷,“你们怎么不学点好?”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来这里?”怪兽和气地问。

  “因为你们很烂,也很便宜。”他看来成心闹事。

  “你小子讨打啊!”七七第一个跳起来。

  那人嬉皮笑脸:“好啊,小妹妹,打是亲骂是爱,你打我我决不还手。”

  他真是搞错了对象。我还没来得及拦,七七已经操起一只啤酒瓶冲上去,那人根本没料到一个小姑娘会说打就打,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只瓶子在他脑袋上开了花。

  他一脸困惑的表情,好像还不相信自己就被一个小姑娘这么教训了。

  “你说了你不还手,说话要算话哦!”七七提醒他,无辜的样子。

  这一提醒他才恍然大悟地晕了过去。

  张沐尔赶紧冲上去检查伤势:“伤口很深……姑娘你够狠的啊!”他责备七七。

  七七一副懒得辩解的样子。怪兽还是有点紧张,开酒吧的,谁都不想得罪流氓。“今晚就到这里!”他开始清场,然后拿出手机,大概是想给相熟的警察打电话。

  这时候,他的电话尖锐地响起来。

  “喂,是我。”他没头没脑地接了这么一句。

  然后他的神色就变得很严重很严重,就好像有人欠他二十万没还似的——就算有人欠他二十万没还,他的脸也不会那样形同死灰。

  “我家的厂子出事了,”他放下电话说,“工人死了十几个。”然后他开始抓狂地翻自己的口袋,也不知道在找什么,一边找一边说:“我得马上回去。立刻回去。”

  他一溜烟地跑走了,中途撞倒两三把椅子。张沐尔同情地看着他,家大业大原来也是有烦恼的。

  七七怪怪地嘟囔了一句:“皮衣厂是煤矿吗?死人,怎么死?”

  可怜那个被打的混混,居然只有我关心他的死活。我打了个120,并且垫付了他的急救费。

  怪兽走了一个礼拜,没有音信。我们“十二夜”仿佛中了消失咒,一个一个地离开,我甚至怀疑,下一个应该轮到我。

  一个星期后怪兽终于回来,他好像七天都没有睡觉一样,问他什么,也都不肯说。他不说也算了,各家有各家的难事,既然管不了,何必好奇。这些日子,“十二夜”还在继续经营,但有时候一整夜,我们也没什么顾客,张沐尔发呆,怪兽生闷气,我在那里随便拨弄吉它,七七坐在高脚凳上,用一小时的时间喝一杯可乐。

  “为什么呢?”张沐尔说,“是不是这里风水不好?”

  “你们的歌太难听了。”七七说,“你们差一个女歌手。”

  “你别逼林南一跳楼。”张沐尔警告她。

  “你们应该把图图逼回来。”七七说,“我看过林南一拍的DV,她才是你们乐队的灵魂。”

  “够了!”怪兽喝斥她,“你懂什么!”

  “我他妈什么也不懂。”七七说,“我只懂这里想不关门就得想办法。你们那些谁也听不懂的狗屁音乐,一钱不值!”

  “七七说得有道理。”我说,“明天找新的主唱,唱点流行歌曲,把酒吧养下去了,我们再来谈艺术。”

  我对怪兽说:“我们不能这样等死,你想办法写点新歌。能流行的,我在网上征选歌手。”

  “好吧。我试试。”怪兽也终于学会了妥协。

  为了我们的新歌,怪兽和张沐尔很配合地每周两次来我这里录音,每一次我们都必须用厚厚的毛毯把窗子和门遮起来,所有的人不许说话不需咳嗽,搞得如临大敌。

  每次我们工作,七七总是安静地坐在沙发上,像在听,也像在发呆,她变成一个安静得离谱的姑娘,也成为我们的第一个听众,我们写出一点得意的旋律,就拿去给她听,她有时候摇头,有时候点点头,正经的时候说说意见,不正经的时候跟我们要评审费。

  张沐尔问他:“你要多少?”

