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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第十七章辛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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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船被劫的消息辛筝也收到了,甚至比起后知后觉得到消息的人,她收到的更快一些,也比君离更重视,概因劫船者是她认识的。

昔日自鬼市得了两名人才的消息,其一为造篾岁,如今被她留在了蒲阪打理?击鞠场,另一名唤桓焰。

桓焰武技过人,是第二?重的武者,同时也擅水师。

辛筝安排她去云水当水贼了。

虽然桓焰不论是武技还是用兵都相当可以,辛筝给的环境也很好,奈何时势不给人发挥的余地。

防风侯在沃西与羽族掐的时候,蒲阪要保障云水的通畅,所有水贼都得消停。

防风侯掐完了下许的战争,中场休息打流民消遣顺便为之后打空桑岭做准备的时候,桓焰以为终于有自己发挥的机会了,结果....云水的水贼分两种,无主的和有主的,无主的主要靠劫掠渔民与落单的商旅,有些在劫财的同时还劫人,人/肉也是肉,能打牙祭的;有主的倒是不食人,但专门劫掠过往商船,偶尔还接暗杀的任务,干掉几个会经过的贵族。

乌合之众干得过贵族精心豢养的家臣与死士?

自然不是能的,因为有主的水贼装备优良,精气神良好,训练有素,又是主场,他们干不过才不正常。

桓焰是特例,但她有信心干掉水贼,却没信心应付水贼背后的主人。

封地在云水两岸的贵族就没几个是不养水师的,而?水贼与水师,也就是换个旗帜的差异,在船上翻翻的话,水贼的船上必定?能翻出水师的旗帜来,水师亦然。

桓焰不想轻言放弃,觉得既然肉已经瓜分得差不多了,自己抢不到,那就让一池水彻底搅浑,重新分配利益好了。

鉴于此,桓焰将黄金船给抢了。

抢了之后桓焰便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黄金不是贝钱,轻轻松松就能花出去。

黄金虽可当钱,但这年头会用黄金当钱的都是贵族,而?拿黄金船上的钱去向?贵族买东西....那不是想不开吗?且不说大量来历不明的黄金多容易引人遐想,便是黄金本身也是有印记的。

想把黄金给花掉,得先洗钱,把黄金重新熔铸,从可以拿来开人脑壳的金砖熔铸成马蹄金,不然根本没法用。

桓焰自然是没这条件的,而?且她现在最需要的是安静的找个地方避风头,等蒲阪出手将云水中上游的水贼秩序彻底打破后再出来,短时间并无需要花钱的地方,便问辛筝需不需要,若是不需要就将黄金给埋了,等以后需要的时候再取出来。

辛筝很想说不需要。

这笔黄金很危险,但....三百石黄金,委实舍不得埋了。

辛国的直属封地发展需要花钱,夷彭的商队发展需要花钱,垚邑发展还是需要花钱。

辛筝最终屈服于贫穷。

让桓焰把三百石黄金送去辛原重新熔铸,鉴于这笔钱数量不小,很难瞒过辛鹿,不过也不担心。

辛鹿之前就讽刺过她这个辛子绝对是辛国立国以来最悖伦的,居然连祖坟都给刨了,辛筝淡淡然的讽刺回去了:你?若是孝子贤孙,那就说出去呀。

辛鹿自然是不会说出去的,一半是因为没有证据,哪个正常人能想到一国之君能穷疯了去刨祖坟?另一半却是主少国疑他才得以掌权,刨祖坟的事?暴露出去,辛筝若被拉下去,他也活不了多久。

最终以辛鹿问同父异母的妹妹要了一部分赃物为终。

黄金的事?既然瞒不住,干脆就不瞒了,提笔给辛鹿写了信,分他两成,让他帮忙熔铸,不答应的话她就把黄金藏在辛国再通知马蜂窝来抓贼。

辛筝相信辛鹿不会出卖自己。

自己活着,仇家会越来越多,而?这些仇家为了报复自己让自己永远回不到国君之位,也为了辛原的良马,势必会扶持辛鹿,给予辛鹿很多资源。

辛鹿是一个有长远目光的人。

多年前自己吃东西中毒,辛鹿明明可以看着自己中毒而?亡却选择了救了自己时,辛筝便看出来了。

辛鹿不想她死吗?

