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争山庄新庄主是个传奇人物,他虽是一个瞎子,却有着旁人难以企及的武学天赋。
更为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竟然娶了一个男人做夫人。
这样叛经离道的事情,老庄主竟然也同意了。
他们大婚那一天,无争山庄摆了三天流水席,来庆祝的人不计其数,却没有人见过那红盖头底下的原夫人模样。
此后几十年,一辈子,也只有少数几人见过原夫人本尊。
据说那一个极为貌美古灵精怪的人物,很得众人尊重。只是不爱见外人。
也有人从猜测是庄主太看重他,旁人看他夫人一眼就吃醋。
没人知道原夫人的来历,只隐隐约约听过无争山庄下人叫他夜莺公子。
卧房之中,夜莺撑着手臂爬在榻上一动不动。
“究竟好了没有。”裸露的肌·肤感受到丝丝的凉意,尤其是在他背上作画的毛笔,更是让他很不自在,挠的他发痒。
“你到底要在我身上画什么?”夜莺使劲扭头,却怎么也看不清楚。
原随云一手摁着他的肩膀,安抚道:“不要动,马上就画好了。”
“到底是什么呀?”夜莺快要好奇死了。
身后的男人轻轻一笑:“这是秘密。”
夜莺不高兴的嘟着嘴:“我发现自从你能看见之后,越来越乱折腾我。”
“我就不该医治你的眼睛,真的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哼~”
原随云曲指在他额头上轻轻一弹:“胡说八道。”
他宠溺笑道:“若是我看不见吃亏的还是你。”
夜莺枕着手臂,小声嘀咕着:“我怎么不觉得吃亏。”
原随云故作惊诧的语气:“若是我看不见,世上岂不是就少了一个人欣赏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小夜莺,这难道不可惜?”
夜莺瞬间脸红。
“喂~!”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你是怎么面不改色说出这么羞耻的话的?”
“我可以说自己美貌与智慧并存,但是你不可以这么说。”
原随云摇摇头:“你说我说都一样,你我本就是一体的。”
他这么说着,提手在小家伙身上画了最后一笔。
“好了,等晾干就可以穿衣服。”
时鸣伸着脖子努力往后看:“你别掉我胃口,这到底画的什么?”
“你的名字?”
原随云轻轻摇头:“猜错了,不是。”
夜莺又猜测:“你家族谱?”
原随云捏着夜莺软乎乎的小脸:“你这脑子里都想的什么?族谱?亏你想得出来。”
夜莺抬起胳膊推开他的手掌,哼一声道:“你又不告诉我,还不许我乱猜吗?”
原随云注视着他背上半干的墨痕,认真的告诉他:“我在你背上画了一个夫妻同心符。”
夜莺瞬间坐起来,伸着胳膊摸自己的后背:“不是,你什么时候这么封建迷信了?以前不见你信这些神神鬼鬼的玄学手段啊!”
原随云握住他的手臂不让他乱擦,“你听我说,我给自己身上也画了这种符。曾经听一个高人说,恩爱的夫妻身上常配带着这种符咒,到了下辈子也还会再续前缘。”
夜莺看着他:“假的,肯定是骗你的。”
原随云晒然一笑:“如果是骗子,那我愿意被他骗。但是……若是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说的是真的,那你的来世一定属于我。”
夜莺怔怔的看着他的眉眼,那里面盛满了深情。
“其实有没有来世不重要,”夜莺往前倾了倾身体,抵着他的额头低声道:“今生和你在一起我很满足。”
原随云轻吻他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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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随云九十大寿那一年,突然得了急症,很快走了。
夜莺公子同日而眠,与他合葬一坟。
原家族老提拔了原家旁支里出众的孩子继承了无争山庄,他们的新的庄主逢年过节经常为原随云夫夫扫墓。
几代过后,据说无争山庄后人说,夜莺夫夫坟前有两棵大树,枝叶缠绕,郁郁葱葱。
常有成对的莺莺燕燕落在枝叶上,婉转啼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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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里,无垢山庄绿意盎然,又恰巧连绵半月的大雨,正在雨后初晴的日子。
十多岁的少庄主已在书房晨起读书约莫两个时辰了,他有些无趣的喝口茶歇息,推开窗子,正见到外面明亮的阳光落在他的院子里。
外面的大片空地上,婢女仆人一摞摞的抱着书从旧书楼过来,连带着他这小书房的书本一起,通通铺展到院子里晒上。
连绵的雨日不只是屋子快要发霉了,连屋里子的书本都要长了青斑。
即便是晒书,也得连着晒几天才能散尽潮气。
院子正中央的美妇人正吩咐着底下人手脚利落一些,一回头就见到她满十岁的孩儿探头探脑。
“怎么不认真读书?”只见她嘀咕一句,一皱眉,转头叮嘱大丫鬟几句就走朝着小书房走过去。
一开门就见到这小书房正对门的香炉,又一炷香已经化为灰烬了。她这才醒悟过来,原来已经又过去老大一会儿了。
她走过去,翻了翻桌上的书,随手问了几个问题,眼看孩子对答如流这才满意。
庄主夫人转头叫丫鬟去厨房:“好了,赶紧吩咐厨房给公子上膳食,我昨儿让他们炖的鲫鱼汤应该已经好了,先端上来给公子润润喉。”
一听到鲫鱼汤,那向来稳重老成的小公子忍不住开心的眨了眨眼睛,显然是很满意了。
这鱼汤出自他祖父特意请来的告老还乡的老御厨之手,滋味鲜美,鱼肉质嫩,一顿饭让人心生愉悦,抚平了连城璧练剑读书几个时辰的疲惫。
眼看他用餐礼仪规整,庄主夫人微微点头,又看他吃得这般香,这位母亲就亲手给孩子添了一碗饭,少见的温柔情形。
连城璧心中诧异,放下碗筷先规规矩矩给母亲道谢:“孩儿谢过母亲添饭。”
庄主夫人心里满意他知礼,嘴上却说:“不必客套,快趁热吃。”
这相处既是母子,又像是宾客,亲密又疏离。
饭后,连城璧的父亲仿佛掐着点派人来的,直接要带着他去马场,又带话给庄主夫人,请她备一份厚礼捎带过去,他要送人。
庄主夫人看着那小厮:“怎么是去马场,今日不练剑了?还有,礼是准备送谁家,一个个给我说清楚了。”
小厮低头一礼回道:“回夫人,庄主今日准备带少庄主修习骑术。”
庄主夫人点点头,想起前几天她夫君提过这事儿,不过苦于找不到名驹而搁浅。
她饶有兴致问道:“怎么,庄主买到了千里马?”