  她答:“那要看跟谁要。如果是跟你要呢,就算了,你一看就是穷酸样,如果是跟怪兽要呢,我就狮子大开口,因为他一看就比较有钱。如果是跟林南一要呢……”

  她说到这里忽然不说了,眼睛转过来看着我。

  “说吧!”我有些好奇。

  “我不告诉你们。”她说完,站起身来,走到阳台上去了。

  那晚怪兽把我拉到我家楼下,我们俩面对面地抽烟,他忽然问我:“你忘记图图了,是不是?”

  “怎么会。”我说,“是她走了,不肯回来。”

  怪兽指指楼上说:“就算她回来,这里还有她的位置么?”

  我敲敲我的心口说:“她的位置在这里。”

  怪兽笑:“我不是要管你的事,你爱上哪个女人都跟我没有关系,我只是想提醒你,不要错过这一生最爱你的人。”

  我一把揪住他的衣领:“你是不是有图图的消息了?”

  “没有!”他挣脱我,“你也不大不小了,不要有事没事就动手动脚的,难道你因此惹的麻烦还不小吗?”

  我知道他是在说七七。

  是的,如果那天我忍着一点儿,兴许,就不会有七七这场意外了。

  但是,那些都是如果,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只有迎头接受所有的事实,才有活路可走,不是吗?

  遗忘,未尝不是一种好的方式。

  那天晚上七七问我:“林南一,为什么你们乐队里的歌都是怪兽写,你不觉得他写歌真的很难听吗?”

  “还好啦。”我说:“请问您有何高见?”

  她眼睛看天:“你不觉得有点羞耻吗?”

  “什么意思?”

  “你应该自己给你女朋友写一首歌!”她终于忍不住,“不然她就算回来,也不是回你身边!”

  然后她就昂首阔步冲进浴室,留我在客厅里听着水声发呆。

  她说话不留情面我知道,但我没想到这一次她这么狠,直接打我死穴。

  哗哗的浴室里的水声,像记忆里的一场雨。

  那天晚上我一直撑着没睡,等到卧室里没有动静了,才做贼一样打开壁橱。

  那里面有一把吉他。

  不是七七送我的那把,是乐队的那次争吵中,被摔坏的那把。

  这是我第一次正视它的惨状,不过,情况比想象的好得多。

  琴体大多完好无损,断的是琴弦——还剩三根。

  我试着轻轻拨了一下,它像一个沉默很久的朋友,迟疑地对我打了声招呼,声音沙哑却亲切。

  也许,残破的吉他,未必弹不出美丽的和弦。

  也许,只有当一个人消失了,她的美,才会一天比一天更加惊心动魄,让人撕心裂肺地想念。

  这是我第一次写歌,很生涩,一个音一个音地试探。我想,首先我要写出,当我们第一次遇见,那一场宿命的雨。

  我歇口气,有人在我身后说:“好听。继续。”

  “你是鬼啊,走路没声音!”我吓了一跳。

  七七看着我微笑:“林南一,我知道你可以写出好歌来。”

  夜晚实在太具有迷惑性,在那一刹,我真以为她是图图,心里一下子悲喜交集,差点掉下眼泪。

  我生平写的第一首歌,很普通的歌词,很简单的旋律,就是用三个琴弦断续弹出来的:我把它叫做:《没有人像我一样》。

  没有人像我一样

  没有人像我一样

  没有人像我一样

  没有人像我一样

  啊啊啊啊啊

  执着的爱

  情深意长

  你已经离开

  我还在疯狂

  世界那么的小

  我找不到你

  哪里有主张

  没有人像我一样

  在离你很远的地方

  独自渴望

  地老天荒

  第一天晚上,七七是我唯一的听众。

  黑夜里,她的眼睛闪着光,她说:“林南一,这歌我喜欢。”

  “真的吗?”我有些不相信。

  “真的真的。”她拼命点头。

  第二天,我在酒吧演唱了这首歌。一片沉寂之后,是好久没听到过的掌声。

  很神奇,好像就是这一首歌,酒吧被慢慢救活,人气开始旺起来。慢慢的,我们的酒吧开始拥有老客户,点唱我的歌曲,还有姑娘为我送花。我变得很忙,七七却还是那么闲,很多时候,她都独自呆在家里。这个从天而降的女孩成了我最大的心病,我一有空就思考该如何把她送回去。

