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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安妮·赖斯Ctrl+D 收藏本站

  2

  在旧金山牛宫向四周伸展开来的大型停车场上,狂热的凡人蜂拥而至,此时,我们的车队正缓缓驶入大门,我的音乐家们坐在队列前端的豪华轿车里,我开着皮革镶边的保时捷,路易斯坐在我的身旁。他身披黑斗篷,这是乐队的演出服,生气勃勃、光芒四射,看起来就像是从他自己的故事里走了出来,他的目光里带着一丝胆怯,注视着尖叫的年轻人。骑着摩托车的警卫负责阻挡一拥而上的人群。

  大厅里的座位票一个月以前已经卖空;失望的歌迷希望能够通过外部放送收听实况。啤酒罐子丢得到处都是。青少年们坐在轿车顶上、行李箱上,还有车前的发动机盖子上面,喇叭里震天响地播放着《吸血鬼莱斯特》。

  我的车窗外面,我们的经理人一路小跑,向我解释得在露天搭建银屏的幕布和扩音器。旧金山警察局已经下达了防范暴动的行动许可。

  我能感到路易斯越来越焦虑。车队转了一个大弯,分开人群,向长而丑陋的管状演播厅艰难驶去,这时,一伙儿年轻人冲破警卫的人墙,压向路易斯这边的车窗玻璃。

  我被这一切深深震慑住了。内心的躁动沸腾起来。歌迷们一次次把汽车包围得水泄不通,然后又被警卫冲散、逼退,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对这场经历的估计实在低得可怜。

  以前观看过的摇滚音乐会录像,并没有使我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来面对这一番情景。一股最原始的热情在体内奔腾,澎湃的音乐在脑中激荡,而对于属于人性的虚荣心的耻辱感,此时已经烟消云散。

  我们在一片混乱之中进入了大厅。警卫们推搡人群,护送我们挤进防卫严密的后台,“小坚饼”紧紧攥着我的胳膊,艾利克斯向前猛推莱瑞。

  歌迷们撕扯我们的头发,我们的披风。

  我回头把路易斯遮挡在我的斗篷下面,带他一同挤进门里。

  接着,在帷幕遮蔽下的化妆间里,我第一次听到犹如野兽在咆哮的鼎沸人声——一万五千个人在同一屋檐下,高唱着、尖叫着。

  不行,我无法控制这一切,这种癫狂的兴奋让我全身直打寒颤。这种极度的狂欢曾经何时在我身上出现过吗?我挤到前面,从小孔往观众席张望。长椭圆形大厅里围满了观众,连角落里的石柱边都站得满满的。在开阔的大厅中央,成千上万的人舞动着、推搡着,在烟雾缭绕之中不断挥舞着拳头,争相靠近舞台。大麻、啤酒以及血液的气味混合起来,随着气流在通风口周围回旋。

  工程师叫喊着报告一切就绪。我们又补了补脸部的油彩,刷干净黑天鹅绒的披风,整理一下黑色的领带。让这群观众继续等下去可没什么好处。

  传话来说要关掉所有灯光。接着,黑暗里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音波绕梁而上。我能感到脚下的地板也为之震颤。这声响越来越强烈,最后一声尖厉的电子噪音宣告了“设备”连接完毕。

  震颤穿透了我的太阳穴,简直要蜕去一层皮。我攥紧路易斯的胳膊,送上一个难舍难分的吻,然后我感到他松开了我。

  帷幕前方,大厅的各个角落里,人们纷纷啪地打开打火机,于是一片昏暗之中出现了千千万万点微小的火光。人们有节奏地拍起手来,慢慢掌声又零乱了,阵阵吼叫起起伏伏,时而被这里那里爆出的几声尖叫划破。

  我的脑袋一阵涨痛。

  可就在此刻,我居然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在雷诺得剧院的情景。我确实看见了。尽管眼前的场景像是罗马的圆形剧场!录磁带、拍电影——从来都是有条不紊,冷静从容。完全没有眼前这种疯狂的感觉。

