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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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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有个民间故事,讲的是一只为了报答一个小伙子的救命之恩而变成个美女的仙鹤。小伙子很穷,没有钱还债,姑娘关上了门叮嘱他不要进来,几天以后交给他一匹美轮美奂的锦缎。但是小伙子不知道,姑娘变回仙鹤的原形,用长长的喙一根一根地拔掉自己的羽毛,鲜血淋漓地把它们放在织布机上才织成那匹锦缎。

  33

  如果孟蓝不是一个罪犯,那本来该是个类似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之类的故事。

  长大对于孟蓝来说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因为她生活在一个糟糕的街区。那条街风水不好,至少老人们这么说,从解放前就因为治安奇乱而出名。谁也说不清到底是贫穷让这条街变得堕落,还是因为堕落这条街才永远是一副贫穷萧条的样子。贫穷并不能成为堕落的理由,但是却常常是堕落的最好的契机和借口。

  孟蓝从童年起,就见识过各式各样的堕落。比方说,油腻腻的小方桌边围着的四个“烂赌”,就有一个是她的表姐,两个是她从小到大的朋友,从清晨到深夜再到黎明,身边观战的人已经换了一拨又一拨,这四个人倒是泰山压顶岿然不动。下注下得越来越大,一种濒死的,不要命的贪婪席卷他们的眼睛,用另外一种方式点亮了龌龊的日子。再比方说,孟蓝自己的弟弟孟彬,他在骚动的年纪自然而然地迷死了《古惑仔》,可惜他不能像别的男孩子一样,在顺利地长大成人之后笑着回忆自己渴望成为陈浩南的燃情岁月,因为他真的那么做了,并且在他还是最不起眼的“小弟”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朋友死在一把小小的水果刀下面。

  给彬彬守灵的那天晚上,孟蓝一个人坐在阴影里悄悄地哭了。并不是在哭她的弟弟,至少不全是。她只是累了,经年累月的,生活就是一场挣扎。一场让自己不要像这条街一样堕落的挣扎。她努力地读书,努力地学习,那是她唯一的出路。在街巷的尽头回荡着淫声浪笑的夜晚啃着那些解析几何跟英语单词;每天的清晨,她穿着整洁的校服路过曾经暗恋过的邻居家英俊的小哥哥开的台球案子――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邋遢而臃肿的男子,身后他面无表情的老婆用粗暴的动作换着婴儿的尿布。

  对于一个小姑娘来说,那是一场没有尽头的跋涉。她期待着过上一种清白和干净的生活,她期待着终有一天她可以不要再见到那种不顾死活的腐烂的表情。她从没有多大的野心她只是希望自己能健康并且相对柔软地长大,不去赌,不去抢,不去卖淫,不去吸毒。没有人帮她,没有人告诉她该怎么做,因此她小小的梦想变得异常地艰难,要知道,让自己和周围所有人不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很快就要成功了,她考了三次高考,才拿到了理工大的录取通知书,但是弟弟死了。不要责怪他,他只不过是做不到他姐姐咬紧牙关做到了的事情。

  那个晚上,二十岁的女孩孟蓝抚摸着弟弟冰冷的手,安静地流光了所有的眼泪。

  遇上陆羽平是在一年以后。那个时候孟蓝不再恪守自己关于清白的原则,她在一个很著名的歌城陪酒。因为她需要钱,需要靠自己赚钱来读完大学。但是孟蓝从来没有放弃过努力。她坚持着只坐台而从不出台,虽然这样让她收入有限,但是够了,她本来就没有太多奢望。好在她并不是个太出众的女孩子,在众多的三陪小姐里面她唯一的王牌就是她的大学生的身份。也因此,她没遇上过因为她不肯出台而找她的麻烦的客人。所以有段时间她几乎是感谢着她所拥有的一切。