  我想了又想,终于在一天早晨认真地跟她说:“七七你听好了,不管你告不告诉我,我一定要找到你的家人,把你送回家。在这之前,我替你报了一个补习班,补外语语文数学,一周四天课。”

  她哼哼,不讲话。

  “反正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这样呆在家,你迟早会生病。”我觉得自己应该强硬点。

  她冷笑:“到头来你们都是这副嘴脸。”

  她的脾气一向这样,我也懒得和她计较。我告诉她,我要上街去采购一些东西,她愿意留在家的话还是愿意跟着我出去透透气,悉听尊便。

  但是我出门的时候,她居然还是跟出来。

  她戴着那只藏银镯子,头上压一顶黑色棒球帽,mix-match得相当有型,走在街上行人侧目,她却始终皱着眉头,似乎在想心事。

  我知道,她只是不想一个人呆着。

  可是,她要何时才能学会主动对我开口,告诉我,在她身上,都发生了什么?

  我们去了闹市区,市中心的新华书店门口乱哄哄的,都是和七七年纪一般大的小姑娘,好像在举行某个青春作家的签售。对这类所谓作家,我的观点历来是,不看不买不关心。七七站在那里,看着那个巨大的广告牌,抿着唇,不做声。

  “进去一下吧。”我说,“替你买点复习资料。”

  她居然没有表示反对。

  我一进去就发现自己失策了,书店里围着的人实在有点多,通道被挤得水泄不通,我边高喊着借过借过,一边纳闷,难道哈利波特的作者来了么?

  就是在这片混乱中,我发现,七七不见了。

  她不见了。

  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人流偶然地冲散了我们,而是,她跑掉了!

  可见我的心理阴影不是一般的重。

  我好不容易挤到服务台,想让她们帮我播个寻人,可是在美丽的播音员有空搭理我之前,先镇定地把下面的广告播了三遍。

  “参加青春作家暴暴蓝签售活动的读者请注意,签售地点在图书大厦的五楼多功能厅,”请大家再上电梯的时候不要拥挤,注意安全,谢谢合作!”

  我耐心地等她播完,然后说:“小姐麻烦你——”

  她用手拢住耳朵问:“你说什么?”

  我对着她喊:“我要广播寻人!”

  这时候一包T恤从我脑袋上飞过,重重砸到服务台上。

  “快播快播,”有人焦急地喊,“凡一次购买《小妖的金色城堡》超过五本,均可获得纪念T恤一件,请来服务台领取!”

  我抓狂了,卖书是卖菜吗?促销得也未免太过**裸,这种方式,实在超出我的理解范围。

  服务台前面迅速派起了长队。

  “快来人搭把手!”又有人喊,“有人买了一百本小妖,要到书库拿货!”

  这个爆炸性的消息更激起众声喧哗,我忽然感到说不出的疲惫。

  这就是买卖的氛围,书是如此,音乐,怕是也不能例外。

  静静地做一首好歌,会越来越成为愚不可及的梦想。

  我沉默地推出了疯狂人群的包围圈,一下子失掉方向,忘了自己要干什么,忘了何去何从。

  “林南一!”七七的声音,把我吓一跳。

  她忽然出现,就那么孤孤单单地站在离我两米左右的地方,脸色苍白,好像刚受伤那会,眼神涣散得让人心惊肉跳。

  “七七你怎么了?”我冲过去抓住她,“你刚才上哪去了?”

  “林南一,我们回去吧。”她轻轻挣脱我的胳膊,只说了这么一句。

  “书都还没有买。”我犹豫。

  “回去回去回去!”她没有征兆地尖叫起来,“我要马上回家!”

  她跟我生拉活扯,差点把别人撞翻在地,周围的人用看抢劫犯的眼神看我,搞得我只能一边拖着她下电梯一边跟人解释:“对不起,我妹妹,啊,精神不稳定……”

  听到“精神不稳定”几个字,她像受了什么刺激似的,扑到我肩膀上,愣生生地咬了我一口!