  工程师发出信号,我们从幕布后面跳了出去,因为看不见,我的凡人伙伴四下摸索,而我则轻松自如地操纵缆索,接插电线。

  我就站在舞台边缘,脚下万人攒动、呐喊不断。艾利克斯坐在架子鼓旁。“小坚饼”手握扁平闪亮的电子吉他,莱瑞面前是合成器巨大的环形键盘。

  我回头,抬眼看了看身后巨大的屏幕,我们的形象经过放大投射在上面,使屋子里的每一双眼睛都能看个仔细。然后我转回身,面对着台下狂叫的青年们组成的人海。

  黑暗中声浪一波又一波将我们淹没。我能嗅到灼热和血腥的味道。

  接着,头顶无数灯光一起打开。银色、蓝色、红色的光柱狂野地交织在一起,照耀在我们身上,尖叫声达到了难以置信的高度。整个大厅里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

  我能感觉到光线在我白皙的皮肤上攀爬,在我金色的头发里炸裂。我环视周围,我的凡人伙伴们身处一堆电线和银色支架问,早已情绪激昂、兴奋难耐。

  当看见台下的观众纷纷扬起拳头向我们致敬时,我的额前忽然汗如雨下。身着万圣节吸血鬼装扮的青年散布在大厅的各个角落,脸上化着血迹斑斑的妆,有些戴着蓬松的金黄色假发,有些在眼部周围勾勒出黑色的线条,只为了让面容显得更为无辜、更为阴森可怖。嘘声、不满的叫嚣还有沙哑的喊叫,在一片嘈杂声中凸显出来。

  不对,这和拍摄小电影的情况不一样。

  这和躲在空气清凉、缝隙里填着软木的录青室里唱歌完全不同。这是一场带有吸血鬼风格的人性体验,因为音乐本身是吸血鬼的风格,因为影片里充满了因为血腥而陶然欲醉的形象。

  极度的兴奋让我颤抖,夹着血丝的汗滴从面庞上滚滚流下。

  聚光灯向观众投射光柱,而我们沐浴在一片水银色的光晕之中,灯光扫到的每一个地方都引起观众一片骚动,掀起更高的声浪。

  这声音是什么?它暗示着人们聚集成众——断头台前围观的群众,叫嚣着观看基督徒抛撒鲜血的古代罗马人。而克尔托伊聚集在坟墓中等待马略、他们的神降临。马略对我讲述那个故事时出现在我眼前的情景又一次在眼前浮现;那熊熊燃烧的火炬,难道比这色彩斑斓的光柱还要艳丽吗?那恐怖的柳条巨人,难道比我们身旁,这些托起一排排音箱和耀眼的聚光灯的钢铁梯架还要庞大吗?不过,这里没有暴力;没有死亡——只有幼稚而充沛的活力,源源不断从年轻的口中、年轻的躯体里散发出来,能量自然而然就集中起来而且保持不变,就和当初的豪放不羁如出一辙。

  又一股大麻的味道从前排飘来。长头发的摩托车手们身穿皮革装,腕上挂着皮革手链,双手高举过头,不停拍击——就像是克尔托伊的幽灵,一缕缕野蛮人的发辫在风中飘扬。从这长而空旷、烟雾缭绕的大厅的每一个角落,有什么东西汹涌澎湃、激荡而起,爱情一般令人销魂。

  灯光闪耀,忽明忽暗,人群的动荡因此而显得支离破碎,如同是震荡或者痉挛。

  他们一起高唱起来,音量逐渐加大,唱着什么,莱斯特,莱斯特,莱斯特。

  哦,这太神圣了。什么样的凡人能够抵挡住如此宠溺、如此崇拜?我抓紧黑色披风的末端,这是一个信号。我把头发全甩将起来。这些姿态使人群里爆发出新的一轮尖叫,叫声一直传到大厅后排。

  灯光汇聚到舞台上。我用双手扬起披风,使它宛若蝙蝠的翅膀。

  尖叫交会成整齐划一的高歌。

  “我是吸血鬼莱斯特!”我拼尽气力放声高唱,一步步自话筒处向后退去,我几乎看见这声音一跃而起,成一条弧线横跨椭圆形的剧场,然而观众的声音更加高亢、嘹亮,简直要把我那回音不绝的歌声吞没。

  “来吧,让我听你说!你爱着我!”我突然叫喊起来,事先并没决定这么唱。每一个角落的人群都开始跺脚。他们不仅踩在水泥地板上,还踩在木制的座椅上。

  “你们有多少人想成为吸血鬼?”

