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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飞翔的速度

饶雪漫Ctrl+D 收藏本站

    这是我自己给自己留下的伤口,两道。如两条粉红色的丑陋的虫,盘踞着。我很奇怪它怎么会是粉红色的,它可以是黑色,紫色,甚至蓝色,但绝不应该是粉红色。我还记得麦子给我包扎的时候说的那句假惺惺的话:“还好,伤得不算太深。”

    坠落的时候我该用什么样的姿势才可以显得优美从容终于终于我飞了而你还留在原地想你想我的目光会不会因此而格外地温柔呢凌晨两点,我醒了。

    手腕微酸的疼痛提醒我昨天发生的一切。我坐起身来,扭亮台灯,拆开纱布,审视我自己的伤口。

    这是我自己给自己留下的伤口,两道。如两条粉红色的丑陋的虫,盘踞着。我很奇怪它怎么会是粉红色的,它可以是黑色,紫色,甚至蓝色,但绝不应该是粉红色。我还记得麦子给我包扎的时候说的那句假惺惺的话:“还好,伤得不算太深。”

    白痴都知道,我要是死了,她才会快活。

    也许是混乱了一天,伍妈走的时候没记得替我关窗户,夏风吹起窗帘,也许是体内怕冷的因子又发作,这么热的天,竟会觉得有丝丝的寒意。我下床来,出了门,来到林涣之的房间。他的房间从来不上锁,我一推就开了。我想起很多很多年以前的一个夜晚,我第一次把他的门推开,他从床上坐起来说:“哦,七七,你是不是怕?”

    “不是。”我说,“老师说我们班有个小朋友得了白血病,要大家捐款。”

    第二天,他拉着我的手去学校捐款,他给的是支票,上面写的是一万元。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一万到底是一个多么大的数字,但我可以完美无缺地读懂老师和同学眼光里的羡慕和谄媚。

    “叶小寂家在瑞士银行都有存款!”

    “叶小寂是孤儿,但是她爸爸很疼她,她有一百条公主裙!”

    “叶小寂本来没这么漂亮,她爸爸领养她后,带她去做过美容!”

    “叶小寂从来不用做作业,听说她们家有专门替她做作业的佣人!”

    “叶小寂……”

    “叶小寂……………”

    很长的时间里,我在校园里成为一个“传奇”。我在众人羡慕嫉妒的复杂眼光里长大,从不觉得自己有任何的改变,我依然是孤儿,美丽世界的孤儿。

    有多少个夜晚,他永远不会知道,我都是这样轻轻地推开他的门,穿着我棉布的睡裙,轻轻地在他的床边坐下来。也许是白天太累了,他入睡的时候,永远都是睡得这么的香,这么的沉。他看不到也读不懂一个女孩在夜晚的恐惧。我就这样整夜不睡,在他的床边坐到快天亮,再起身离开。

    今夜,他的窗也没有关,月光照着他的脸,我看到他的鬓角,已经有白发。床头柜上是他一年四季也离不了的胃药,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我抱着双膝,在他床边微凉的木地板上坐下来,不明白自己内心的恨,无数次的试图离开后,我依然不明白。

    想起优诺曾经抱着我的头说:“七七,他很爱你,你也很爱他,你们要停止这样的互相折磨。”

    噢。优诺。

    她是那样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孩,她让我温暖。她握着我的手带我去看心理医生。第一次,我终于敢走近一个陌生人,想让他告诉我我心里究竟渴望的是什么。

    那个医生很年轻,是个男的。他说:“七七,呵呵,你叫七七,这真是个不错的名字。好吧,我们首先来说说你的名字,你喜欢你的名字吗?”

    “无所谓。”我说。

    “那么说说你有所谓的。”他拿着病历靠近我。

    “没有。”我说。

    “我们做个游戏如何?”他放下那该死的病历,递给我一张图片说,“认真看,告诉我你看到的是什么?”

    图片上是两座呆头呆脑的大山,我把他拿着图片的手一把推开说:“给我看这个,当我是白痴?”

    他并不生气,而是说:“再仔细看看?”

