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绛真拿着那把扇子和那封信,带着蓝若萱找罗永昌去了。蓝若萱不肯去,被萧绛硬塞上了车。
姚歌却跟王充两人在厢房里低声私语。
“没想到史诚会把长孙女嫁给李翔当侧妃。”姚歌说,“那看来,他是认为李翔当太子,今后登基为帝的可能性很大了。”
王充微微皱着眉:“我觉得不是,应该是李翔求着史诚将孙女嫁给他当侧妃,好争取史诚支持他当太子。”
姚歌手里拿着一把折扇,慢慢的用扇骨敲着自己的手掌心:“李翔这一正一侧两妃娶得不错啊。骠骑大将军的女儿,右相的孙女......”
“是,文武双修,军政两齐。”王充点头,思考着,“那右相史诚,门生故交遍天下,而左相潘洪,虽然是姚老相国推荐的,却不能说完全就是我们的人。”
姚歌淡淡的说:“潘洪是只老狐狸,骑墙派,虽然他貌似跟这边更亲近,但是如果我们大势已去,他会立即见风使舵。而我那三位舅舅,虽然也官拜三品四品,其声望威仪却远远无法与两位丞相比肩。李翔一娶那史蕴兰,我方在朝政这边,就处于明显的劣势了。”
王充说:“兵部这边,我爹手里没兵权,无论是御林军还是大周的常备军,皆在陈元哲手中。而各边疆关隘,手握军权的长官又以陈元哲手下居多,比如,这玉门关刺史罗永昌。”
姚歌点头:“陈元哲掌尽天下兵权,即使本王被册立为太子,他也能让我登不了基;就算我登了基,他也能让我下诏禅让皇位与弟。”
姚歌突然苦笑了一下:“其实他都不用那么麻烦,金甲暗卫也在他手中,萧瑾是他女婿。我今天被册封,他当夜就能让我暴病身亡。”
王充俯身谢罪:“臣罪该万死。”
姚歌苦笑:“你何罪之有?别说你,就是萧瑾......如果李翔当上太子,我派你去行刺,你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你和萧瑾,只是各为其主。”
“他沙场征战不如我,我武艺却不如他。”王充叹了口气:“所以皇上才让我等离京。”
姚歌长叹一声:“但是事到如今,再不回京的话,万事皆休。难道你就陪我从此隐姓埋名、亡命天涯么?”
“萧瑾跟着李翔,荣华富贵,虽然只是正五品的金甲卫副总管,其权力已经威慑朝堂,俨然是除陈元哲外的第二权臣,满朝公卿,谁不惧怕他三分。”姚歌黯然,又是哀伤自己,又是痛惜王充,“而你这些年跟着我,颠沛流离,出生入死,我又给你了什么?难道你的赤胆忠心,最终换来的是为我殉葬么?”
王充长跪磕首:“臣,生生死死追随殿下,生为殿下护驾,死为殿下尽忠。无论生死,都是殿下不二之臣。”
“萧哥。”姚歌眼圈红了,又是感动,又是痛心,心情黯淡到了极点,垂首无语。
姚歌最终叹了口气,无所谓了,反正现在局势已经差到不能再差,最多就是自己横死宫外。历史上妄死的皇子比寿终正寝的多几倍不止,自己并不是头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王充却抬起头来,微微一笑:“殿下不必忧心,局势马上就要逆转了。和亲事成后,大周有了北部依仗,势必向东~突厥发兵。那时我爹为平西大将军,总掌西部兵权。那陈元哲手中就只剩下10万御林军了,不足为惧。”
“朝政那边,那帮文官都是软骨头,谁掌兵权就听谁的,不足为虑。”王充说,“大周东~突厥战事一起,不知皇上会任命我还是萧钰为先锋。如果任命我的话,大事可定。御林军缺乏实战经验,待我班师回朝,5万精兵即可破他10万兵马,到时即可拥殿下登基。”
“如果是萧钰呢?”姚歌皱眉,“姚尚书说皇上对萧钰甚是宠幸。从派他当和亲钦使就能看出来,皇上认为萧钰堪当重任。”