  高歌犹如雷声在轰鸣。有几个人试图从前面爬上舞台,但是被保安拖走了。一个又黑又壮、头发蓬乱的摩托车手不停地上蹿下跳,手里拿着一罐啤酒。

  灯光更亮了,宛如爆炸时的强光。我身后的音箱器材,好像一列火车头开足了马力,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仿佛那火车正朝着舞台呼啸而来。

  大厅里一切其他声响都被淹没了。极致的喧嚣犹如一片寂静,在这寂静之中,人群在我面前舞动、跳跃。接着是电子吉他的琴弦尖锐的狂啸。鼓声咚咚击出进行曲的节奏,合成器那火车头般的轰鸣声到达了顶点,然后又转而成为一锅沸水似的音响,适时融人了进行曲的节拍。现在,应该加入小音阶的歌声了,那稚气的词句在伴奏的衬托下高高飘扬:我是吸血鬼莱斯特为了伟大的祭祀,你来了可是,我为你的命运悲歌我从支架上取下麦克风握在手里,从舞台的一侧跑向另一侧,我的斗篷在身后飘动:你无法拒绝黑夜的主宰他们不会怜悯你的苦难你的恐惧只让他们更加痛快他们伸过手来,想触碰我的脚踝,向我抛掷飞吻,男性们举起身边的女伴,让她们能抓到头顶上飘过的我的披风。

  然而,满心爱恋,我们带走你满怀狂喜,我们打倒你通过死亡,我们解放你谁也不能说没有人警告过你“小坚饼”一边激烈地敲击键盘,一边站起来在我身旁起舞,狂野地旋转着,旋律在一个尖厉的滑音中到达顶点,鼓和铙钹被猛烈击打,合成器发出的沸腾之音也再次盘旋而上。

  我感到音乐侵入了我的骨髓。即便是在过去的罗马祭拜仪式中,音乐也从未像现在这样完全将我慑服。

  我投入一阵热烈的舞蹈,胯部灵活地来回摆动,我和另一个同伴分别向舞台两端移动,同时一上一下撅起臀部。我们学着旧时喜剧里那些驼着背或者头戴面具、身着彩衣的小丑以及其他种种丑角的样子扭动身体,大跳煽情舞蹈——像以前曾做过的那样,这一刻完全是即兴表演,乐器冲出了单薄的旋律随兴演奏,一会儿又回到原先的调子上,我们翩翩起舞,相互鼓着劲儿,没有经过事先排练,一切都以现在扮演的角色为准,一切都是全新的。

  警卫粗暴地推开想要上来和我们一起舞蹈的人群。愈是这样,我们愈是嘲弄一般地跳到舞台的边缘,把头发甩得满脸都是,回身抬眼望见巨大的银屏上,我们疯狂的身影仿佛只是不可思议的幻觉。我回头面对观众,音乐似乎自我的体内向上升起。如同一.枚钢质的圆球,从一个口袋跳进另一个口袋,从屁股跳上肩头,接着,我发现自己正缓缓跃向空中,然后又无声地落到地面_卜,黑色的斗篷在身后飞扬,我张开嘴巴,露出尖尖的牙齿。