自然是想的,不然也不会在她的食物里加料。

他只是不能让她死得太早,金字招牌可以慢性中毒,因为毒发的时候也差不多失去价值了。

可惜,辛鹿计划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妹妹的狠辣与青婧的乱入。

若无青婧的乱入,哪怕辛筝意识到是哪里出了问题,也弄死了堂弟与侄女,往两个嫌疑犯的心上狠狠捅了一刀,但她自己也最多比那两个权力争斗中成为牺牲品的倒霉孩子多活几年,大好江山,注定拱手私生子。

思及前不久做的用名分换盐湖的交易,辛筝一边在简牍上写信一边叹道:“阿父你可真不会生,几十个孩子竟只有我像你。”

虽然这种像,很难说会不会是一种悲哀。

毕竟,辛襄子二?十几个孩子里,敢于弑父并且付之行?动的就她一个。别的,不论是辛鹿还是已经死了的辛骊,虽未达到任君虐我千百遍,我待君如初恋的境界,但任君如何虐我,都始终臣服忠诚的境界却是都达到了。

处理?了桓焰给自己找的事?,辛筝开始继续处理?垚邑的公务。

地盘增加了三城,需要处理?的事?情更多了,需要的人手自然也急剧增加,幸而虞及时在开春的时候送来了三百名序学被考核给淘汰了下来的学生,都是能写会算的好孩子。若非她这回要做的事?实在是太缺人手,他们从去岁秋季至今的考核内容也不会难度大增,每次都是淘汰一大批,不过小一年便积攒了如此多的淘汰生。

序学不同年级学生的比例简直是断崖式差异,等昆北之地的事?完了,长吏虞大概不需要担心序学的开销了。

人手暂时是不缺了,但怎么安排工作,怎么分配却得好好斟酌。

分封制下,血统决定了一个人做什么?工作。

祖上是国君,子孙自然是国君,祖上是烧陶的,子孙也是烧陶的。

辛筝不喜欢,一部分是因为她其实没那么喜欢当国君,虽然她有野心,但做国君却只是因为不当就得去死,若她不是嗣君,应该会去蒲阪,在帝国的中心实现野心;另一部分则是这种祖上干什么?,子孙也干什么?的世道对贵族的生存太有利了。

她不喜欢贵族,准确说历代辛子都不喜欢。

不听话,不喜欢贵族的国君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贵族的思维是简单而?干脆的,所以辛国连着横死了十二?任国君,有被贵族带人围了台城不得不屈辱自杀的,有为了避免死后受辱而?投井的,有在白天还活蹦乱跳的狩猎,晚上吃了一碗肉粥就莫名其妙猝死的....简直是花样演绎何谓国君的死法。

当然,国君不得好死,贵族也没多舒坦。

每任国君都充分诠释了人性的丑陋:我不得好死,你?也不能好过,死都要拉一票人一块死,黄泉路上坚决不独行。

十二?代积累的结果便是兖州诸国,辛国的贵族势力是最弱的,若非社会制度保障了贵族生存的土壤,哪怕杀了一茬也还有一茬,冲着十二?代国君在位与临死时的动作,辛国的贵族早被杀绝种了。

即便这一代,若非主少国疑,又有归乡这面旗帜,最重要的是辛筝做的太过分了,多种因素叠加,也不会有三年前的国人暴/动。

辛筝安排各处人手的时候,帮着她将公文简牍分类的骊嫘忽道:“四城之地,用不了三百能读会算的人手。”

辛筝道:“怎么用不了,我可没打算让他们做大官,只是让他做底层胥吏与底层小官,这些基层的位置是最缺人手的。”