王充也皱起了眉头:“那次二表舅姚城到陕州,我就问过他,萧钰如何。他说萧钰跟姚家冯家都无往来,跟李翔陈项他们也无交集,每日下朝后不是妓院就是赌场。”
“我兄弟三人中,萧钰貌似放~荡不羁,其实最精明不过。萧钰天分奇高,无论文学武功,他从不曾像我和二弟那样,勤学苦练过,却样样不落下。而且萧钰从小头脑灵活,多计谋,善变通,这点我和萧瑾都不及他。”王充说。
王充权衡难诀:“我跟萧钰七年未见了,但是总有种感觉,他是个不会为任何人赤胆忠心之人,只会冷眼旁观,只要不损害他利益,泰山崩于前,他也会带笑看。”
姚歌点头:“前晚在万紫山庄,我见了他一面,深有同感。此人不会为任何人效忠,只会审时度势,不关己事不出手。”
“但是此人面俊心冷,杀伐果断,从他前夜全城大收捕所表现的雷厉风行、周密冷酷来看,此人一旦出手,就不会给对手留一丝生机。所以,一定要想办法让他为我等所用,一定不能让他为李翔所用。”姚歌说。
两人一时都不说话了,在想怎么才能把萧钰拉到自己这边来。
“他对你爹敬畏么?”姚歌问。
“一点也不。”王充摇头,“从小忤逆,把爹娘的话当耳边风。”
“那个香红呢?”姚歌问。
王充摇头;“他给香红赎身时,才14岁。香红那时就已经是名满长安的花魁女了,萧钰连男女之事都不懂。我不信他们是这种关系。”
王充想了想:“我好像感觉.....他跟这个丽娅关系不错。丽娅今天早晨蹲着整理行囊的时候,我忽然瞅见她大~腿裤子有缝,从内侧隐隐露出一把剑柄来。虽然一闪即没,但那是我家的陨星剑,绝对不会弄错。萧钰居然会把这把剑给她,对她的信任非比寻常。”
“也许只是为了公务。”姚歌想了想说,“丽娅为了杀那只蜘蛛,问萧钰要来了这把剑。”
王充点点头:“这也有可能,毕竟丽娅是他副手。”
“我倒是觉得,这个丽娅,跟陈项关系非同一般。”姚歌说,“她敢这样敲陈家竹杠,那是跟陈项熟到不能再熟了,知道自己可以对陈项为所欲为,而且陈元哲也不会拿她怎么样。”
“她堕胎的那个孩子,会不会是陈项的?”姚歌说。
王充点头:“很有可能。陈项未大婚前,无法纳妾,而她身居正五品,未婚先孕,又正要出使西突厥,无奈之下,只能打胎。这就能解释她为何身体未复,就甘冒奇险,不辞辛苦,追踪而至。一是担心情郎安危,二是要避人眼目。怪不得我们让她去看郎中,她死活不肯去......”
姚歌一笑:“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陈项对她用情很深啊,为了她,甚至跟永昌公主的婚事都心有不甘。你说,到时这丽娅是会为了陈项支持李翔,还是陈项会为了丽娅投靠我们?”
王充苦笑:“公子,您好像有点想多了。第一,陈项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改变他的立场,因为他不支持李翔,他就一无所有了。连萧瑾都可以倒戈,只有陈项是无法见风使舵的;第二,至今为止,丽娅也不能算我们的人吧。我看她只关心和亲队的安危,根本不在乎谁当太子,今后谁会登基为帝。”
姚歌苦笑了一下:“你说的对,我昏了头了。”
姚歌暗暗长叹,自己极度焦虑之下,居然连逻辑都混乱了。
“不过,我倒是认为,丽娅不会投靠李翔。”王充说。“从她说的话里面就能听出来,对李翔一伙十分鄙视。她一面说李翔有可能当太子,一面奚落他贪图女色,除了有个皇子身份,啥都不是。”
王充说:“李翔那伙人非成大事者。丽娅很有见识,我能感觉到,她压根看不上他们。”
姚歌不知怎么的,精神一振:“言之有理。此女甚有眼光和雄心,李翔和陈元哲的手下,入不了她的眼。”
姚歌又皱眉:“但是陈项是李翔死党,她会不会因为陈项的缘故,倒入李翔阵营?”