    我再看,两座山变成了两张面对面的人脸。

    “再再仔细看。”他说。

    这回我看到的是长流的细水和几条通向远方的绵延的路。

    “这说明,你第一次看到的,并不一定是一成不变的东西。”他把图片收起来说,“很多时候,你的眼睛会欺骗你,你必须用你的大脑去认真地思考,才可以看到事实的真相。”

    “如果我压根就不想了解真相呢?”我问他。

    “那你就会被心里的疑惑压得喘不过气来。”他摊开双手说,“随你选择。”

    “你叫什么?”我问他。

    “Sam.”他朝我伸手说,“七七,很高兴和你做朋友。”

    “你的发型很土呃。”我说。

    “明天我买发型杂志,回头你陪我参考参考?”他朝我眨眼。

    第二次见他他真的递给我发型杂志,封面上那小子一头黄毛长得鬼头鬼脑。“怎么样?”他指着他问我,“我弄成这样你说够酷不够酷?”

    我把杂志摔到一边笑到断气。他很耐心地听我笑完,然后说:“七七,其实你不用看医生,你很好,就像今天这样,面色红润,笑声朗朗,定能长命百岁。”

    “可是,”我不由自主敞开心扉,“我常常控制不了自己。心里有两个我永远在打架,谁输谁赢我做不得主。”

    “我会帮你。”他在我面前坐下说,“现在起,你再也不用恐惧。”

    就这样,我和Sam一周见两次,聊很随意的话题,在他面前,我很放松,一个下午过得飞快。有时候我说很多很多的话,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这么能讲,在他面前,我的话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就像我在网上在QQ上同时和十几个人聊天一样的酣畅淋漓。他很耐心地听,偶尔插嘴,脸上是很自然的微笑。

    也有时候,我一句话也不说,他也不逼我,让我听歌。

    他的办公室里永远有音乐,我说我喜欢张国荣,他就给我放张国荣,放他的《红》,放他的《沉默是金》,放他的《风继续吹》……

    如果我听到掉眼泪,他会递给我面巾纸,然后不动声色地说:“我不反对你哭,眼泪有时候可以替心找到最好的出口。”

    我是在Leslie死后才真正地听懂他的歌的。在那以前,我不仅不听他的歌,而且讨厌他。改变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我对Sam说,我其实不止一次地想过要去死,但是我怕痛,不知道Leslie的勇气到底来自何方,那种临死前绝烈的飞翔,真是充满诱惑。

    “那么,”Sam说,“你可以选择去蹦极。”

    他真是一个智慧的人,我觉得对他而言,没有什么事情是艰难的。转一个方向,一切便海阔天空。

    我羡慕他,因为我做不到。

    “我其实一直是个胆小的人,我连一场雨都怕。”我嘲笑自己。

    “你怕的是直面这里。”Sam指着我的胸口说,“完美也好,平凡也罢,喜欢也好,恨也罢,漠视也好,在乎也罢,关键是敢于面对。”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问他。

    “你可以告诉你父亲,你需要他的爱,你可以在那些躲在他房间的夜晚喊醒他,告诉他你怕,告诉他你需要陪伴,从七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这么做!要知道这并不丢脸。”

    要知道这并不丢脸。sam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清澈透明,让我无法怀疑。

    我转过头,看着躺在床上的林涣之,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我绝望地想,我已经错过了可以表达的那些时间,我早就不是七岁,我已经十七岁,在这整十年的时间里,堆积起来的爱恨早就是一座冰山,谁可以融化,谁又可以来原谅我们错误的伤痕累累的曾经?

    我起身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

    开机,上网。

    这个时候,“小妖的金色城堡”是一座空城,很长时间了,我找不到暴暴蓝的文字,于是只好去读她以前的旧作,她的每一个字都给我安慰,但是我费尽全力也猜不到,她替我写的小说,究竟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会不会是我想要的结局。

    第二天清晨,优诺就来了。她穿着很卡通的运动服,头发扎成马尾,对我说:“七七,空气新鲜,我们出去跑步,如何?”

    “跑不动。”我说。

    “你又一夜没睡?”她生气地说,“你有黑眼圈。”

    “我可以到sam那里睡觉。”我说,“放上Leslie的歌,三秒钟进入状态。”

    “睡觉也要花钱的。”优诺气结,“早知道这样,我改行做心理医生多好。”

    “你何时带我去找暴暴蓝玩?”我问她。

    “我跟你父亲商量好了,也征求了sam的意见,等你手上的伤好了,就可以出发。”

    “嘿。”我说,“不骗我?”

