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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岛田庄司Ctrl+D 收藏本站

    一进门,就看见天花板上吊着奇怪的大鸟笼,明亮的灯光照在鸟笼上。

    鸟笼的形状,像一个双手水平伸展的人,里面关着一个穿着内衣的年轻亚洲男子。他的仪式很清醒,看得到他在眨眼睛。

    “他是俘虏。”萨塞茨其如此向我解释,然后发出愉快的笑声。他很少笑,除非很快乐。

    “他说他家里有十岁和七岁的女儿在等他回去。她们跟他很亲,很爱他。”

    关俘虏的笼子,只有手脚的部分,是粗网目的金属网子做成的,呈筒状,大小仅容手脚勉强塞进去,手脚伸进的底部,有皮带固定住手腕和脚踝。躯干和头的部分,只有侧面有可以围住全身的粗大金属框。

    “你知道义手、义脚的构造吧?”萨塞茨其回头问我:“知道它们是怎么动的吗?以前是单纯的木棒。只用木棒做出类似手脚的形状,完全不能动,像木偶一样。不过最近的技术,已经达到可以稍微依照主人的脑部指令动作,只是稍微而已。

    “这个构造很简单。义手内部的感应器和微电脑,会读取连接到手部切断部分的神经所传送出来的电子讯号,转换讯号并加以推测大脑的指令。进而指挥义手动作。要怎么读取呢?不是透过电流,而是来自神经的脉动。这样的脉动一定会牵动切面附近肌肉的某个地方,感应器会读取这些肌肉微弱、空洞的颤动,然后逆向推测大脑的指令的内容。真的是非常原始的方法。

    “断面附近的肌肉微弱颤动很难读取,因此要利用手术,把伸向手臂的神经回路连接到胸部肌肉。因为胸部肌肉的面积比较大,颤动也比较强,这么一来比较容易读取运动神经中枢的意志。让手臂、手腕、每根手指头的讯号,全部都分布在整个胸部上,让胸部表面的各部分颤动,再让肌肉感应器来读取这些颤动。使用久了,熟练之后,脑部适应了,机械就会记住比较容易读取的肌肉的颤动方式。”

    萨塞茨其说完后,从鼻子里发出轻蔑的哼声,说:“芮娜丝的义手也是这种构造,只要提高感应器的精密度,就算不把神经末端连接到胸部肌肉,迟早也能从手臂切断面周围肌肉的细微颤动,准确读取运动中枢的意志。

    “但光是这样还是不行。用这种原理做出来的义手,顶多只能抓东西、拉操纵杆、抠扳机,做到这些简单的动作而已。为了让义手、义脚做出与真的手脚相同的动作,总有一天得将电极插进大脑的运动中枢,以便正确读取电子信号。但是,这项技术必须等到遥远的未来才有办法完成。目前我们只能靠从残存在身体的肌肉,读取运动中枢的意志,指挥义手做动作。要提高这个技术的完成度,我有一个很好的办法。”

    萨塞茨其说完后,揭开盖在紧绑鸟笼旁边的白布,原来是电锯。他打开电锯,圆形电锯发出破坏性的声音,开始转动起来。

    锯子是固定在机械的一部分上的,控制操纵杆就能移动自如。萨塞茨其握着操纵杆,往右边的水平方向推过去。转动的锯子,就往俘虏士兵的右腿鼠蹊部靠过去。金属网刚好在那里留了空隙,好让锯子的锯齿可以从空隙侵入进去。他大声惨叫:“我说!我什么都说!饶了我吧!”