  极度癫狂的喜悦。震耳欲聋的掌声。

  触目皆是白花花袒露出来的人类的颈部,无论男孩女孩,全都扒开衣领,伸直了脖子。他们做出这种姿态,要我带走他们,邀请我、恳求我,有的女孩甚至哭泣起来。

  鲜血的气息就和空气中的烟雾一样浓重。肉体、肉体、肉体。然而,这里充斥着精明的无辜和深深的信任,一切都是艺术,别无其他,只有艺术!谁也不会受到伤害。安全无虞,这辉煌无比的歇斯底里!我尖啸的时候,他们以为那是音响的效果。我高高跃起的时候,他们以为那是骗人的把戏。魔力从四面八方显现出来,他们却遗忘了我们的肉身和骨血,只为上方的屏幕里那光芒四射的巨人形象痴狂不已,既然如此,我何不顺水推舟呢?马略,但愿你能目睹这一切!加百列,你在哪里?整个乐队一齐高唱,歌声泉涌而出,“小坚饼”动听的女高音盖过了其他人的嗓音,她的长发从后面甩到前面,碰到了脚边的键盘,她充满挑逗地挥舞吉他,仿佛在挥舞一根巨大的xxxx,一边一圈一圈转动着头颅,千千万万观众跟着同一个节奏又是跺脚、又是拍手。

  “我告诉你我是吸血鬼!”我突然高声尖叫。

  心醉神迷,欣喜若狂。

  “我是恶魔!恶魔!”

  “是的,是的,是的,是的,是的,是的,是的。”

  我展开双臂,双手向上捧起。

  “我要吸干你们的灵魂!”

  那个穿着黑皮革夹克、留着蓬松鬈发的大块头摩托车手向后退了几步,撞倒身后一片观众,他跃上舞台站到我的身边,双拳举过头顶。保镖们一拥而上想抱住他,不过我抢先了一步,把他紧紧抱在胸前,单手将他悬空拎了起来,嘴咬上他的脖子,牙齿抵着他的皮肤,只是轻轻触碰那随时可能喷涌而出的血之喷泉!不过,他们还是把他拉开了,又扔到台下,就像把鱼扔进海里那样。“小坚饼”站在我身边,灯光掠过她黑缎子的长裤和飞旋的披风,她伸出手稳住我,可是我却一心想要挣脱。

  现在我终于体会到了,书上的文字根本写不尽摇滚歌手的这种种体验——这是蒙昧与科技的疯狂结合,这近乎虔诚的狂热。不错,我们确乎是在远古的坟墓里了。诸神与我们同在。

  随着第一首歌曲响起,我们仿佛引爆了导火线。火星迅速蔓延,到了第二首,观众们接上了旋律,高唱着他们从专辑和电影片断里学来的词句。“小坚饼”和我一同吟唱着,脚跺地板打着节拍:黑夜的子民与阳光的子民邂逅人类的孩子与黑夜的孩子搏斗他们再次欢呼,再次高歌,再次号叫,并不在意歌词的意义。从前的克尔托伊人在展开屠杀之前的狂欢中,是否发得出更加沛然有力的号叫呢?不过,再说一遍,这里并没有屠杀,并没有烧焦的祭品。

  激情席卷全场,人们为之疯狂的是邪恶的形象,而并非邪恶本身。激情拥抱的是死亡的象征,也不是死亡本身。我感受到这一点,如同灯光灼灼照进我皮肤的毛孔,照进我的发根,“小坚饼”放大了的尖叫声接着唱下面一节,我的双眼向各个隐蔽的角落扫视,这椭圆形的大厅此刻俨然只有一个巨大的声音在号叫。

  让我摆脱这一切吧,让我不要再热爱它。

  让我别再忘却其他的一切,别再牺牲所有的目标,让我下定决心。我要得到你们,我的宝贝。我要得到你的血,无辜的鲜血。在我的牙齿刺入你们体内的一刻,我要得到你们的崇拜。是的,这超越了一切诱惑。

  然而,在这宝贵的一刻,在静默和耻辱之中,我第一次看见了他们,我真正的同类们,他们就站立在远处。小而苍白的面孔犹如面具,隐藏在形象模糊的凡人面孔中间,随着人浪上下浮动,却又是如此显眼,如同许久以前,林荫道旁的小厅里马格纳斯的脸孔。我知道,重重幕布后面,路易斯也看见他们了。