    “当然不。”优诺说,“你别告诉暴暴蓝,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给她一个惊喜。”

    我笑。

    “下去吃点早餐?”优诺说。

    “不,我不饿。”

    “你爸爸在下面呢。”优诺拉我说,“走吧走吧,让他看看你今天气色有多好!”

    “不去不去!”我甩开她。

    “怎么了?”优诺说,“你总要面对他的。”

    “至少现在我不想。”我别开头。

    “那好吧。”优诺拍拍我说,“那我下去陪他吃早餐了,等到你愿意下来的时候,自己下来找我。”

    “优诺!”我喊她。

    她不理我,开门走掉了。我听到她下楼时欢快的脚步声。我永远都不可以有那么欢快的脚步。在这个家里,我常常感觉自己像一只猫,脚步诡秘,昼伏夜出,稍有动静,就惊慌逃走。

    优诺走后我跑去玩了一会RO,我在里面已经是八十七级的魔法师,所向披靡。这是我比较偏爱的一款网络游戏,其实我最喜欢的是魔幻城外的鲜花,一朵蓝一朵红一朵黄,艳到让你窒息。

    优诺终于又上来,靠在门边对我说:“他走了。”

    “知道。”我说。

    我的耳朵特别灵敏,他的汽车来去从来都听得清晰。

    “你把电脑关了,我带你去做头发。”优诺说。

    “是他下的命令吗?”我一边追着一个怪物打一边头也不回地说,“怪了,你怎么现在也什么都听他的?”

    优诺不说话,她走上前来,强行关掉了我的电脑。

    “喂!”我说,“你别过分呃!”

    “我就这么过分。”她抱着双臂,笑笑地看着我说,“死七七,你现在不跟我出去我以后就再也不会管你,也不带你去找暴暴蓝玩。”

    “你赖皮!”

    “跟你学的。”她说。

    我无可奈何地跟着她进了理发店。我刚坐下那个小姐就说:“是啊,淡紫色不好看,现在流行金黄色,在黑发上染上一缕金黄,特酷!”

    “NND!”我骂她,“你三天前还说淡紫最流行!你脑子坏了还是进水了?”

    她吓得不敢吱声。

    “就黑色吧。”优诺说,“还是黑色最好看。”

    小姐看着我,意思是要征询我的意见。我不耐烦地说:“好吧听我老大的,她说什么是什么啦。”

    优诺笑:“漂漂亮亮的去见暴暴蓝不好吗?”

    “切!”我说,“又不是相亲!”

    “你的手怎么受伤了?”小姐多嘴多舌。

    “自己割的。”我说。

    “不疼啊?”她咋嘴。

    我凶巴巴地喊:“在我没割你的之前你最好快点把我头发弄好!”

    小姐只好回头对优诺诉苦:“你妹妹就像黑社会。”

    优诺笑,“你说得没错,你没听见刚才她叫我老大吗!你快弄吧,小心我们拆了你的店!”

    “你不像!”小姐看着她,认真地说。

    “哈哈哈哈哈!”这回轮到我笑得前仰后合。有时候优诺幽默起来,也是要人命的。

    做完头发,和优诺吃了个简单的午饭,下午两点左右,我已经在Sam的办公室。他倒杯冰水给我,问我:“今天心情好些啦?”

    “无所谓。”我和他异口同声。

    “知道还问?”我不讲道理。

    他哈哈笑。笑完后在我对面坐下:“说吧,为什么又跟爸爸吵?”

    我握着冰水,靠在沙发上,慢慢回忆。

    他回家的时候,是清晨六点。我那时正在玩一个刚公测的网络游戏,那游戏很变态,一个晚上也升不到两级。然后我听到他开车回来的声音,再听到他上楼的声音。我飞快地跑过去,开了我房间的门,在他经过的时候问他:“你累还是不累啊?”

    他朝我屋里看了看,看到我闪烁的电脑屏,也问:“你累还是不累啊?”