  那一天她喝得多了些,在通往洗手间的走廊上撞到了陆羽平。陆羽平那天是跟着一大群同学来给人过生日的,当这个走路有些踉跄的“小姐”一头栽倒他怀里的时候他吓了一大跳,习惯性地想着她就算是真的有什么病这么一撞估计还不会传染。但陆羽平毕竟是个善良的人,他抓住了摇摇欲坠的她的肩膀,对她说:“你不要紧吧?”如果孟蓝知道此时此刻这个友善的陌生人心里其实在想她有没有病以及会不会传染的话,也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可惜她不知道。醉眼蒙眬的时候她只记得自己是一个从没尝过恋爱的滋味的小女孩,忘了自己在这个人眼里是一个“小姐”。

  “你不要紧吧?”多温柔的声音,在这个地方没有人用这样的语气跟她说话。他拾起了她掉在地上的外套。顺便拾起从这外套的口袋里掉出来的理工大学的校徽。孟蓝无地自容地看着他眼睛里的那一丝惊讶,但是陆羽平很快抬起头,对她微笑着:“我是生化系的,你呢?”她愣愣地回答:“建筑。”他笑了,他说:“你多喝点茶,茶是醒酒的。”她忘记了自己那天有没有说谢谢。

  陆羽平只不过不想让面前的这个女孩尴尬,所以他才会很自然地说“我是生化系的,你呢?”那是他的习惯,看见别人尴尬他自己就会很难受。只是他没有想到,对于面前的这个女孩子来说,这句话代表着一种相知的温暖,还有带着期许的尊重。他更没有想到,他一贯的善解人意竟然也会带给他一场灭顶的灾难。

  孟蓝知道自己恋爱了。

  从那一天起,她想尽一切办法打听他的消息。“我是生化系的,你呢?”那句让她回味了一百回一千回的话同时也是她唯一的线索。陷入暗恋的人们各个都是名侦探柯南,因为他们善于捕捉所有的蛛丝马迹。没有人知道她认识陆羽平,就连陆羽平自己都不大知道。这也是后来警方没有查到孟蓝跟夏芳然之间的交集的原因。她悄悄地站在生化系的大楼前面大海捞针地一般等着他出来,她偷偷到生化系的图书馆去从他刚刚还的一本书里面抽出了借书卡,于是她终于知道了他叫陆羽平,真感谢生化系落后的图书馆啊。像个说话啰嗦但心地善良的老爷爷一样猜中了小女孩的心事。陆羽平,多好听的名字。后来她用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方式知道了他住哪一间宿舍,他的家在什么地方,他的功课好不好,他参不参加社团,以及最重要的――他有没有女朋友。她每一顿饭都跑到离她上课的地方很远的生化系的食堂去吃,坐在一个角落里痴迷地看着他掰开卫生筷的动作。满意地发现他从来不跟女孩子一起来吃饭。有时候她也嘲笑自己,这哪像是一个“小姐”的所作所为呢?

  现在还不是时候。她这样告诉自己:耐心一点啊。她还需要再做一段时间的“小姐”,还需要再存一点钱来付明年的学费。之后她就要辞职了,她就要跟那种生活告别了。她就可以清清白白地站在陆羽平面前,羞涩地跟他说:“陆羽平,这个周末你有空吗?”她小心翼翼地,羞涩地,含苞待放地期待着这一天。她一点没有想到对于陆羽平来说无论她有没有“出台”她都是一个“小姐”。她历尽沧桑,却依然天真。如果她把她的恋情向任何一个朋友吐露过恐怕都会有人来提醒她这件事,但是她固执地把它放在心里,她不能想象自己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含着“陆羽平”这个名字就像一只牡蛎含着她的珍珠。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她渴望着一个奇迹,一个完完全全靠自己一个人完成的寓言式的奇迹。长久以来她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孤军奋战。她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这真像是张学友唱过的一首歌,在那首名叫《情书》的歌里,他说“激情”是这样一种东西:“把人变得盲目,而奋不顾身,忘了爱,要两个同样用心的人。”