  不过,从他们的身上,从他们体内散发的气息,我只能感受到惊奇和恐惧。

  “这里所有真正的吸血鬼们,”我大喊。

  “站出来吧!”可是他们静立不动,任凭周围面涂油彩、身着舞台服装的凡人变得更加狂野。

  我们又跳又唱整整三个小时,几乎敲烂了那些金属的乐器,威士忌飞溅在艾利克斯和莱瑞还有“小坚饼”身上,人群一次次向我们拥上来,直到保安不得不增派一倍人手进行防卫,灯光也全部打开了。打碎了的木制座椅被扔在大厅高处的角落里,易拉罐在水泥地板上滚来滚去。我真正的同类们没敢向前靠进一步。有的已经消失了。

  这就是一切情形。

  接连不断的尖叫声,简直就是一万五千个在城里寻欢作乐的醉鬼,一直到最后一刻,响起了上一部电影短片的民谣,无罪的时代。

  接着,音乐柔和了下来。鼓点和吉他声渐缓渐轻,合成器奏出电子拨弦古钢琴那种空灵动听的音符,那么轻盈又那么淋漓尽致,空中仿佛落下了金色的雨丝。

  一柱柔和的灯光投向我坐着的位子,我的衣服上滴着混有血丝的汗水,汗湿的头发也纠结在一起,披风从一边肩膀垂挂下来。

  我沉浸在销魂般的陶醉之中,缓缓张开双唇,放声歌唱,让每一句歌词都清晰可辨:

  这是无罪的时代

  真正的无罪

  你的一切恶魔都看得见身影

  你的一切恶魔都具有形体

  称它们为痛苦

  称它们为饥饿

  称它们为战争

  神话中的恶魔你不再需要。

  把吸血鬼和恶魔们都赶出来

  还有那诸神,你已不再崇拜

  记住:

  长着尖牙的人披着斗篷。

  被当成是魔咒的

  本来就是魔咒

  理解你眼前的景象

  当你看见我的模样!

  杀死我们,我的兄弟姐妹

  战争已经开始

  理解你眼前的景象

  当你看见我的模样。

  人群站起来鼓掌,我闭上了眼睛。他们到底为什么拍手?他们在欢庆什么?大厅里的灯光亮如白昼。我真正的同类们消失在移动的人群之中。穿着制服的保安跳上舞台,站成牢不可破的人墙,把我们挡在后面。穿过幕布时,艾利克斯紧紧拉着我:“我的天,我们得快跑。他们把那该死的轿车围了个水泄不通。你肯定上不了你自己的车。”

  我说不行,他们必须坚持下去,必须上轿车,现在就得离开。

  我看见左边出现了一张真正同类的坚硬白皙的脸,他正推挤着人群前行。他穿着摩托车骑手们穿的那种黑色皮衣,他超自然的黑发柔滑闪亮。

  幕布被从屋顶的杆子上扯落下来,一屋子人拥进后台。路易斯在我身边。我在右边又看见一个不死者,那是一个瘦削的男子,长着小小的黑眼睛,正咧着嘴在笑。

  挤进停车场的时候,一股冷风扑面而来,人群推搡着、挤撞着,一团乌烟瘴气,保安叫喊着维持秩序,“小坚饼”、艾利克斯还有莱瑞钻进轿车时,轿车像海上颠簸的船一般摇晃起来。一名保镖为我发动了保时捷,可是青年们打鼓一般地捶击着发动机盖和车顶。

  黑发吸血鬼男子身后又出现了一个恶魔,一个女人,他们俩奋力向我们这边挤过来。他们到底以为自己在做什么?面对重重包围的孩子们,豪华轿车巨大的引擎发出狮吼一般的轰鸣,警卫们加大摩托车的油门,向人群排出阵阵废气和噪音。

  那三个吸血鬼突然向保时捷包抄过来,高个男子的脸因为愤怒而显得丑恶狰狞,他的大手用力一挥,不顾伏在车上的青年,把这辆底盘很低的车举了起来。车马上要翻过来了。我感到一只手突然扼住了我的脖子。路易斯立刻转过身去,我听见他的拳头击打在我身后的超自然皮肤和骨骼上面,还听见低低的咒骂声。