    “我十七岁。”我说,“你今年多大了你还记得不?”

    “七七。”他并不理会我的讥讽,而是吃惊地看着我说,“你的头发怎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了?”

    是啊,三天前,我把头发染成了紫色。发廊里那个小姐说,这是现在最流行的色彩。

    “三天前它就是这个样子了。”我冷冷地说,“早就是过时的新闻了,你那么激动干什么?”

    “走!”他过来拖我,“现在就去把它给染成黑色,全黑,你这种乱七八糟的样子简直让人忍无可忍!”

    “忍无可忍你也得忍!”我一把推开他,“你看看表,现在六点钟,你以为理发店是酒吧,整天整夜都开着?”

    “你等着。”他指着我,“我今天不把你的头发变回黑色我就不姓林!”

    然后,他磴磴磴地下楼去了,我听到他打电话给麦子,我真弄不明白,他这么一个大男人,一有什么事情搞不定的时候就打电话给麦子,好像麦子是他的私人保姆。我带着一种挑衅的心情走到楼下,在他挂了电话以后说:“其实,你真的可以把她娶回家的,她会是一个好老婆,也可以管教着你一点。”

    “你给我闭嘴!”他呵斥我。

    “我就不。”我说,“嘴巴长在我身上,我想说就说想不说就不说,你是不是怕我说出什么不好听的来呢?不过你放心,你养了我这么多年,我会给你留点面子的,我怎么也不会告诉麦子或者别的人你是如何的夜不归家花天酒地……”

    我的话没说完,他把烟灰缸砸到了地上,砸得粉碎。

    水晶的碎片如细碎的尘,从地板上扬起,坠落,再扬起……

    就在这时候,伍妈进来了。对于这样的场景,她早就见惯不惊,连忙放下手里的菜跑过来收拾地面。林涣之吩咐她说:“去,你去给我拿把剪刀来。”

    “做什么?”伍妈惊讶地抬头。

    “让你拿就拿!”他怒吼。

    “七七。你是不是又气你爸爸!”伍妈冲上前来把我往楼上推,“你快到楼上去,快去,等我把这里收拾好了你再下来!”

    “你别管我!我愿意在这儿呆着!”我推开伍妈,就在我和伍妈对峙的时候,林涣之已经自己跑到书房里取出了一把大剪子,一直走上前:“你给我过来!理发店没开门,我来替你把头发绞掉!”

    “先生!”伍妈又过去拦他,“别这样,剪子很危险的,给我给我!”伍妈终于成功地抢到了剪子,拿着它跑到书房里去了。我看着林涣之,他气得脸都绿了,其实我那时候倒真的不是很生气,于是我懒懒地说,“你剪了我的头发又怎么样呢?剔成光头了它还是要长,长了后我还可以染成我喜欢的任何颜色,你管得了一时,管得了我一辈子吗?”

    他站在那里,摇摇晃晃。然后,他咬牙切齿地说:“一辈子还长,话不要说那么早,管不管得了咱们走着瞧!”

    “您老不是打算要送我进少管所吧?”我冷笑着问。

    他不再理我,而是坐到沙发上抽烟。烟灰缸没有了,他扬声叫伍妈,伍妈慌慌张张地从书房里跑出来,后来我才知道她躲在里面给优诺打电话来着。我真的不知道,那一天,要是优诺不来,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

    “刀片是怎么回事?”Sam说,“你怎么会把刀片握在手里?”

    我说:“我一直没走,一直站在那里看他抽烟。其实我当时心里在想,我看你有什么鬼花样可以玩。我说什么也要陪他玩到底!没过多久后麦子就来了,她一进来林涣之就问她人找好了没有。”

    麦子看看他,再看看我,说:“你们呀,一大清早哪有那么多气怄?”