王充怪异的看了姚歌一眼,感觉一跟丽娅有关,姚歌就好像有点智障:“我不这么认为。第一,这个丽娅好像特别有主见,不像是那种为情爱昏头的女人;第二,她那个情郎真是陈项?好像我们对她的推测,每次都完全错误。”
“她每次提起陈项,虽然半带奚落,半带调笑,但语气十分亲密友好,真不像是提到一个对她始乱终弃、逼她打胎离京的男人。”王充说,“她戏弄陈家,也许只是跟陈项非常非常熟,熟到可以开这种玩笑的地步。”
不知为什么,姚歌心情又好了点:“对对,你说得没错。而且说实在的,她也没做啥,就一个玩笑而已。”
两人正说着,萧绛赶着马车回来了。
罗永昌答应明天派4个手下一路护手蓝若萱到长安。萧绛和吕和月帮蓝若萱一起收拾行李。
蓝若萱其实十分胆怯,她过去连县官都没见过,今天去刺史府见罗永昌,看见那排场,有点吓倒,再想想自己要去见本朝第一大官、骠骑大将军陈元哲,多少有点发毛。
萧绛奇怪:“陈元哲?不就是个大肚子嘛。我每次见他都特别可怜他的马.....你连那阴气森森的蒙绕九当,那半男不女的周公公都能伺候得很好,连咱们气震山河,卓然不群的王公子都拜倒在你石榴裙下。你怕什么陈元哲啊。”
王充无语。
蓝若萱却说:“不一样啊,蒙绕九当就是个卑鄙歹毒小人,那周朗就是个阴险毒辣的太监。”
萧绛更莫名其妙了:“对啊,他们两人你都能糊弄过,那陈元哲,脑满肠肥的,就更好骗了。萧钰十二三岁时,一张他哥的狗屁名作,就骗得他团团转.....”
王充尴尬,他本清白,怎么每次骗陈元哲都是他的东东,当下咳嗽一声:“嗯,陈大将军威风凛凛,满朝文武看见他都气矮三分。蓝姑娘,这样,罗永昌的人会把你送到卫国公府,但他们是没资格见陈国公的。你把信和扇子交给门房,然后说自己改主意了,不想当陈世子侧夫人了,然后自行走开即可。陈国公巴不得少这么一事,绝对不会派人追赶你。”
王充说:“我给我二弟写封信,你离开卫国公府后,再慢慢去找他。他这人不容易见着面,你拿着我的玉佩去,信一定要当面交给他本人。”
萧绛奇怪:“你二弟,最多也就二十几岁吧,能是多大的官?居然连见个面都不容易。”
王充想想:“嗯,我弟官职么,倒不是很高,但是入赘一个高门大户后,十分权柄风光,加上为那家喜诞贵孙,所以现在一入侯门深似海,人难近之。”
姚歌忍不住一笑。
萧绛眼珠子都圆了:“原来二次投胎、母凭子贵,并不是女子专利啊。蓝姑娘,吕护法,吾等必须努力,不能被一个男人比了下去。”
“不过,你弟弟入赘豪门。蓝姑娘这样去找他,合适么?”萧绛说,“即使他能安置,想必他也麻烦,蓝姑娘也寄人篱下。”
“这点事对他来说,小事一桩。”王充说,“不过,他得避人眼目是真的。”
蓝若萱说:“不,我不去找他。我自己有积蓄,只要避开了蒙绕兄妹和守墓教的势力,我能自己生活。”
王充一口拒绝:“不行,你一人在长安生活,我不放心。而且众所周知,长安居不易,你的积蓄能让你花一辈子么?”
“是今后王公子西域归来,想再找你不易吧。”萧绛想了想,说,“这样,我给你写封信,你拿着去平康里红香阁找香红姐。香红姐为人侠义,你人又聪明,肯定能找到你的谋生之道,放心,无需卖~身,当然,如果你自己乐意,又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