  秋天的时候她发现他常常会去一家名字叫“何日君再来”的咖啡馆。这可让她有点伤脑筋。要知道她是多想能常常过去坐着等待着他来发现她,或者是顾作惊讶地走上去对他说:“嗨,这么巧。”但是她不能那么做,那间店子的waiter居然是她熟悉的小睦,而且那里的老板居然是她初中时候最讨厌的一个女生,他们的班花夏芳然――记忆中那个女人总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欠扁的模样。她不愿意被他们认出来。他们,这些不相干的人,没有必要更没有资格在她和陆羽平的故事里扮演任何角色。

  被冲昏了头的小女孩孟蓝丝毫没有想到:几乎没有朋友的陆羽平为什么会突然间如此频繁地出入一间咖啡馆;她更不会将这件事和咖啡馆里的那个美艳如花的夏芳然联系起来。那段日子里她只是神经质地为自己辞职的日子倒计时,快了,就快了,阳光一般清澈和灿烂的日子很快就要到来了。那段时间她容光焕发,眼睛明亮,说话的声音和语调也莫名其妙的柔软了起来。那段时间她的客人们都打趣她:“蓝蓝小姐最近保养得很好噢。”她妩媚地一笑,回答说:“人逢喜事精神爽。”

  快了,就快了。我是说结局就在她浑然不觉并且充满希冀的时候不动声色地接近她。后来,很后来,当她穿着囚服替自己数还有多少天可以活的时候,她突然想:那个时候,在她满怀喜悦地迎接末日的时候,她的弟弟――彬彬会不会在天上忧伤而爱莫能助地看着她?或者说,他会不会像小时候那样淘气地,紧张地像是看电影一样等待悬念揭晓,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女主角踩到了那个所有观众都知道她一定会踩到的地雷之后会是怎样一副绝望的表情。说不定这个一向入戏的孩子还会失望地说这个导演真是烂,暂时忘了那个女主角是他的姐姐。想到这儿孟蓝苍白地,朦胧地微笑了。她宁愿他这样。

  那一天终于来了。那是冬天,可是阳光明媚。她陪着两个在歌城认识的女孩子逛街,她们逛了很多家店之后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学院路。一个女孩子指着“何日君再来”的招牌说:我们进去坐坐吧,我早就听说这家的咖啡不错,人家还说这儿的老板是个大美女,我老早就想见识见识了。另外一个女孩子打趣她:你是不是跟男人玩腻了想尝尝“蕾丝”的滋味啊。她们就这样笑闹着走了进去,小睦热情地迎上来,说三位美女想坐靠窗户的位置还是坐里面?她趁着这热闹悄悄地走进了洗手间,还好小睦没有认出她。她的伙伴们选择了靠窗的位置,她一路走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得到吧台里那个宁静的女老板。她像往常那样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一副男人们很喜欢的略带单纯的孤傲劲儿。她端庄地坐在那儿,梳着一个风骚的发型。暗红色的唇膏很适合她,她幽深的大眼睛慢慢地从孟蓝脸上扫过去――她也没有认出孟蓝。孟蓝微笑着摇摇头,想这个女人居然还是老样子。就在这时候她撞上了另外一个人的眼睛。