  虽然天气还很冷我穿得还很厚,但她那一咬还是疼得我龇牙咧嘴。

  “你疯了!”我终于忍无可忍地甩开她。

  那时我们已经走到新华书店的大门口,很多和她一样年纪的女孩手里拎着《小妖的金色城堡》进进出出谈笑风生。我甩开她以后,她愣了一秒,就慢慢地蹲下来,把头埋在两膝中间,开始号啕大哭。

  她的哭声里好像有天大委屈,行人驻足,连保安都已经往这边走过来,我情急之下只能把她抱起来,塞进了最近的一辆出租车。

  她并没有挣扎。

  在车开回家的路上她一直在发着抖,眼泪也不停地流下来,我问司机要了一包纸巾,很快就用完。我不停问她“怎么了怎么了”,她只会摇头。

  我不知道在我没看见的那几分钟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她这样接近崩溃。她在不停地哭,把眼泪蹭在我左边袖子上,我心疼地搂住她,她稍稍挣脱了几下,没成功,终于放下防备,把脸埋进我的肘弯里。

  在出租车上的那十几分钟,是我们有史以来,最为贴近的时刻。

  刚刚回到家,我正弯腰换拖鞋的时候手机响了。

  “林先生,”我听到一个熟悉的甜美声音,“请问是否您购买了一百本《小妖的金色城堡》?”

  “一百本?”我吓一跳,“没这事,你们搞错了!”

  那边锲而不舍:“可是,您已经付过钱了,我们要把书给您送过去,请问您的地址是不是……”

  她报出了一个我完全不知道的地名。

  我捂住听筒对七七低吼:“是不是你搞的鬼?”

  她不承认,也不否认。

  我干脆把电话挂掉,然后开始发作:“一百本?你打算开图书大厦吗?”

  她喃喃地说:“我答应她的。”

  我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答应谁的?”

  “你管不着。”她很直接。

  “我今天还偏要管了!”我火了,“还管不了你了?住在我这就归我管!”

  她径直坐到沙发上,蜷成一团,堵住耳朵。

  事到如今,连生气也显得多余了。我只能到厨房去捣鼓吃的,中途偷偷往客厅瞄几眼,她一直保持那个姿势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似乎睡着了。

  她睡着的时候像极了乖孩子,让人心疼。我忽然知道,其实,我是不会真的对她生气的。为了让气氛暂时缓一缓,我一转身又进了厨房。

  我在厨房里烧一尾鱼,忽然听到一声尖叫。

  我用百米速度冲进客厅:“怎么了怎么了七七?出什么事了?”

  她抱着膝坐在沙发上,脸上湿漉漉,不知道是汗是泪。

  “我的结局呢?”她问我。

  “什么结局?”

  “她答应我的结局。”她怔怔地,“我梦到,可是又被拿走了。”

  说完这句,她倒头又睡下,仿佛疲倦已极。

  尽管我们已经共同生活这些日子,她对于我,还是神秘莫测。

  昂贵的鳜鱼啊,就这样煎糊了。

  我一边手忙脚乱地补救,一边脑子里灵光一闪,结局,是不是就是那本书,《小妖的金色城堡》?

  那也就是说,她不见的那段时间,很有可能,是去参加那场莫名其妙的签售会?

  她的身世来历简直呼之欲出,我耐着性,慢慢清理思路,如果真的是一场签售就搞得她心情大变,只有两种解释:1、她在签售会上被人非礼。2、她在签售会上看见认识的人。

  鉴于她平时的强悍表现,我初步认为第二种猜测比较合理。

  那个她认识的人,又会是谁呢?她的爸爸,妈妈,或是作者?

  又或者,她的爸爸妈妈就是作者?

