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里里外外检查了十几遍,最终确认,还是只有自己看到的那些东西,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唉,”叼着根草茎,乔纳森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叹了口气,拍拍屁股站起来,没办法,日子总得过,总不能就不活了。
既然已经这样了,乔纳森也只好想法子在这里生活下去,再考虑别的。
俗话说得好,要想富,先撸树,乔纳森撸起袖子就准备……出去走走。
没办法,别的都先放在一边,对乔纳森而言,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得想办法弄点吃的啊!
之前来得匆忙,什么也没带,更别说食物了,天色开始变晚,今晚还好说,饿一晚上也不算什么大事,可之后呢?
乔纳森的身体感觉告诉他,虽说有了个游戏系统,可该吃饭还是要吃的,没法只靠手腕上忽然冒出来的那个全满的绿色体力值活着。
刚才来的路上,乔纳森也看到过一个挺热闹的镇子,离这栋房子大约四五公里左右,不算太远,却也不近,正常走路的话大约也要半小时。
乔纳森决定先去镇上看看,毕竟他现在身上除了一点现金以外,几乎什么也没有,不过5000美金,在这个年代还是能买到不少东西的吧。
等安定下来,还剩的有钱的话就去买股票,乔纳森盘算着,虽说两辈子都只是个普通人,可苹果啊,谷歌啊这些后世大名鼎鼎的公司他还是知道的,盯着买准没错。有了几十年的先知先觉,只要不贪心,哪怕什么也不会,十几年后也能积攒不少财富,多多少少算个中产以上的有钱人,抓住风口当个小富豪也不是很难。
一边盘算着,乔纳森已经走出去一公里路了,却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不累?
对正常人来说,只是走一公里路通常也谈不上累,但问题是,乔纳森几乎一点感觉也没有,仿佛完全没有体力消耗一样!抬起手腕一看,果然,绿色的体力槽还是满的!
乔纳森有些惊喜,尝试着迈开步子跑起来。
……
十多分钟后,乔纳森已经站在了小镇的入口,调整着自己……根本没什么变化的呼吸。
大致估算了下,乔纳森发现自己跑得不是很快,大概也就是参加大学生一千米体测能拿个优秀的水平,满分都拿不到,距离那些专业的长跑运动员更是有着很大的差距。
但问题是,这期间乔纳森一直保持着匀速奔跑,并且没有半点疲劳的感觉!
看了眼体力槽,乔纳森发现果然还是满的!
也就是说,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乔纳森可以一直维持着奔跑,不会有任何疲惫。对正常人而言,跑到这个速度不难,难的是没法一直保持。没有锻炼过的普通人,以这种速度跑个三五分钟就要大喘气了。
看样子这具身体还是有点用的嘛,乔纳森想着,一边走进镇子,一边拿着手里的花。
准确的说,是刚从路边捡来的蒲公英。
本来路边的杂草也都是一块块方形,结果中间忽然冒出来一个花一样的东西,还微微闪着光,乔纳森怎么也不能当没看见,直接过去拔了起来。
只是轻轻一拔,整株花就被连根拔起,一点泥都不带!
乔纳森注意到旁边还有一株看起来一样的植物,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特效,也没法直接拔起来,好不容易用方手抠出来,也沾着大量的泥土,只能随手扔在一边。
拔起来之后,乔纳森才能看到这株植物上的说明。
【蒲公英,饲料。】
【虽然不算漂亮,但是叶子适合做沙拉】
【+25体力,+11生命】
所以这东西……是能吃的?
乔纳森纠结了下,最终还是对蒲公英下手了,能做沙拉的东西,应该都能生吃吧?
让乔纳森犹豫的原因……主要还是在那个“饲料”上……
只是方方的手,拿着一个方型的植物,送到方方的嘴边……想准确地咬上一口,还真挺不容易的。乔纳森边跑边尝试了好几次,才终于咬到。
“这味道……”乔纳森有些惊喜,这东西看起来不怎么样,味道还真的挺不错的!
刚刚采摘下来的蒲公英,叶子上还带着点新鲜的露珠,一口下去,一股春天的清香在口中弥漫开来,清脆中带着一点点微甜,让人回味无穷……
乔纳森也吃过不少沙拉,或许味道上有比这个好不少的,但那都是有各种酱汁的调味,光论鲜嫩的口感,还没有任何一次比得上这株新鲜的蒲公英!
就这样边跑边吃,乔纳森很快解决掉一株蒲公英,还可惜地掉了小半的残渣,没办法,实在太不好咬了。好在,快到小镇的时候,乔纳森又发现了另一株带着特效的蒲公英,赶紧拔了起来,拿在手上。
站在小镇入口,乔纳森眼前是一个祥和美丽的乡村小镇。镇上有着干净的石板路,到处都是花坛和树木,路边的商店里也都热闹而整洁,既有人气,又不会显得太过吵闹。
镇子虽说不大,但一眼望过去,从医院到超市,该有的基本上也都有,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乔纳森调整了一下步伐,以正常速度往里面走去,毕竟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忽然在街上跑起来也挺奇怪的。
“嘿,那个新来的年轻人!”
乔纳森忽然听到有谁在喊什么,转头看过去,是一个头发花白的……牛仔大叔?正在对自己招手?