    萨塞茨其完全不熟这个声音影响。电锯其二俘虏的腿部肌肉,喷出大量鲜血;随着电锯持续转动,发出钝浊的声音。但是,我简直听不到这个声音,因为俘虏发出的惨叫声更大。

    电锯发出切肉、切断骨头的声音。圆形锯子把脚整只切断后,摇摇晃晃地春夏来。斜插在地板的细木棒撑住了下坠的笼子,所以那条腿就在空中晃来晃去。萨塞茨其用收把笼子推倒后方,于是笼子便以和地板接触的一个点为中心,吱的一声转到旁边。

    鲜血像瀑布一样,从切断面流下来,打在地板发出啪啪的声音。士兵白色的牙紧咬嘴唇,头部激烈左右摇晃,发出不堪入耳的惨叫。萨塞茨其用口罩罩住露出微笑的嘴巴,缓缓带上橡胶手套。他打开类似手术台的桌子抽屉,从里面拿出透明的义脚,这个工作要花上十几分钟,很需要耐性。

    不久,沾满鲜血的义脚装填作业完成。萨塞茨其拿下口罩,用白布仔细擦拭沾满鲜血的义脚。白布很快被鲜血染红,义脚看起来又变透明了,里头的构造清晰可见:可动式关节的金属芯棒、取代肌肉的油压装置、分布各处的五颜六色电线。最不可思议的是,义脚里面居然没有血。

    “这么一来,可动部分的肌肉纤维就连在一起了。如果他能客服疼痛,认真努力的话,迟早可以靠自己的意志,正确做出弯曲膝盖、抬脚等的动作。义脚的轻金属芯棒,在骨头上锁了螺丝,但是,这样还无法完全自由自在地随意使唤义脚。”

    接着,萨塞茨其又打开电锯的开关。士兵再度发出惨叫声的同时,他又喜不自胜的,把士兵的右手臂整只锯断。被锯断的右手,又晃动下垂,在细木棒的支撑下,手臂摇摇晃晃地停在空中。

    血又从他的手臂靠近肩膀的位置大量出血。俘虏因为大量出血,脸色变得苍白,又因为极度恐怖而呕吐,早已叫不出声音来。萨塞茨其又打开抽屉,这次从里面拿出义手,戴上口罩,开始着手装填作业。

    在漫长、需要高度耐性的作业完成之后,安静下来的士兵身上已经装好了沾满鲜血的人工右臂。萨塞茨其一样用白布擦拭义手,义手马上恢复原先的透明。里面的金属棒。油压装置和彩色电线,都清晰可见。

    “这样就完成了!”萨塞茨其拿下口罩,同时满足的说。

    对于可怜的士兵,他似乎没有一丁点的人性。

    他继续说:“等它复元之后,他就能靠自己的意志,像以前一样控制手脚,也可以抱女儿,多么幸福啊。这才是科学的恩惠。”

    然后,萨塞茨其指着透明义脚里,清晰可见的小小黑盒子说:“那是微电脑,有了它,就能从肌肉纤维之家读取肌肉神经的信息。透过感应器,正确读取大脑的指令内容,再传达给油压活塞,让关节弯曲、伸展,使唤义脚做动作。重点是切断之后,不能让伤口愈合,否则组织会变质,微电脑就无法正确判读肌肉纤维的脉动。让其他的肌肉和脂肪夹在重点的话,讯号的读取会变得很麻烦、恨不完整。把裸露在切断面的肌肉纤维,和多个感应器端子直接连接,在目前的状态下,这个方法才是最好的。而且如果用这个方法。最好是单边的手脚都丧失比较好。我的理论是,这样的话,可以促进左脑的发达进化,加快适应脚步,很快就可以获得特殊的运动中枢。”

    会比以前好吗?我战战兢兢、不成声地问他。

    “这只义手和义脚,不会比以前的手脚有力,大概也会比以前更不方便,这是事前就设定好的。这也没办法,因为他是敌兵。这只义手和义脚所拥有的,只有生活上必须的、最低限度的能力而已。但是我也可以砍断他的手脚后,不帮他装义肢,放任不管;也可以把他的身体压得粉碎,让他死无全尸。这是胜利者的特权,所以,我的心肠算是仁慈的。

    “这个方法,用数不完的好处。首先是人道上的见解。严刑拷打,切断手脚后弃之不理的话,就有人道问题。只要想到优秀的义肢已经准备好了,情报部队可以放心地砍断俘虏的手脚。从俘虏口中得到的情报,可以救我方的数万条人命。这是其一。也许你会觉得这样很残忍,但我不这么想。就算我不切断他的手脚,他也可能因为美军的炮击而失去手脚。到时候谁会帮他装优秀的义手、义脚?