    “我问你人找到没有!”他吼麦子。

    “要找也要上班时间啊!”麦子说,“现在才几点钟,一家店也没开门。”

    我当下就明白他是让麦子找人来替我弄头发了,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我真的眼泪都快要笑出来了,我觉得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好笑的事情,因为我头发的颜色,他居然可以这样的兴师动众。

    “开个理发店吧。”我笑完后建议说,“你瞧这房子大得可以,你可以在一楼开个理发店,随时供你使用。当然开酒吧也行,对你来讲也比较实用哦。”

    我终于成功地激怒了他,这么多年,我就这一次赢了,他拿起桌上的一把杂志,把它卷起来要揍我,杂志打在我身上,其实一点儿也不疼,不过我还是习惯性地躲,就在这时候看到了一楼楼梯堆杂物的地方放着的一个小刀片,那是伍妈清洁地板的时候用的,我爱吃口香糖,吃了就乱吐,那些东西必须要用刀片才可以刮得掉。

    我走过去,迅速把刀片拿到了手里。

    他吓了一跳。脸色灰白极了。

    “然后你就把刀割向了自己的手腕?”Sam问。

    “是的。”我说。

    “可是,七七,你觉得你真的赢了吗?”

    “不。”我的眼泪流下来,“我说,Sam不不不。”

    Sam残忍地替我分析:“七七你听我说,这些年你一直生活在自己营造的阴影里,你认为如果没有他你会活得更好,但其实,你又离不开他的庇护,这是一个你一直不愿意承认的事实,对不对?”

    我拼命地摇头,泪水飞溅。

    “就是的!”Sam提高声音说,“他是你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你最怕的就是失去他,命运既然安排你们生活在一起,那就要心安理得地与他相知相融。”

    “他并不在乎我。”我说。

    “你怎知他不在乎你?因为他的夜不归家?”Sam说,“可是七七,他有他的责任,但你也不能全怪他,如果你从来不说出你的需要,他怎么会知道你的需要呢?”

    “我好困,Sam.”我全线崩溃,“我不想再说下去。”

    “那就睡一觉吧。”sam替我拿来一张彩色的毛毯说,“我把空调调低一些。”

    “对了。”眼睛快闭上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问他,“在你这里睡觉是不是也要收钱?”

    他想了一想,笑着对我说:“你心疼他的钱?”

    “钱是最无用的东西。”我说,说完很快就入睡。我在梦里竟然遇到暴暴蓝,她穿着一件很卡通的睡衣,拿着一本书翻到最后一页对我说:“瞧,七七,这就是你的命运。”

    说完,她转身离开。

    我一路追去。烟雾茫茫,她很快不知去向。

    我醒来,有人握着我的手,是优诺。她说:“七七你醒了?我听到你在喊暴暴蓝。”

    “结局……”我喃喃地说。

    “什么结局?”

    “暴暴蓝要给我的结局,我没能看清楚。”

    “呵呵,都像你这样她出书了想卖不火都难!”优诺起身,把灯扭亮了,对我说,“Sam有事先走了,我五点钟来接你的,看你睡得很香,于是没叫醒你。”

    “现在几点?”

    “七点。”

    天,我竟然睡了这么久。

    我支撑着要坐起来。优诺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我说:“瞧,我今天下午买了什么好东西给你!”

    是一只漂亮的手镯,我好喜欢。

    “路过藏饰店的时候看到的,我买了两只一模一样的,你一只,暴暴蓝一只。”优诺说,“这镯子宽,戴上它,别人看不到你的伤口。”

    我接过来:“优诺,暴暴蓝说得一点儿没错,你就是一个天使。”

    “嘿嘿。”她夸张地转过身,“有没有看到我的翅膀?”

    “有。”我说,“金色的呐。”

    “走吧!”她伸手拖我,“我们该回去啦。”

    我跟随优诺出来,在医院的门口,一辆车缓缓地驶近,在我们面前停下。

    是林涣之。他又换了新车,真是有钱。

    “坐啊。”优诺把前面的门拉开,招呼我。

    我还是自己拉开了后面的门,坐了进去。优诺有点无奈地把前门关上,也进了后门坐到我身边。

    “饿不饿?”林涣之问。

    “圣地亚。”我说。

    按我以前的经验,他一定会答应我,谁知道今天他却说不,他说:“不,我们回家吃,伍妈烧了我爱吃的猪蹄。”

    瞧,像没事一样。

    这场战争算是又结束了。我看着手腕上的纱布,失败地想,我哪里有赢呢,输的不知道有多彻底。

    优诺捏住我放在膝上的手,她的手温暖,让人安慰。

    车子到家门口,优诺跳下车对我们说:“我不进去啦,还有事情要办呢。”

