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某已懂姑娘的意思,不知姑娘合适需要这些东西?”
兰锦歌盘算了下,前厅一共有十五张桌子,一起送来生意就没法儿做了。马上就要十五了,全赶完又不现实。想了想,道:“我每日送来三张桌子,不知先生是否能赶完?”
今天已经大半天完了,下午送来,明天来取,一天做三张,等到十五号,也是有九张桌子了,也差不多是够了。
地方有点小,兰锦歌突然有种,想要扩充菜馆的冲动,可想了想,自己此次穿越任务并非再次,也就作罢了。
与鲁先生商量好后,兰锦歌便回了福满堂,然后同林笙商量了一下自己的计划。
林笙听了后,虽然没有特别懂,但对于兰锦歌的计划,还是表示支持的,毕竟她知道,如果没有把握的话,兰锦歌的是不会的瞎弄这些的。
找完兰锦歌,接下来又该找王大厨子了。王大厨这些日子没事便被自己打扰一下,每次都有新花样,看到兰锦歌来找自己,自然是十分乐意的。
“掌柜的此次前来不知又有什么好菜式?”
“没有,我想问问,大胖你会不会做对面凤仙楼那双龙戏珠的汤底?”
“你说的是涮羊肉?我会啊,冬天大家都兴吃那东西,抗寒,对面就是换了个名字而已。”王大胖呆了呆,然后回话道。
听到王大胖会做,兰锦歌也没什么担心的了,便让王大胖今日无事的时候,做好汤底今天晚上给自己。
猛然间想起店里还没有鸳鸯锅,问了小李哪里有卖的,然后亲自跑出去挑选买鸳鸯锅。
这一忙,到了快打烊的时间,回去就开始指挥店里的小二和小李搬桌子,找了个驾车,然后推到了鲁匠坊。
从开始搬东西的时候,小李和几个小二就喋喋不休,问三张桌子究竟要送到哪里,兰锦歌只是领着路,故作神秘的不说话。到了鲁匠坊,与鲁先生交代了几句,让小李他们放下桌子后,便带着几日离开了。
几人说出各种各样的奇葩猜测,什么不想做了,什么要换新桌子了,还有更奇的,说因为小店太火,放桌子占地方,准备让大家坐地上吃……
知道最后,小李实在憋不住了,跑到兰锦歌面前缠着问到底为什么。兰锦歌只是神秘一笑。一本正经的说:
“佛曰:不可说。”
涮羊肉的桌子,兰锦歌第二天拿到了成品。别说,这鲁匠坊的手艺设置的不是盖的,虽与自己的预想有些差异,但样式绝对是上等的,美观大方。
兰锦歌准备好了一切的所需,就等那一天的到来了。
眨眼三天就已过去,凤仙楼今日也推出了新品,是一道菜,至于名字,不说也罢。将那平时的家常菜,改了个名字,改了点味道推出,其中的新意,自是无法同兰锦歌相比的。
不用说,这天的火锅又将福满堂的名气推上了新高,再加上那奇特的桌子以及方便的自煮火锅,深受大家喜爱。而周凡,也将这火锅,录入菜谱。
三鲜和麻辣同锅的鸳鸯锅,再加上秘制的汤底,很快,这个名为火锅的东西,传遍全城。
因为是秘制汤底,虽然有无数商家借机抄袭,但是部分对味道挑剔的客官,依然选择留在福满堂,只吃福满堂的火锅。
那日,兰锦歌尝过王大胖做的汤底后,便有了盘算……
王大胖做的汤,味道是极为美味的,但与对面凤仙楼的味道似是差不多。不够辣,味道不够劲爆。再加上三线的也看着轻淡,很难刺激人的味觉。让人食欲大开。
于是,在兰锦歌的指导下,让王大胖个麻辣的汤汁里,放更多的辣椒,将汤底做的红红的,与三鲜白色汤底,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使来者皆赞不绝口。
一来二去,福满堂的名头,不说整个京城,在西边是绝对打响了。
人人都知道福满堂的爱出新品,菜式花样层出不穷。
人人都吃过福满堂的菜为荣。
人传人,穿多了吹捧的也就高了,这福满堂,竟有人称之为“小御膳房。”
御膳房那是什么?那可是给皇上做菜的地方,且不说御膳房中的厨子,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名厨,就是那产品,材质,做出来的样式,也是世间绝无仅有的东西。
如今民间出来了个“小御膳房”,这就意味着福满堂的东西能与御膳房媲美。这可是极高的评价。
对于这些评论,吃过的人心里有个度,不吃过的大多数表示不信。民间的一个菜馆而已……这太夸张了吧……
临近十月,正式金秋时节,而一年一度的美食大赛,也要开始了。
这天,有小厮上门拜访的福满楼,光看打扮,就知道必是富贵人家的小厮,毕竟那身衣服,已经远胜于普通的贫苦人民了。
“我家主子邀请福满堂参加此次的菜品大赛!”小厮极有眼色,一眼就认出了兰锦歌并将一个木牌递交给了兰锦歌,后退两步转身离开。
其他人自从看到那个小厮开始,就都不用心干活一直留意这兰锦歌这边的动静,在看到对方递出了木牌离开后,都激动的开始尖叫扑了过了。
小李看着兰锦歌手里的令牌,激动的竟然耳根泛红。其他小厮也尾着兰锦歌激动蹦跳。大胆的甚至伸手摸几下那个木牌。
“啊,此次菜品大赛我们竟然被邀请了,已经好多年没有被邀请了啊。”
“天呐,这真的是好运来临啊。”
“听说这可是全城最有名的几间菜馆才可以参加的啊。”
“就是就是,对面凤仙楼就年年参加呢。”
“别说,这木牌手感可真好,这花纹雕刻的可真美。”
……
一个破木头,有什么好的……
兰锦歌看着众人的反应,只感觉后脑勺排布着三条重重的黑线。手中用劲,捏了捏,兰锦歌又皱起了眉头。
这木牌看似普通,可其中的用处,确实全天下的所有菜馆所钦慕的。这个东西,虽然是黑色的,但却代表的是皇名!!
皇上每年在十月,都会开设这所谓的菜品大赛,负责这个的人,据闻是一个江湖书生。虽不知与皇家有什么关系,自从三年前开始,便有个这个大赛。
三年前第一次的菜品大赛中,兰锦歌的菜馆受邀前往,今天依稀记得。那几天,许是有史以来最兴奋地日子。
——————记忆的小尾巴——————
“刘兴,加把劲,此次我们一定可以夺得魁首的。”兰锦歌那时的语气中,是满满的胜卷在握。如果她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便一定不会此时如此兴奋。急匆匆的催对方快一点。
刘兴也是当年同兰锦歌、林笙一起开菜馆的,可以说当时刚开张,菜馆就是刘兴挑大梁的。就连如今的王大胖,当年也是刘兴的副厨,给刘兴搭把手的。
他的厨艺,是整条西街公认的最好,当年菜馆一步走红,刘兴这个名字占了绝大部分。
这样说吧,刘兴不光厨艺好,而且长相也是百里挑一的,虽不能说是极为精致,可也是剑眉星眼,身材修长笔直。看他做菜,真的有种的艺术的感觉。
行云流水间,自成风姿。
其中,最重要的,并非如此。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