    “还有一个,只要有这种附有微电脑的义手、义脚,就可以敌兵的两只手两只脚全部都砍断。因为就算只剩躯干和大脑,微电脑也可以接收从大脑传来的微弱电流,指挥手脚动作。习惯就好,人类身体的适应力是很强的。靠这种义手义脚,他还是会有办法活下去的。”

    切断后必须马上装才行吗?我问。

    “当然是这样,”萨塞茨其点点头,“肌肉纤维的主要地方必须全部连接起来,这项工作必须在肌肉还很新鲜的情况下进行。此外,切断的部位也不是任何地方都合适,要选择适当部位的肌肉作处理才行。”

    卡尔、卡尔,有微弱的声音在呼叫这个名字。我寻声一看,因为大量失血而脸色苍白、呕吐物沾满嘴巴四周、不断哭泣的人,居然是芮娜丝。她痛苦地咬紧牙关,奄奄一息地呼叫卡尔的名字,同时她也被吊在半空中摇晃。

    芮娜丝!我大叫,我的心脏好像都要结冻了。不止右手,现在她连右脚也没有了。

    “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借着安装上去的义手、义肢,可以把这个人变成无敌的人形泥偶。他可以成为拥有老虎钳握力、铁哑铃拳头的无敌士兵,还可以用机关枪取代手脚。不管什么武器,今后应该都可以开发出来。这就是我理想中的人形泥偶,真正的人形泥偶。”

    萨塞茨其的声音越来越远。卡尔、卡尔,芮娜丝边哭边喊着萨塞茨其的名字。这个声音慢慢接近,觉得像要跑进我耳里时,我突然醒了过来。

    C

    “灰色西装的左胸上,被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开了两个洞,对吧?”洁说。

    “对。”

    “我没有照片,所以我现在会把我所了解的部分做个叙述。如果有错,请告诉我。”

    “好。”

    “西装上被枪击而留下的洞,两个都有焦黑痕迹,也都沾有烟灰,洞口附近也都有从连发式左轮手枪的弹匣里喷出来的薄薄烟灰,对吗?”

    “没错。”

    “点三八口径的贯穿孔,西装、西装下的白衬衫、再往下的内衣,越往下越大,对吧?”

    “对。”

    “两个洞的子弹,两颗都是从上往下,约四十五度的角度射进去的。”

    “嗯,对,就是这样。”

    “洞有两个,但留在弗兰哥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

    “没错。”

    “内衣,白衬衫都被血染得鲜红,但是接近脖子切段的领子却相对干净。”

    “嗯。”

    “而且西装的衬里,有擦过的血迹。”

    “对,不过那种材质看不太出来。”

    “但是,但是衬里应该沾上血才对吗?”

    “应该是这样,但是衬里是有光泽、不容易沾湿的材质。”

    “死者弗兰哥的脖子被砍断,还装上螺丝。而装了螺丝的头部,在地震发生前,因为被劳洛.李吉尔摇晃上半身而松脱,掉了下来。”

    “嗯。”

    “不是因为地震,而是因为被人摇晃才掉下来的,这样没错吧?”

    “对。”

    “赶到现场的你们,只是追认发生过的事情而已。”

    “嗯,嗯,可以这么说吧……”

    “照现场的状况来看,劳洛的说辞相当合理,于是就这样追认了,不是吗?”