  他的眼睛。孟蓝慌乱地想要赶紧坐下来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似乎是用不着紧张的。他的眼光根本就没有落到她身上,他坐在角落里,他不管不顾地注视着吧台里面的那个女人。往后发生过什么,孟蓝就不记得了。她只知道她是熟悉陆羽平的那种眼神的,因为当她看到他的眼神时她恍惚间觉得自己找到了一面镜子,一面照得出躲在生化系的食堂的角落里的自己的镜子。再然后呢?再然后她看见他从笔记本上撕了一张纸,用力地写了些什么。写完他把小睦叫过来。再再然后,夏芳然优雅地打开那张纸的时候,很慢很慢地微笑了。可是孟蓝知道那种动人是她自己设计出来的,根本不是什么清水芙蓉天然去雕饰,那个女人的一举一动都是她计划好了的,她心里知道什么样的尺度最能让男人们以为她是朵让他们无计可施的曼陀罗,原先,在舞蹈队里,这个女人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抢尽所有人的风头。这个不要脸的女人,陆羽平你真傻你怎么是她的对手呵。她已经开始玩弄你于股掌之间了你知道不知道?那一瞬间她几乎忘了自己的立场。当她看见陆羽平深深地低下头,似乎要把涨红的脸埋在面前的小小的咖啡杯里,一种很深很剧烈的疼痛突然间侵袭,带着羞耻,愤怒,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绚烂的力量。大概,原子弹爆炸的时候就是这样吧。美丽的蘑菇云像晚霞般燃烧,留下的是或者永远都没法抹去的关于废墟关于灭绝的记忆。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是陆羽平永远不会忘的。像梦境一般不可思议,但是所有的细节都无比真实。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甚至每一声略微异样的呼吸。陆羽平非常喜欢那条通往他们宿舍的长长的甬道。两边全是树,每一棵树旁边都有一盏路灯。可是那些路灯简直可以说是奇特的。一个个都是球状的,却是只照得亮自己,丝毫照不亮周围的任何景物。因此站在路的尽头看过去,长长的甬道仍旧漆黑一片,只看见每一棵树上都结着一个果实一样的,散发着月亮清冷和孤独的气息的灯。

  孟蓝就站在那无数的灯中的某一盏下面。当他经过她时突然听见这个陌生的女孩子非常熟稔地叫他:“陆羽平,我能跟你说几句话吗?”

  他犹疑地看着这个女孩子,他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她了。她有一副带着些稚气的嗓子,但是又有一身的风尘气。他不记得他认识过这样一类人。

  “你忘了吗?我是――”她微笑一下,“我是建筑系的,那天,在――”

  “噢。”他也笑笑,“你找我,有事?”

  “陆羽平。”她笑容可掬地看着他,“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我跟夏芳然以前是同班同学。我很了解她。你还是离她远一点比较好,否则你会后悔。”

  “你――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陆羽平张口结舌地问,惊愕压倒了恼怒,“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你跟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可是我认识你,陆羽平。”她停顿了一下,“你住508宿舍的三号床,你的学生证号码是20015452,你在你们系的图书馆的借书证号码是01358,你在理工大学的图书馆的借书证弄丢了正在补办。你家在潞阳,那个城市从咱们这里坐火车要六个小时。你大一的时候是你们宿舍的宿舍长,你帮你们系的系刊管过一段时间的钱,你的英语四级是补考才过的,要不是因为这个四级你本来可以拿到一个二等奖学金。……陆羽平,你不记得我了,那天你说你是生化系的,就凭着这一句话,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了这些。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明白。可是正因为明白所以才更糊涂了。他说:“等一下,我――”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更不知道他其实已经掉进了一个传奇里。他的表情显得又滑稽又惊讶。如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面的那个女人,在故事的结尾找到那个男人,把一切说出来,那个男主角保证也会是这样一副手足无措还以为自己碰上了精神病患者的样子吧。没准还会报警。幸亏那个女人死了,幸亏那个男人能发现墙角少了每年都会有的百合花。这就是陌生女人的下场。

  她说:“陆羽平。我早就想过无数次,有一天我要站在这儿等你。自己制造出来随便一个机会,让你可以认识我,或者说,可以把我认出来。然后如果我们真的可以变成朋友,或者再近一点,我再告诉你我刚才说的话。一般地来讲顺序应该是这样的吧。可是陆羽平,”她深深地呼吸了一下,眼睛亮得像萤火虫,“来不及了。我没有时间了。”

  他悄悄掐了一下自己以便确认这不是梦。“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她。

  “孟蓝。”她微微一笑,脸红了。

  “孟蓝。我――”他必须装得一本正经一点,“认识你我很高兴。但是,那不可能。”