“未免大材小用。”骊嫘道。

高压式的教育是有效果的,来自辛原的三百名孩童,每一个的学识素质都超过了很多贵族与游士,当然,这是指博的方面,若是论精,有很多碾压他们的人。但这样的人手,做基层胥吏,在这个世道,真的很浪费,管理一方都够用了。

辛筝支着下颌道:“不会啊,基层胥吏能写会算,官署每日处理?的事?都更快了。”

“也更多了。”骊嫘哭笑不得。“官署如今每日处理?的工作是过往的数倍,还在不断增加中。”

那是肯定的,贵族被杀光了,官署运作所需的环节被精简,把过去那些贵族的权力都给抢了过来,事?情能不增加吗。

辛筝笑问:“你?不觉得这样很好吗?过去的那种情况,修个水渠,不扯个几年根本没有结果,如今却不过是几天就能定下来,最多个把月便能动工。”

骊嫘微微叹息。

她自然能看出辛筝如今的官署有多高效,可....“权力的高度集中,你?可曾想过若你的后继者是个混蛋,会发生什么?事??明君父母,庸君继承人可是最常见的事?。”

辛筝道:“所以我一直都觉得不用考试就能当国君真是这世间最可怕的事?。”

骊嫘默然须臾。“你?能当辛子并非因为你多聪慧。”

这莫不是所谓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辛筝点头。“我知道啊,但这不妨碍我看这种制度不顺眼呀。”

骊嫘问:“那你的子孙呢?”谁不渴望权力与财富在自己的子孙中世代相传,自己的子孙永远与众不同?

辛筝心说我这铅汞中毒的身体可是被青婧亲口诊断这辈子都别妄想子嗣的,不过自己不能生的事?显然不能说出来,国君不能生,性质比国君是个混蛋人渣更严重。

辛筝说:“我的子孙不是我,他们的人生是他们的,他们的荣辱又与我何干呢?”

饶是骊嫘行?骗多年,各种奇葩都见过也没见过这么?奇葩的,谁不在意自己死后是否有供奉祭祀呢?“但死后若无人供奉血食,你?将沦为孤魂野鬼。”

辛筝一指西北方。“九阙山祖庙中人,有哪个会因为后代不祭祀而?短了供奉血食?”

骊嫘无法反驳。

九阙山祖庙中的人,每个都是对人族有功之人,也都在漫长的岁月中因其生前对人族的事?迹被神化了,有心的话,研究下人族的历史便会发现,神话传说的大部分主角都能在祖庙中找到原型。

不止祖庙年年祭祀,不漏下任何一个,人族各地也自发的兴建庙宇祭祀神话传说中流传下来的远古神人们。

辛筝继续道:“人为何执着繁衍后代?有个人告诉我,因为生命的第一本能就是生存,但无人永生,即便是长生种也会有衰老死亡的那一日,因为生存本能之上衍生出了繁衍的本能,既然自己无法永远生存下去,那就将自己的生命信息传递下去,用后代来证明自己存在过,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长生。我深以为然,并且思考起一个问题,人只能通过后代来延长自己的生命吗?我想到了祖庙,有没有后代,他们都可称之为长生了,后代只祭七代祖先,更久远的祖先是谁,谁会去记呢?但祖庙中人不一样,只要人族不灭亡,他们就永远都‘活着’。”

骊嫘看着从眼神里透着疯狂的辛筝。

因着铅汞中毒的缘故,辛筝的发育比之同龄人要迟缓很多,更加瘦小,然而看着此时此刻的辛筝,骊嫘却有种看到巨人的感觉,有种情不自禁的想要追随巨人逐日的冲动。

“大君欲流芳百世?”骊嫘问。

辛筝热切的回答:“也不一定?要流芳百世,遗臭万年我也不挑,反正只要一千年一万年,甚至十万年后还有人记得我来过这人世我就满足了。”