    “嗯,算是吧。”

    “这是所有的资料,我们就用这些资料来研究看看。首先,西装有焦黑的痕迹,但越往下的衣服,子弹所开的洞就愈大,这是极近距离射击的特征,所以枪口是抵住外套射击的。但是如果是这样就很奇怪。要让枪口及近距离射击的话,应该是针对倒地无法抵抗的对手,或从背后射击。这样的话,要让枪口紧贴对方衣服也比较容易。只是这种情况,子弹射入体内的角度一般会变成接近九十度。”

    “弗兰哥是从前面遭到射击,子弹是从上方朝四十五度下方射击进去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是极近距离的射击。如果凶手以站姿,对着跪在地上的对手胸部射击的话,也会变成从上方朝下的四十五度角度,但是这种情况,就很难进行极近距离射击。因为枪身接近对方,被杀的另一方会抵抗。因此,枪口离衣服数寸的距离不叫自然。”

    前刑警没有说话。

    “当然也不能说绝对不可能,只是会相当困难,然而凶手却迅速又自然的这样做了。接着又把枪口抵在倒地的弗兰哥胸口,这次两枪,连续击发。”

    “嗯,没错。”

    “于是这次的角度,自然会接近九十度。对凶手而言,最自然的射击姿势所呈现的弹孔,射入角度不会是四十五度,所以这是有点故意作为的结果。换句话说,如果采取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杀,外套的洞不会有焦痕买衣服的贯穿孔会越往下越小。如果外套有焦痕、贯穿孔越往下越大的话,射入角度应该是九十度。这么看来,这是矛盾的。”

    “嗯,这样的想法应该也没错。只是枪杀尸体各种情况都有,不见得都合理。”

    “没有让这一切顺理成章的方法吗?也就是说,我认为应该有一种犯案手法,可以把这些疑点都当成是基于某种理由所产生的结果。这个手法,可以透过其他不可思议的事情交叉比对找出来。”

    “所谓的其他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什么?”

    “太多了。弗兰哥尸体的脖子被切断、塞入螺丝;衬衫被血染红,但是靠近脖子切断面的领子很干净;还有西装衬里没有沾到血迹。”

    “不是没沾到。”

    “像擦过一样。而且,其中最不可思议的是……”

    “是什么?”

    “劳洛.李吉尔发现弗兰哥的尸体、摇晃死者上半身造成头部掉到地上,这一连串的事情,居然没有目击者。”

    “没有目击者?这是……医生,你说这是最不可思议的事?”

    “是的,拉莫斯先生,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

    “我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是不可思议的事?”

    “拉莫斯先生,这么奇怪难解的案子,居然这么快就破案了,为什么?”

    拉莫斯没有回答。

    洁似乎想等他回答,却接着说:“那是因为芮娜丝开枪射击洛贝特,对不对?而且是用杀死弗兰哥的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

    “嗯。”拉莫斯说。沉默了一下,然后又说:“是的。”

    “明知道警方下一步一定会到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去搜查,但芮娜丝却很出人意表的呆在那里。如果她呆在别的地方,要逮捕她应该要花很多时间。当时她手上拿着杀死弗兰哥的凶枪,还用那把枪射击警官。”

    “嗯。”

    “而且那把枪上只有芮娜丝的指纹。”

    “对。”

    “只要欠缺其中任何一项,以后的发展就会完全不同。请你试着假设没有这些事,情况会怎样?”

    “没有这些事?”

    “因为凶手应该也是这样想的。也就是说,芮娜丝在场、向警官开枪等对他有利的发展,应该不是凶手所期待的。”

    “你是说那些事,对真凶而言是意料之外的事?”

    “对,那些应该都是意外。如果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后再做考虑,也就是说芮娜丝没有开枪的情况。来吧,拉莫斯先生,结果会变成怎样?”

    “我们这些无能的警察没办法抓到凶手,案件会陷入迷宫……”

    “怎么会!不要这么说。只是少了芮娜丝这个凶手,案情的进展确实会变的非常棘手。那么到底是谁、为什么又犯下这个案子呢?”

    “嗯。”

    “这么想之后,你们应该会立刻展开例行的搜查,不是吗?”