“没错,就是叫你呢,年轻人,看你的样子是新来的?”大叔走过来,弹了弹自己的牛仔帽,看起来非常神气,“欢迎来到小镇,是来旅游还是工作?”
乔纳森看着这个有些自来熟的大叔,一身衬衣配上背带工装牛仔裤,戴着顶牛仔帽,十分常见的美式乡村模样,虽说上了些年纪,精神却很不错,看得出来年轻时肯定是个帅哥。
当然,在方方的像素画风下,乔纳森也只能看出个大概,并且不敢把话说太死了……
毕竟脸型长斑痘痘单双眼皮什么的都看不出来……
“我是小镇的镇长刘易斯,”乔纳森还没来得及回话,大叔就又拍了拍他的肩膀,“每一个来小镇旅游的朋友都是我的客人,年轻人你在这里有什么问题一定要随时找我。不过这会儿你可来早了一些,春天是农场里最忙的时候,离花舞节可都还有一个多月,到时候你一定得再来一次……”
“呃,我不是来旅游的。”乔纳森赶紧解释了下,“我是……”
“来工作的?”刘易斯镇长看起来有些话痨,“我听说Joja超市往这里派了个新员工,把我们本地小伙子们的兼职都给抢了,不会就是你小子吧?”
“……也不是,”乔纳森没想到才刚离职几个小时,就又被认成老东家的人了,“事实上,我是打算在这住一段时间,主要是最近刚继承了一座农场……”
“农场!”刘易斯忽然变大的嗓门差点吓到乔纳森,“你该不会是说,那个乔斯达的农场吧?”
“没错,”乔纳森点点头,“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叔叔将他留给了我,您认识我叔叔吗?”
“认识?”刘易斯大叔又重重地拍了下乔纳森的肩膀,“老乔纳森刚到小镇上来的时候,就是我帮他搭的屋子!这些年过去,当初那间小木屋也变成现在气派的大房子了,可惜这两年,那家伙说什么也不肯继续打理农场了,哼,那个混蛋,说什么不想让我们哭哭啼啼,最后几个月一直闭门不出,去找他喝酒也不开门,要不是镇子的墓地里忽然多出来一块墓碑,我才懒得去管他死活……”
刘易斯大叔嘴上说着重话,语气却越来越低落。乔纳森看得出来,多年的老友逝世,谁也不会好受,可他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乔纳森也是第一次来这地方,对那个和自己同名的“乔纳森叔叔”没有半点了解。
“好了,现在你来了就好,那么好的一个农场,总不能就这么荒废了,”好在,刘易斯大叔很快就走了出来,“对了年轻人,你叫什么?”
“乔纳森,乔纳森·韦恩。”乔纳森有些尴尬地说出自己的名字,毕竟来自前世的灵魂,对于和别人撞名了这点还是有些不自在的。
“乔纳森……真是个好名字,看样子你注定会属于这个小镇啊,”刘易斯念叨了两句,“走吧,今晚我先请你喝一杯,从明天开始,你就得学着做一名合格的农场主了!”
说着就把乔纳森往前拉,乔纳森本来也没打算拒绝,只是突然被拉了一下没反应过来,忘了自己手上还拿着个蒲公英,差点摔了一跤,正好把蒲公英撞到刘易斯大叔身上。
“这是什么?新鲜的蒲公英?”刘易斯大叔接住蒲公英,笑了几声,“哈哈,还给我带了礼物啊?正好春天到了,也是该吃蒲公英的时候了。”
说着,刘易斯大叔拿起蒲公英,摘下一片叶子塞进嘴里,眼前一亮:“不错啊小韦恩,我已经好久没吃到过这么鲜嫩的蒲公英了,眼光这么好,肯定能做好农场!”
乔纳森看得一愣一愣的,同样是方手,怎么和自己的差距就那么大呢?
镇上就只有一间酒吧,生意倒是还不错,现在正好快到晚饭时间,一些不想自己做饭的单身汉总喜欢过去喝两杯,顺便把晚餐解决了。
酒吧里留着两瞥山羊胡子的胖老板一个人兼任酒保和厨师,手艺还不错,因此才能吸引到这么多人,在小镇里的口碑也一直都很好。
当然,胖老板那个过来帮忙当服务员的漂亮女儿可能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总之,被刘易斯大叔拉着多喝了两杯的乔纳森,听说酒吧里也有对游客提供的住宿服务,就决定今晚先在这住下来。
自己那间屋子里面实在太简陋了,乔纳森仍然想先回躺城里,添置点东西,顺便看看那个什么律师事务所是不是真把自己的东西卖完了……
……
“咯咯咯!”
一大清早,不知到是哪来的公鸡卖力地开始打鸣,隔着四五里地都能听见。
乔纳森迷迷糊糊地在柔软舒适的木床上翻了个身,觉得光线有些刺眼,想着是不是昨晚忘记关灯了,半梦半醒间摸索着想按下床头的开关。
“咚!”
乔纳森从床上滚了下来。
这下可完全清醒了。
没错,不知为何,乔纳森又回到了那间小屋的床上。
他昨晚明明就在镇上开好房间睡了!就等着今天上午的大巴!
“草!!!”
新的一天,又从绝妙的语气修饰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