  我被自己的胡思乱想搞得心烦意乱,扔下菜刀奔向卧室,上网检索《小妖的金色城堡》。

  检索结果很快出来,居然超过20000个,原来这是一本近来少有的畅销书,旗号“青春疼痛”,作者暴暴蓝,主人公,妖精七七。

  妖精七七。我牙疼似愣在原地。

  继续往下看,我看见一个叫“小妖的金色城堡”的网页,让我骇异的是,首页的图案居然就是七七手机屏保的图案。我在城堡大门上鼠标轻轻一点就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闪烁的flash,有人在里面写了一句话:七七,我知道你会看到。我们都很爱你,希望你早日回来。

  继续往里点,一个新的通告,关于一个“少女作家”暴暴蓝,预告了她的每一场签售。

  最醒目的,还是一个长长的“寻找七七”公告栏,很多网友通报着“妖精七七”的情况,她们都声称自己发现了妖精七七,然后有人一个一个去求证,得到的结果,都是失望。

  无需去看照片了。我已经确定,这个从天而降到我身边的女孩子,到底是谁。

  然而真正让我震撼的,是公告栏置顶的一条消息。

  用很大的红色字体鲜明地标出:七七快回来,爸爸病了。

  我点开它看,发布的时间是十月,而现在,已经是二月。

  虽然里面对病情描写得语焉不详,但是,是很严重的病,连我都能感觉到。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七七是否已经看到了这则消息?

  我正在想的时候,她走到我身后,问我:“满意了吧,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是吧?”

  “你是谁?”我问她。

  “我也想知道。”她说。

  我把网站点到首页:“我会通知他们,把你领回去。”

  她不敢和我对视,但我看得到她的颤抖。我走过去,轻轻地扶着她的肩膀。

  “七七,为什么不回去呢?”我心疼地问她,“你看看,有很多很多的人,他们都非常想念你。”

  “那又怎么样呢?”七七说,“林南一,你别赶我走。再给我一点儿时间,好吗?”

  “好的。”我说。

  “你别骗我。”她警告我加威胁我,“如果你骗我,我就只能去死了,你知道吗?”

  我信。

  于是我点点头。

  原来女孩子们狠心起来,都是如此的不要命。

  那天半夜下起了雨。我在沙发上睡得不安,开始,听到有雨点沙沙落在窗边的树上,然后,一大颗一大颗砸下来,我在梦里也知道这是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雨,无情地洗刷一切,世界末日一般。

  末日就末日吧,我不在乎。

  但我终于还是醒了。被子全部掉到地上,我费力地拉上来,脚一伸,天,我踢到什么?

  我一下全醒了,在黑暗里试探着问:“七七?”

  她不应声,但我能听到加重的呼吸,似乎有无限的担忧和恐惧。

  “七七,”我弯腰够到她,“你害怕吗?”

  她固执地躲避我的触碰,缩得更远一点,像受惊的小动物。

  我们在黑暗中各怀心事,各自沉默。

  “林南一,”她气若游丝地开口,“你知道吗?”

  “什么?”

  “我有病。”

  “什么病?”

  “抑郁症。”她说,“有时候无法控制,我想毁掉我自己。”

  “不会的。”我说,轻轻地摸摸她的头发,“我不会让你那样做。”

  她没再说什么,只是稍稍向我靠近一点,在沙发脚下,慢慢蜷成一团。

  她保持着那样的姿势,我听着她慢慢发出均匀的呼吸,把她抱到床上,她轻声地喊“爸爸,爸爸。”终于睡熟。

  我回到沙发上,已经失去刚才的深睡眠状态,接下来的时间我一直睡得辗转反侧,不停做梦,噩梦一个,好梦一个,交替得精疲力竭。

  最后图图如期来到我身边。

  “林南一,”她温柔地说,“你会不会慢慢把我忘记?”

  “不会的不会的。”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第二天早晨我发现自己落枕了。

  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到卧室去看她,上帝保佑,她还在,长长的睫毛盖在脸颊上,有种像花朵一样转瞬即逝的美好感觉。

  我大概看她看得太久,她终于感觉到,醒来。

  我居然有点慌乱。

  “你再睡会儿。”我说,“酒吧事情多,我今天又要忙一天,肯定没空回来做饭给你吃,你要是没事,就过来玩,不要在家死睡。”

  她迷迷糊糊地抱着被子点头,那样子莫名其妙让我心动。

  “林南一你发什么呆?”她问我。

  “啊,没。”我说,“我要赶去酒吧了。”