    “对,确实如此。”

    “这个案子欠缺的就是一般理性的搜查行动。因为凶手很快就出现,而且毫无预警的被逮捕归案。案子就像脱臼了一样,以很不自然的形式结案。”

    “嗯……”

    “凶手应该预料到警方会开始搜查。所以现在开始,请你想象一下你们当初可能会做的搜查。面对这么不可思议的案子,你们首先会做什么?”

    “去弗兰哥的办公室……”

    “你们确实去了。在弗兰哥办公室里,出现了奇怪的东西。”

    “哪有?除了席皮特之外,我们什么都没发现。”

    “义手。”

    “义手?你说我们发现了义手?”

    “对。”

    “那是席皮特拿着的。”

    “因为席皮特先发现了它。如果你们早一步到,应该是你们先找到的。”

    “是这样吗?”

    “是的。还有呢?”

    “还有什么?”

    “手枪。也许你们会在那里发现手枪。”

    “你是说杀死弗兰哥的手枪放在那里?”

    “芮娜丝对警官开枪是意外……”

    “等一下。那不是意外,席皮特是瞄准射击的。她是故意开枪的,她想逃离现场。”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她应该是刻意开那一枪。我的意思是,她人在现场是个意外。而且,如果她不是凶手,她也许凑巧在那里发现一把手枪。”

    “你说凑巧发现?”

    “因为那不是年轻女孩子平常会带的东西。”

    “嗯……然后呢?”

    “如果芮娜丝没有出现,你们就会发现手枪,也会发现义手。而且这只义手的指尖上,沾了开枪时的烟灰。这和义手曾经握过那支手枪的想法并不冲突。”

    “嗯,这么一来就更确立了芮娜丝.席皮特的嫌疑,我们就会去逮捕她。”

    “逮到她之后,万一她有不在场证明的话怎么办?”

    “不在场证明?”

    “对,不在场证明。”

    “那是因为她已经被逮捕了。”洁说。

    拉莫斯沉默。

    “何况她是因为对警察开枪,让警官重伤之后才被逮捕。这么一来,谁都深信她是凶手。检察官和法官,就算觉得又有点不可能,也会认定她是凶手,判她重刑。这是谁都预想得到的,所以没有人敢挺身作证。如果有人挺身说案发事看过她,这个人会怎么样?当然会被当作凶手的同伙。就算无法马上肯定,可以想象那个人也会被怀疑,惹上一堆麻烦。”

    “对,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这么做。当时的菲律宾,吸大麻、吃迷幻药的大有人在,一旦和某案件扯上关系,便有可能被冠上其他罪名。”

    “你的意思是,席皮特其实有不在场证明?”

    “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那是当然的。这么一来,可能有人能够为她的不在场作证,但是那个人不敢挺身而出。因为她开枪攻击了警官,,替她作证就等于亲口承认自己是凶手。”

    “但是,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对还处于被怀疑阶段的话,能证明她不在场的人还是有可能会出面。也许是不熟的人、也许是亲戚,总是可能会出来作证。如果这样,警方会怎么做?她是女的,而且只有一只手,要砍断死者的头,搬运一个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男人,这种费力气的活对她而言简直是天方夜谭。何况她没有大型螺丝、切段加工的工具,也没有地方可以加工尸体。”

    “嗯嗯。”

    “还有,凶手会让自己的义手有硝烟反应后,在和行凶枪支一起丢在现场附近吗?再怎么样都会带走。这样的话,警方可以合理怀疑这个证明是假的。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难起诉。檢察官再怎麼努力,也很難判她有罪。这样的话,便很难有一个决定性的关键逮捕她;而在这种情形下,法院也不容易下达逮捕令。”

    “嗯。”

    “相较之下,也许菲律宾的法院可能会比较容易发出逮捕令,但是这种情况呢?应该也很难吧。要是现场有她染血的指纹、或有谁目击她从现场出来、或在她家地板找到弗兰哥的血迹——当然是没有加抗凝剂的血迹,如果真的发现了这些证据也罢;但事实却不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出逮捕令的话,就表示法院认定,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一个独臂且未成年的女孩子,单独做了这么大的案子。就算你是法官,也会很不以为然吧。”

    “你是说,如果那个女孩子没开枪的话,就很难逮捕她?”