    “哦。”林涣之又往车里钻说,“那我送你。”

    “不用啦,你和七七快吃饭吧,我约了朋友,就在附近,步行过去也不远。”

    说完,她翩然远去。

    我和林涣之进了屋,伍妈已经下班,饭菜放在桌上,果然有猪蹄。我很饿,于是自己盛了一碗先吃起来,他也坐到桌边,对我说:“去,给我拿个大碗来盛饭,今天我饿了。”

    “你自己没手吗?”我扒着饭问。

    他拿眼睛瞪我。

    得得得,吃人嘴软,我只好进了厨房,拿了个斗大的碗来给他。

    我们很久没有这样两个人一起吃晚饭。他开始跟我说复学的事,说这不许那不许,像个老太婆一样的啰里啰嗦。我听着,不回嘴,我知道如果回嘴,必又是一场战争。我才算恢复一点儿精神,要再来需要重新充电,现在还不是时候。

    “这样好。”他看着我,忽然说。

    “什么好?”我不明白。

    “我说你的头发。”他说,“女孩子这样才可爱。”

    他极少夸我,我本能地跳起来,说:“我吃饱了,我要上楼去了。”

    “女孩子这样才可爱。”好像平生第一次听到他夸我,是什么让他改变,我有些弄不明白。

    夜冷清。和往常一样,陪伴我的只有一台电脑。论坛上有暴暴蓝的贴:这周搞不定俺就自杀。看来要当作家不容易,她正在被煎熬。

    我没有跟贴,没有告诉她我要去看她,就像优诺说的,这样子,可以给她一个惊喜。我想像着见到暴暴蓝的时候样子,像我这样拿不出去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傻到说不出话来。我把优诺送我的手镯拿出来,戴到没受伤的右手腕,想起她温柔地对我说:“这样,别人看不出你的伤口。”

    我心里细细的东西在流动,她是那么细心的一个好姑娘,不嫌弃我,给我安慰。

    我忍不住给她发短信:“你在哪里呢?”

    她没有回,可能是没听见。我只好打电话过去,听到那边嘈杂的声音,她用欢快的声音对我说:“七七呀,来了几个老同学,在清妹这里玩呢。”

    我等着她邀请我,但是她没有,她只是说:“七七累了就早点睡,不要玩电脑到那么晚哦。”她忘了我睡了差不多有一下午。

    我倒到床上,睡不着。

    暴暴蓝有她的事业,优诺有她的世界,只有我,一无所有。

    恍恍惚惚,好像听到林涣之出去的声音,又好像不是。我在床上辗转了一个小时,终于决定出门。林涣之房间的灯开着,我吃不准他在不在家,于是偷偷地拿上我的背包,蹑手蹑脚地下了楼,开了门,打了车,直奔大学城。

    怕优诺看到我,我从后门进,后门是我上洗手间时无意发现的。门锁着,我便从窗户里爬了进去,穿过一个小小的走道,就到了热闹喧哗的大厅。其实我从窗户一跳进去就听到了优诺的歌声,她在唱一首我从来都没有听过的歌:

    当太阳照亮心上温暖了每个梦想总会想起凝视我的那片云是不是路正远是不是会改变我的心一如从前当灯火渐渐熄灭忍不住多看一眼那条最初到最后的地平线带我走过旷野,带我走出黑夜给我爱,给我思念记得我们有约,约在风雪另一边所有的心都睡着,还有我们迎向蓝天记得我们有约,约在日出那一天就在誓言的终点,以爱相见……

    我敢说,我从来没有听过那么美丽的歌声,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无与伦比的迷人笑容,见到她唱完,在热烈的掌声中从台上跳下来,我准备悄悄走过去蒙住她的眼睛,用她的话来说:给她一个惊喜。

    但是我的脚步却在瞬间停住了。我看到优诺在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坐在他对面的人,是林涣之。

    林涣之在笑,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温柔的,放松的笑容。

    然后,他们碰杯。

    我的眼睛忽然有点湿,优诺真的是个天使,我看到她金色的翅膀,在酒吧迷离的灯光下不停的招摇。

    而我,注定被锁在原点,今生今世永远无法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