  周围凡人们突然尖叫起来。一个保安通过扩音器疏散人群。

  我冲上前去,撞倒了几名青年,没等保时捷像小甲虫一样翻个仰面朝天就稳住了它。

  我奋力打开车门,身后的人群推挤着我。骚乱一触即发,人群随时会四处溃散。

  哨声响起,尖叫不断,警笛长鸣。路易斯和我被人群挤到一起,接着,皮革装的吸血鬼男子从另一侧靠近保时捷,手上挥舞着一把长柄大镰刀,在泛光灯的照耀下,高举过头的镰刀闪着寒光。我听见路易斯大声发出警告。我的眼角又瞥见另一把镰刀。

  可是,随着一道炫目的强光闪过,吸血鬼男子呼的燃烧起来,一片骚乱之中响起凄厉的超自然尖啸。镰刀哐哨一声落在水泥地上。几码之外,另一个吸血鬼身上也蹿出噼啪作响的熊熊火焰。

  人群陷入一片恐慌,纷纷奔回大厅,停车场上惊叫连连,人们四处奔逃,躲避这几个浑身是火的家伙,这来自体内的炼狱之火已经把他们烧得浑身焦黑,高温把四肢融化得只剩下骨头。我看见其他不死者在行动缓滞的人群中疾奔而逝。

  路易斯大吃一惊,回头来看我,可是我满脸震惊的表情使他更加目瞪口呆了。不是我也不是他干的!我们俩都没有这么大的力量!我知道只有一个不死者具有这种力量。

  可是汽车的门忽然开了,撞得我猛向后退去,一只细腻白皙的小手伸出来,把我拉进车内。

  “快点,你们俩!”一个女人的声音忽然用法语说。“你们在等什么,等教会宣布这是一个奇迹吗?”我还没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就被猛地拉坐在凹背皮革座位上,我顺手也把路易斯拽了进来,摞在自己身上,他只好从我上方爬到后头的座位里去。

  保时捷东奔西突,车灯照向前方四散而逃的人群。我紧紧盯着身边这个身材苗条的司机,她金发飘扬,长过肩部,沾有污迹的毡帽松垮垮地扣在头上,遮住了眼睛。

  我真想张开双臂拥抱她,还想狠狠地吻她,想让我们彼此心贴着心,忘记其他的一切。这些白痴的后辈们,都滚蛋吧。可是她向右打了个急转弯,把车开出大门,开进熙熙攘攘的街头,车子差点儿又翻了个底朝天。

  “加百列,停下!”我大叫,手紧抓她的胳膊。“不是你干的,把他们烧成那样——”

  “当然不是我。”她尖声说,还是用法语。

  几乎看也不看我一眼。她用两根手指再次急转方向盘,又把我们甩了个九十度的大转弯,这时的她看上去无比迷人。我们向高速干道疾驰而去。

  “那么你这是带我们逃离马略!”我说。

  “停下。”

  “就让他也炸掉跟在我们后面的大货车!”她叫起来。“这样我才停得下来。”她猛踩油门,眼睛盯着前方的路面,双手紧攥着皮革包裹的方向盘。

  我越过路易斯的肩膀向后看去,一辆庞大的货车以惊人的速度向我们冲来——看上去就像一辆过于庞大的柩车,又黑暗又笨重,塌鼻梁的车头镶着一排铬牙,四个不死者正从茶色挡风玻璃后面斜眼瞥向我们。

  “交通这么拥挤,我们甩不掉他们!”我说道。“快调头!回到演奏厅去。加百列,快调头!”

  可她继续向前冲去,在车流里左冲右撞,其他车辆吓得纷纷向两边避让。

  货车越开越快。

  “那是一架战争机器,就是如此!”路易斯说。“他们装上了钢铁的保险杠。他们打算来撞我们,这个小巨兽!”