    “是的,拉莫斯先生。就算她开枪,但对象不是刑警的话,就会变成另一个故事。也许会以和弗兰哥无关的名义起诉,罪名也会更轻。不过就因为她开枪,而且是对刑警开枪,才会变成那样。”

    “对席皮特而言,这是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

    “没错。所以她被当作杀害弗兰哥的凶手。如果缺少这些发展的其中任何一项,她应该不至于被怀疑杀害了弗兰哥。”

    “这我懂。那她为什么要开枪?如果不是凶手的话,到底有什么理由要开枪?何况是对警官。”

    “这之后再研究。”

    “等一下,医生。身为退休的菲律宾警官,我不能同意。不是凶手的人,居然有理由开枪袭警,这一点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想象。”

    “什么理由?”

    洁好像不想讲,但被问得没办法。只好说了:“她最重要的人身受重伤,快要死了,不立即赶过去的话,那个人可能没命。如果她被当作重要关系人带走,可能暂时无法自由行动;这么一来,那个人肯定会死。这就是她当时的处境。”

    “哦哦!”前刑警似乎很吃惊,说:“说的好像你身临其境一样,对这个案子好像知道得被我们还多。”

    “旁观者清。”

    “所以你说,当时她很重要的人刚好身受重伤?有这么凑巧的事么?”老人好像故意要挖苦似的,发出一些笑声。

    “拉莫斯先生,请别忘了地震,当时八打雁发生了前所未见的大地震。”

    “啊,对了,地震!你是说她重要的人在地震中受伤,快要死了?那会是谁呢?当时她祖父还在,但是他平安无事。”

    “她祖父叫荷西吗?”

    “喔,你好清楚哦。你怎么知道?”

    “这也晚点再说。他在日本统治时代,曾被日军割掉鼻子吗?”

    “对,你真的很清楚耶~”

    “他现在人呢?”

    “早就死了。不过他生前好像都会到监狱探望孙女。”

    “嗯。”

    “等一下,医生,你说因地震而重伤濒死;但是当时皮拉尔大道附近,是有房子倒塌,但没有任何人受重伤或死亡,杰生大楼这栋住商混合的大楼,有人受伤,但不是重伤。反而是八打雁警察局受灾更严重,因为建筑物已经很老旧了。”

    “那么,他重要的人受重伤的地方大概不是在皮拉尔大道附近。”

    “她住的公寓和住家附近都没事。”

    “可能也不是那一带。”

    “那是哪里?不,话说回来,这样的看法我们当初的确没料想过。但如果真是如此,席皮特为什么要去杰生大楼弗兰哥的办公室?不是应该直接去医院吗?如果她搬不动伤者,应该火速赶到医院,向医院说自己朋友受了重伤才对。”

    “她当然也这么想,但是在那之前,她还有无论如何必须先做的事。那件事很快就能完成,而且是救那个人必需要做的事。只是,当她到现场的十号,凑巧和你们碰个正着,还被要求跟你们一起走,她当时分秒必争,你们却不肯放她走,她因此惊慌失措,终于用手上的枪袭击刑警。”

    沉默了一阵子之后,拉莫斯说:“很有趣的故事,医生,实在很有趣。事隔三十年,再听你说当年的事,真的很有意思,你有证据吗?”

    “有。”

    “那就奇怪了。”

    “奇怪?”

    “当然奇怪。首先,为什么当时席皮特受伤会拿着三八口径、显示是杀死弗兰哥凶器的S&W手枪呢?照你刚刚说的,席皮特并没有机会从凶手手中那倒这把杀死弗兰哥的凶枪,不是吗?”

    “嗯,所以我认为那把枪实在弗兰哥的办公室捡到的。”

    “捡到的?你说枪是捡到的?”拉莫斯叫了出来,然后大笑。

    洁也笑了。

    “十九岁的女孩子一般不会捡那种东西吧。”

    “大概是吧,但是,一般的女孩子也没装义手啊。”

    “装义手,说得也是。义手……为什么提到义手?”