小厮咽了咽口水,笑道:“自然准备了好马。夫人,那可不只是千里马,庄主说了,那马似乎和汗血宝马差不离呢。”
“哦。汗血宝马?”即使不懂骑术,也知道汗血宝马的威名。尤其是江南地界,马场极少,好马更是难得,千金买马恐怕都有价无市。
连夫人这下满意极了,连声道:“不错、不错,只有汗血宝马这样的好坐骑才配得上我儿。”
又听那小厮继续说道:“夫人,那匹汗血宝马并不是庄主买到的,是咱们新搬来的邻居送来的,说结个善缘。庄主推脱不过,又极为喜欢这宝马,所以想请您备一份厚礼,去答谢一番。”
“新邻送的?”连夫人有些惊讶。
她尚未接触过这新邻居,也不知道人家做什么的,出手这般阔绰,也不知有何目的。
“你们可见到这家主人没有?”
“回夫人,并没有,只见到他们家管家。”
若只是想结个善缘,倒是不必如此破费。送汗血宝马这般贵重的礼物,难道对方是别有所求吗?
连夫人心里各种思忖,最后还是背了一份厚礼。百年的老山参拿了两对,陈年的佳酿装了一车。压轴的礼物是一柄剑,虽然不是神兵利器,却也削铁如泥。
收拾妥当,让管家去回礼,这才让人领着连城璧一起去了马场。
远远的,连城璧就看到了那一匹汗血宝马。
那是一匹白色的马,在阳光下隐隐约约泛着银色的光芒。马身矫健有力,且又比寻常的马多了几分优雅,看起来甚是惹人喜爱。
连城璧几乎一眼就喜欢上这匹宝马,连它的名字都想好了。
“不如叫它银翼罢。”
银翼是一匹好马,疾跑如风,快如闪电。不仅仅连城璧喜欢它,连时家的两个小少爷都眼馋许久了。
知道这马被送了人,时家的小少爷们都不高兴。
时鸣哼哼的看着自己的娘亲:“你们怎么能说话不算话,明明答应把那匹马留给我的,就算不给我那给我哥哥也行,怎么能便宜外人呢?”
他一歪头,很是任性的说:“我不管,必须得把那匹马给我要回来。”
“你这孩子,瞎胡闹。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而且,这是你祖父的意思。”
时鸣一听是外祖父的主意,顿了顿,不吵着要马儿了。
娘亲说的祖父就是他的外祖父,他外祖父可是很厉害又很疼爱他的妖界一霸。
当年他娘亲身为妖却嫁给了凡人,他一出生时候就是人妖混血,一团杂毛的小狐狸。
一看到他人身狐耳的模样,直接吓得那凡人把他和娘亲都赶出家门。
甚至怕他娘亲纠缠,还直接请了和尚道士驱妖。
他娘亲也很有骨气,一刀两断,自此另一边的亲戚就断了联系,然后带着时鸣回到了娘家。时鸣从小在外婆和外公身边长大,最最好的朋友是他表哥时越,最最崇拜的妖怪就是他外祖父。
时鸣只叫他祖父。
在他看来,他祖父做什么都是对的,把宝马送到邻居家,一定有他的这样做的道理。
“好吧,我不要那匹马了。我去找哥哥玩别的。”这么说着,唇红齿白的小狐狸开心的咧着嘴,扭头就哒哒哒往外跑。
“你给我站住!”美妇人瞪他一眼,指了指他的头顶:“耳朵没变好。”
时鸣抬手一摸,发现自己又变成毛茸茸的狐狸耳朵了。
他瘪了瘪嘴,不情不愿的幻化成人耳模样。
“这是在家里,又没人看见。就不能让我自由一些吗?”时鸣闷闷不乐:“我想变成原型去玩。”
“不行。”红夫人断然拒绝了。
“我们已经搬到了人族的地方,不能和以前一样了。你这么淘气,小心被和尚道士看见抓去。”
红夫人叹了口气,认真叮嘱自己这个调皮捣蛋的小崽子:“今日你舅舅请邻居上门做客,咱们的邻居无垢山庄在人族可是很有声望的,我们的身份须得瞒紧了。你记住,今日不许在外变成妖形,更不能胡作非为给你舅舅添乱,听清楚了?”
“知道了。”时鸣心不在焉连连点头。
红夫人笑着看他一眼:“出去玩吧,记着不要给我惹乱子。若是不听话,小心回来我打你。”
作者有话要说:由于对僧人这个人物理解不够深,抓不住精髓,暂时放弃。死磕也解读不好这个人物,真的暂时没办法了。理智思考后决定改成少主这个故事。
此过程影响大家的阅读体验,万分抱歉。
(这次的字数比上个版本多,已经买过的小天使不亏哒,花一次晋江币看两个版本的文。如果觉得很亏,可以留评告诉我,蠢作者愿意发红包退给你晋江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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