  “我也知道那不可能了。是我自己搞砸的。”她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可是我能作为一个朋友提醒你一句吗?夏芳然不是你想的那样。你知道吗?那个时候我们都在学校的舞蹈队里。有一次演出,本来领舞的是另外一个女孩。可是在练习的时候,夏芳然把那块垫子踢歪了,她是故意的,我看见了,就在那个女孩要下腰的时候。然后那个女孩的腰扭伤了,领舞就自然变成了夏芳然。这是真的啊你不要不相信,她就是那样的一个人她可以不择手段的……”孟蓝像是在辩解什么似的急切地说着,说着,心渐渐地,渐渐地沉下去:这太傻,她自己也知道,这太傻,太丢人,这根本就是自取其辱。

  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正在努力地撒一个无论如何都不圆的谎话的孩子,然后他说:“孟蓝。我相信你。不过,你说的话对我没用。现在我要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去吧,一个女孩子,这么晚了不安全。”

  “陆羽平。”她小声地说,“要是――我说要是,没有夏芳然,你会给我一个机会吗?别跟我说你不喜欢假设。我想知道。”

  他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一种名叫“希望”的东西。那种东西最下贱不过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要斩草除根啊。还有就是,一个像这样的风尘女子社会关系应该比较杂吧,她会不会找夏芳然的麻烦呢?绝对不行,他宁愿给自己惹祸也不能让夏芳然受一丁点威胁。他的眼神慢慢地变冷,变成了一种效力超强的杀虫剂,他对自己说来吧苍天在上我就残忍这一回。于是他说:“不会。很对不起,这跟夏芳然没有关系。就算没有她,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一个坐台小姐。”

  她沉默了几秒钟。她笑了笑:“我懂了。陆羽平,再见。”

  他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心里的某个地方突然重重地一颤。后来他想也许那

  是预感。

  冬天的夜空很深很深。如果下雪的话你会怀疑这雪到底是经过了多远的跋涉才能这样卑微地坠下来。孟蓝在这很深的夜空下面慢慢地走着。这么快就结束了,真是荒谬,就好像看碟的时候按了“快进”一样,在几分钟之内就有了结局。结束了,醒来吧。你曾经在你自己火树银花的夜里给自己安排了一出多奢侈多炫目的盛宴呵。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你就是那个醉卧沙场还一厢情愿地以为可以回去的人。现在天亮了,你无处可逃。雪亮到残忍的阳光照亮了你的废墟,你的残羹冷炙,你沦陷的城头上那面破败羞耻,红得暧昧污秽的旌旗。眼眶一阵潮湿,可终究没有眼泪流下来。

  日本有个民间故事,讲的是一只为了报答一个小伙子的救命之恩而变成个美女的仙鹤。小伙子很穷,没有钱还债,姑娘关上了门叮嘱他不要进来,几天以后交给他一匹美轮美奂的锦缎。但是小伙子不知道,姑娘变回仙鹤的原形,用长长的喙一根一根地拔掉自己的羽毛,鲜血淋漓地把它们放在织布机上才织成那匹锦缎。孟蓝就是那只鹤,她用自己的羽毛鲜血淋漓地锻造着她从童年起有关“清白”的梦想。她从来没有因为自己陪酒而有丝毫的自暴自弃,因为她经历过的挣扎让她比谁都有资格谈论尊严。多少次,她和堕落的人擦肩而过,和堕落的机会擦肩而过,和堕落的诱惑擦肩而过,和堕落本身擦肩而过。它们坚硬得就像岩石,擦肩而过的时候让她洁白细嫩的肩头伤痕累累。有谁能比她更珍惜清白呢?那些天生不费吹灰之力就拥有清白的“别人”们,他们只知道强调没有“出过台”的“小姐”也是“小姐”,于是他们用嘲讽讥笑的眼睛挑剔着她鲜血淋漓一根根拔自己羽毛织成的锦缎,挑剔它的花样如此难看,挑剔它的手感一摸就是廉价货。

  我是生物系的,你呢?