    “那应该正是她急着要做的事。她急着到办公室拿回自己的义手,也找到义手了。但是义手的指尖沾了灰尘,旁边还掉了一把枪。她感到不安,才会把义手和那把枪都捡起来。不管是不是十九岁,是不是女孩子,这是人之常情。”

    “你说什么?所以她当时是为了……?”

    “去拿她的义手,结果凑巧和你们碰个正着。我想当时弗兰哥把她的义手给抢走了。”

    “弗兰哥?把义手抢走?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如果义手的指尖沾了烟灰的话,那是为了让它看起来像开过枪。也就是想要嫁祸给芮娜丝,不是吗?”

    “谁要嫁祸?”前刑警的声音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洁笑了,然后说:“除了弗兰哥之外还有谁?”

    “等一下,医生,你是不是快要疯了?”老人说。

    我也有同感。

    “你说弗兰哥想要把杀人罪嫁祸给席皮特?是这样吗?”

    “是的。”

    “医生,请别忘了,被杀的人是弗兰哥,你是说弗兰哥要把杀自己的罪,嫁祸给席皮特?”

    “拉莫斯先生,我才要请你别忘了,杀弗兰哥的是别的凶手,不是弗兰哥本人。想杀弗兰哥的是别人,他想把杀人罪嫁祸给芮娜丝?席皮特。”

    “证据呢?这种想法的根据在哪里,医生?”

    “墙壁上的子弹,把小提琴射得裂成两半又飞进墙壁里的子弹,这颗子弹的弹道不一样吧?”

    “啊,那个啊……这样啊,是那个喔……”拉莫斯一时语塞,似乎在深思。

    “那一枪不是凶手,而是弗兰哥击发的。怎么样?事情就清楚了吧?”

    “完全不清楚!”前刑警说。

    我也有同感。

    “弗兰哥想杀凶手,所以到劳洛的办公室去。但是在劳洛办公室的凶手,也想杀弗兰哥。而且凶手早一秒开枪涉及弗兰哥,弗兰个几乎同时击发的子弹,没有打中凶手,却打中墙上的小提琴。”

    “怎么会,有这么难以想象的事……”

    前刑警终于说话了。

    “这才开始而已,拉莫斯先生。”洁说。

    “哦,不,因为我也有这种预感才会这么说的。那么那把枪,弗兰哥想射击凶手的那把枪,倒地现在到哪去了?”

    “没在现场的话,就是凶手拿走了。”

    “拿走了?丢掉了吗?”

    “是的。”

    “丢到哪里?菲律宾的海沟?”

    “这点就很妙了……”洁有点过意不去的说。

    “啊,我不会再吓到了。怎么个妙法?”

    “我想可能是在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吧。”

    “喔喔…………”老人发出绝望的声音说:“我不能理解你说的话,怎么会这样!”

    “这没什么深奥的道理,因为那就是弗兰哥的枪。”

    “但是没有枪啊,办公室里根本找不到。”老人焦躁地说。

    “怎么会没有,芮娜丝捡到的。”

    “什么,你说席皮特捡到的?”

    “是的。”

    “你是说那把席皮特用来射击洛贝特的枪?”

    “对。”

    “喂,你忘了吗?那把枪,千真万确,是射击弗兰哥的枪,我敢保证。”

    洁轻轻点点头。

    “所以凶手搞错了。他把弗兰哥射击自己的枪,和自己射击弗兰哥的枪弄错了。”

    “弄错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也会搞错?”

    “他弄错了,把自己的枪放回去了。这时候的凶手,因为事情一发不可收拾,她的心情大概十分震惊,也非常慌张。只有弄错这件事,也算是奇迹了。”

    老人又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你的脑袋到底怎么了?你说什么事情一发不可收拾?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东西会弄错?你为什么这么想?根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