骊嫘觉得,自己方才情不自禁想要追随巨人逐日的感觉定?是错觉。

这家伙就是个疯子,不能流芳百世,遗臭万年也不错,抱着这种想法的人,一般就两种结局: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

前者也就罢了,后者,鬼知道辛筝能干出什么?事?来。

不过,也能理解辛筝为何对子孙的命运不上心。

人族执着子嗣,一半是为了不沦为孤魂野鬼,另一半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生命延续。但繁衍再多的子孙也能保证自己的后代一千年后还记得自己是哪位,反倒是祖庙中有名的人,就算血缘后代忘记了,人族也一定?有人记得他们哪位。

血缘后代既然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自然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骊嫘心中苦笑,她老子若有辛筝这份追求,她何至于遭那么多罪,一次次险死还生。

可惜,她老子那样才是正常人,辛筝这叫稀世奇葩。

骊嫘问:“你?想变革?”

如何让世人长长久久的记得你??

答曰:干一件大事?。

变革无疑是最轰动的大事,也是最危险的,古往今来变革者鲜有好下场的,损了太多人的利益,普遍会被杀了给既得利益受损者泄愤。如果有好下场,只能说明这人变革并不彻底,对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损害不够,或者这位变革者已经成了新时代的统治者。

时代的发展,是旧阶层的灭亡与新阶层的诞生。

辛筝显然很想将所有的基层胥吏给换成能写会算的人,而?基层都换上了这些人,官署更加高效,请问贵族们还有什么?权力?

辛筝微笑:“你?也太瞧我了。”

骊嫘好奇的问:“那你想做什么??”

辛筝想了想,道:“辛氏是炎帝的后代。”

骊嫘点头。

人族只要是姓风的,都是炎帝后代,辛氏,正是风姓。

“我的家族有一卷炎帝札记的摹本,那里面记载了一件事,四溟之外不全是海,海洋中有别的陆地,一共有十片大陆,元洲只是其中之一。”辛筝道。“你?不觉得,让人族的足迹遍布十洲更安全?不管日后哪一洲的人族灭绝了,人族这个种族都仍旧存在。”

人族一直都有十洲的传说,但传说的源头是哪里却是没人知道,骊嫘如今能猜到了,只是——

骊嫘道:“我们的船去不了那么远。”

若人族现有的船能到别的洲所在位置,十洲就不会一直都是虚无缥缈的传说了。

海上风浪太大,海中各种巨兽也太多,即便是人族最好的船也不敢跑得太远。

辛筝不以为然:“蛮荒纪元的先民也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子孙有一日会成为元洲的第一种族。”

现在做不到不代表未来也做不到。

骊嫘无法反驳。

辛筝又道:“不过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当下最重要的还是昆北之地的考核。”

这话题跳跃性太大,骊嫘好一会才缓过来,下意识道:“即便你?赢了,你?也守不住封地。”

王肯定会给予胜利者最肥沃的封地,但这么?多人竞争,辛筝虽是子爵诸侯,但这个身份在这一堆考生里还真不算什么?。

辛筝道:“所以我一开始就没想过好好考试。”

骊嫘怔了下。“那你?”

“自然是砸了考场。”辛筝笑答。“有没有兴趣帮我完成下一步?”

骊嫘不想陪着辛筝一起疯,太危险了,但....砸了考场,听着就很刺激呀。“做什么??”

“我一个人暂时吃不下所有地盘,需要拉几个人结盟,我希望你?能帮我说服他们。”辛筝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辛筝的人生理想是因为她对人生的思考,不是因为重金属中毒不能生所以就去追求流芳百世,严格来说她追求的是长生不朽,但人不可能真的活个十万八万年,至少目前为止她还不知道有人的寿命能达到千百万年。因而她希望很多万年后仍有人记得自己存在过,和生命繁衍后代传递基因证明自己存在过变相延续生命是差不多的道理,只是表现的方式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