  曾经还以为他是知己,可实际上,他只是别人中的一个。你真傻,你为什么没有想到呢?

  她把那瓶浓硫酸轻轻地举到眼前,细细地端详着。透明的液体。像水。她小心地滴了一滴在桌面上,一阵轻微的烧灼的声音之后,桌面上就留下了一个圆圆的烙印。跟泪滴差不多大小。很好。她满意地微笑:从现在起,你们,就是我的眼泪。

  后来的事情不必多讲,我们早已知道了。

  再后来,一个叫欧阳婷婷的女警官发表过一个很“柯南”的推理。她提出一个疑问说为什么孟蓝在行凶之后没有按照计划走进洗手间?由此她得出了荒谬的结论。

  夏芳然凄厉的惨叫声响起。孟蓝知道她如果再不躲到洗手间里就来不及了。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她眼前触电般地闪过一个残破的画面,太久远了,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突然想起来这么无关紧要的事儿呢?闷热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午后,讲台上语文老师在讲解那篇超级无聊的课文。孟蓝叹口气,托着腮把脸转向窗户;正好撞上同样是百无聊赖地扭过头的夏芳然,隔着很多张课桌两个女孩子一起调皮地跟对方微笑了,夏芳然斜瞟了一眼讲台,做了个很夸张的鬼脸。语文老师的声音像是从天而降:“你们要懂得感激。”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前因后果是什么。不知道了,想不起来了。彻骨的寒冷中孟蓝问自己:我干了什么,我在干什么,我要干什么呀?警笛的声音呼啸而过,从小到大她听了太多次警笛的声音。警车带走了她的朋友,她的伙伴,她的兄弟,她目睹他们被押上警车就像别人家的孩子目睹火车站飞机场的送别。算了吧,就这样吧。子弹在她年轻饱满的身体里生动自由地奔跑,然后像株向日葵那样饱满地绽放。你们会来迎接我吗?我辛苦的,堕落的,邪恶的,无可救药的,别来无恙的亲人们,我最终还是回到你们身边了呵。

  34

  审讯室里一片窒息的寂静。徐至笑了一下:“这么说,那个毁容案,终究还是为情,最简单最普通的动机,我们兜了那么大的一个圈子。”

  “夏芳然。”李志诚的眼神里有些犹疑,“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手链。”夏芳然轻轻地说,“那个红手链。那天小睦把陆羽平送回来的时候,他醉得很厉害,吐得乱七八糟的。我听见他说‘孟蓝你害得我好惨’,我还听见小睦在厕所里骂他,说陆羽平你不要胡说八道。当时我没有在意,我以为他这么说无非是受不了我了才怪到孟蓝头上。可是大概是一个月以后,有一天,我到‘何日君再来’去找小睦,后来发现把钥匙锁在家里了。我就到陆羽平租的那间小屋去找他,我是在他的抽屉里看见那个红手链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天孟蓝站在我对面的时候,她的右手往上抬,胳膊上的红手链跟这个一模一样。”她长长地叹了口气,“我这个人很奇怪。念书的时候,那些课文,单词,公式什么的,打死我都记不住。可是对别人穿的衣服,发型,首饰,化妆品,我通通过目不忘。我爸爸老早就说我没出息,可能是真的吧。然后,看着那个手链,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有一次我们俩不知道为什么说起来孟蓝。他说一定是因为原先孟蓝在舞蹈队里的时候就很恨我。我说对这有可能。但实际上,我是在听他这句话之后才想起来原先我和孟蓝是一起在舞蹈队里。当时我就顺着他的话往下说了,那天我才发现不对:既然我自己都是听了他的话之后才想起这件事,那么他是从哪儿知道的呢?如果不是我,除了孟蓝自己还能有谁来告诉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