  哦,这一次我失算了。我低估了形势。

  我预想了在现代社会里我自己的种种对策,却忽略了他们的。

  我们离那个能够把他们统统炸上西天的不死者越来越远。好吧,我很乐意收拾他们。

  第一步,我要先把他们的挡风玻璃敲碎,然后一个一个揪下他们的头颅。我打开车窗,半站起来探出身去,风撕扯着我的头发,我怒视着他们,瞪着玻璃后面他们丑陋惨白的脸孔。

  我们冲上高速干道的斜坡,他们几乎超过我们了。这正好。再近一点儿,我就要跳过去了。可是我们的车猛的刹住了。加百列冲不过前面的障碍。

  “坚持住,要交锋了!”她叫起来。

  “见鬼的,那就来吧!”我大吼一声,下一刻就要跳出去了,如同一只好斗的公羊那样向他们扑上去。

  可是还没到下一刻,他们就拼尽力气撞上我们,我的身体飞向空中,冲到了高速干道防护栏的外面,而保时捷向我的前方弹了出去,飞向空中。

  我看见加百列在车子落地前的一刹那冲破车门逃了出来。汽车摔了个底朝天,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爆炸了,这时她和我都滚落在草坡上。

  “路易斯!”我大喊着爬向火焰。我几乎要冲进火焰找他了。却见车后门的窗户被打碎,他从里面爬了出来。我到他跟前的时候,他正落在斜坡上。我脱下斗篷猛拍他冒烟的衣服,加百列也扒下自己的外套对他猛拍。

  货车已经在公路边停了下来,高高在上。

  那几个家伙跳过护栏,仿佛白色的大甲虫,然后落在斜坡上。

  我准备好了对付他们。

  可是,第一个人高举着镰刀向我们冲来的时候,恐怖的超自然尖叫又一次响起,随着爆发出炫目的火光,在一片橙色的火舌之中,这家伙的脸立刻成了一块焦黑的面具。身体剧烈地抽搐起来。

  另外几个家伙掉头就逃,跑下公路去了。

  我正要追上去,可是加百列用胳膊紧紧抱住我不让我挣脱。她用了那么大力气,把我气得发疯,也使我暗自吃惊。

  “停下,该死的!”她说。“路易斯,快帮我!”

  “放开我!”我恼羞成怒地大叫。“我要逮住他们中的一个,只要一个。我能抓住跑在最后面的那一个!”

  可她就是不放手,而我又绝对不会和她搏斗,路易斯也在她盛怒和抓狂的恳求下出手相助。

  “莱斯特,别去追他们!”他说,良好的涵养被逼到极限。“我们已经闹够了。我们现在必须离开这里。”

  “行啦!”我说,恨恨地放弃了。再说也已经迟了。烧焦的那个家伙已经在浓烟和毕剥作响的火苗中死去,其他人也在寂静和黑暗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们周围的夜色忽然间空寂下来,只有上方公路不时有车辆驶过,发出阵阵轰鸣。

  我们站在旷野里,就我们三个,笼罩在汽车熊熊的火焰发出的光芒之下。

  路易斯疲惫地抹掉脸上的烟灰,挺括的衬衣前襟污迹斑斑,长长的天鹅绒戏装斗篷这里被烤焦、那里被扯坏一块。

  还有加百列,她还是从前那个流浪男孩儿的模样,穿着磨损的卡其布外套,灰头土脸,衣衫褴褛,压扁了的棕色毡帽斜搭在她那可爱的小脑袋上。

  在一片嘈杂的城市喧嚣之中,我们隐隐听见远方警笛的长鸣渐渐逼近。

  然而,我们仍然静静地站立着,我们三个,等待着,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我知道我们都在搜寻马略。这肯定是马略干的。一定是。而他站在我们这一边,不是和我们对立的。他现在一定会回应我们。

  我温柔地轻声唤出他的名字。我凝视公路下的黑暗深处,目光越过拥挤在公路边斜坡下的一排排无尽的房屋。

  可是耳朵里只有警笛声越来越响,还有低低的人声,他们此刻正从下面的大道慢慢爬上来。

  我从加百列的脸上看到了恐惧。我伸出手去走向她,尽管自己也是惊魂未定,脑中一片混乱。人类越来越近,车辆停在上方的干道上。

  她突然热烈地拥抱了我。可是又示意我快走。

  “我们有危险!我们所有人,”她喃喃说道。“可怕的危险。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