  “林南一!”她在我身后喊。

  我站住了,听到她轻声说:“谢谢你。”

  她说得那么认真,以至于我脸都红了。我没有转身,差不多等于是落荒而逃。

  那一整天我确实很忙,怪兽写了一首新歌,我跟他们排练了好一阵,累得全身快散架,那晚生意也很不错,来了许多人,貌似酒吧会一直兴旺下去的样子,我很开心,怪兽也很开心,差一点又喝多了。直到夜里一点多钟,我才买了夜宵回到家里。

  我听到客厅里有动静,知道七七没睡。

  “开门开门!”我大声喊,“芝麻开门!”

  动静忽然没了。

  我只好自己掏出钥匙来。

  天色已经昏蒙,屋里还没有开灯,客厅里亮着电脑的光。七七坐在电脑前面,像一尊小小的木雕。

  “干吗不开门?”我有些气恼地问。

  她还是不作声。

  我好奇地凑近,想看看她如此专著在看什么,她却啪地一声,直接关掉电源。

  “喂,”我不满,“请爱护公共财物!”

  “赔你一台好了。”她冷冷地说。

  这叫人话么?好在我已经习惯了她的没礼貌和小暴发户的种种令人发指的消费行为,自己在桌边打开了外卖餐盒。她还是面向电脑坐着,好像要从黑乎乎的屏幕上看出宝来。我饭吃到一半终于忍不住:“你不饿吗?”我问。

  她转身,看都不看我一眼,摔门进了卧室。

  我去敲过一次门,她不理我,沉默得像死人。

  不开心就让她不开心吧,兴许明天就会好的,我这么一想,再加上本来就很累,也无心再去安慰她,倒在沙发上很快进入了梦乡。

  我压根没想到她会出事。

  第二天是周末,客人来得比昨天晚上的还要多出许多,我有些得意,在前台吹着口哨,准备过会儿好好地把我的吉它秀一秀。木耳晃到我面前来问我:“七七呢?”

  “她在家。”我说。

  “这么美好的夜晚,你怎么可以把她一个人放在家里?”

  我想了想,说得对,于是拿起手机来打家里的电话,她没有接。她一向不接电话,我朝张沐尔耸耸肩。

  “不如我打个车去接她吧。”张沐尔说。

  “你小子!”我拍拍他的肩,“快去快回!一小时后要演出。”

  张沐尔很高兴地出了门。二十分钟后,我接到了张沐尔的电话,他用无比低沉的声音对我说:“林南一,你得回来一趟,马上!”

  “你搞什么鬼?”我问他。

  “叫你回来你他妈就给我滚回来!”他在那边咆哮。

  我没再犹豫一秒钟,不管怪兽在我身后的呼喊,收起手机就往家里冲。

  我到了家,上了楼,看到房门大开着,七七躺在沙发上,张沐尔跪在地上,正在喂她喝水。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煤气味。

  “怎么了?”我声音颤抖地问。

  “没什么。”张沐尔说,“开煤气自杀而已。”

  我走近七七,她躺在那里,闭着眼睛。不知道是死是活。我生气地一把把她从沙发上拎起来:“你告诉我,你到底要干什么?”

  她忽然睁开眼,眼神里的不安和痛苦让我的心纠成一团。

  我一把抱住她:“好了,有什么事,你跟我说好不好?”

  她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流到我的衣领上,流进我的脖子,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我才听到她说话,她气若游丝地说:“林南一,对不起,我真的有病。我逃得过这一劫,也逃不过下一劫,你以后都不要再管我了。”

  她的话我让我火冒三丈,我当机立断地推开她,狠狠地给了她一耳光。

  张沐尔把门关上,跳过来抓住我。

  我指着七七,用从没有过的严厉的口气说:“你给我听好了,不许再说自己有病,不许再做这种伤害自己的事,否则,我饶不了你!”

  七七看着我。

  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我自己,我第一次深刻地认识到,这个叫七七的女孩,她进入我的生活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不管她来自何方,去向何处,她都是我的亲人,我不能失去她,就像我不能失去图图。

  绝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