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染染。”沈烁拉过她的手,紧紧握在手里,“我跟你道歉。”
也不知道是喝了酒的缘故,还是他自身在这件事情上感觉到愧疚,眼眶渐渐泛起了红潮。
可即便这样一副悔不当初的样子,也没能在林染心底掀起一丝一毫的波澜。她并没有接受他的道歉的意思,只是冷漠地看着他,重复那句冷冰冰的话,“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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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周六,清晨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斜斜地投射进室内,明亮了整间房。
窗边的跑步机上,沈烁正戴着耳机在上面挥洒汗水。
玻璃上倒映着他棱角分明的脸,运动背心前后洇湿了一片,整个房间充斥都是男性荷尔蒙的味道。
宋磊开门进来,捧着平板跟他核对今天的行程安排。
沈烁从跑步机上下来,气息微喘,摘下两边的耳机。
“今天的安排都取消。”他随手将耳机放下,拿起一旁的毛巾,擦着脸上的汗水,踱步往浴室去,“另外再帮我订一束黄玫瑰,十一朵。”
他边交代自己的助理,边拉高运动背心的下摆,双手往上一抻,便把上衣脱掉了。
宋磊捧着平板站在原地,看着他紧实的后背,宽肩窄腰的线条,应了声:“好的沈总。”
沈烁推开浴室门,提步进去,抬手将手里刚刚脱下的背心扔进篮子里,三两下把运动裤脱了,走到淋浴间,拧开开关。
热水兜头淋下,顺着紧实的肌理淌过。
沈烁很快洗完澡出来,裹着酒店的白色浴袍,手里拿着条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
餐桌上摆放着精致的早点,他随手拉开一张椅子坐下,端起白开水喝了两口,然后开始吃早餐。
等他这边吃到差不多了,紧闭的房门再次开启,宋磊抱着一束娇艳的玫瑰花进来。
鲜花往外散发着香气,沈烁转头看了眼,放下手里的餐具,扯了张纸巾擦擦手。
“沈总。”宋磊走上前,将手里的花束放在桌上一角,“您要这个花用来做什么?”
沈烁靠坐在椅子上,修长的手指拨弄了一下花瓣上的水珠,沉吟片刻后,说:“道歉去。”
道歉?宋磊一脸疑惑,跟谁道歉?
沈烁从椅子上下来,转身进房间,换了套外出的衣服,然后抱上玫瑰花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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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是周末,但林染是没办法睡懒觉的。
早早地,十一就在她床边转悠,嘤嘤嘤地叫唤,把她给吵醒了。
林染伸了个懒腰,睁开眼,伸手去挠了挠十一的狗头。
十一嘤嘤嘤地叫得更欢,把狗头搁在床边,用两只圆溜溜的眼珠望着她。
林染翻过身,睡衣吊带从肩膀滑下来,抱着它的狗头捏来揉去,玩了好一会儿,才从床上起来。
她踩着拖鞋进浴室,信手将滑落的睡衣肩带勾回去。
洗漱好,林染换了身舒服的休闲装,给十一扣上狗绳,牵它到楼下遛。
在小区里碰到晨跑的程煜,十一非是要追着他跑,林染也就被带着跟他们一起锻炼了会儿。
林染自身并不怎么爱运动,也多亏了他两,让她每周的运动量有了保证。
运动完,林染牵着狗,和程煜一起到小区门口的早餐店买了点包子和烧麦,还有牛奶和豆浆。
林染吸着豆浆牵着狗,不知不觉狗落在了后面,她被手里的狗绳往后扯了一下。
她回过头,发现程煜也落在了后面,狗狗蹲在他脚边,仰头望着他。
而程煜站在那一动不动,微敛着眉望着前方。
林染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眼神一闪,也是整个人顿住。
小区门口,停着一台出租车,沈烁颀长的身形立在旁边,看样子像是刚从车上下来,怀里抱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
出租车重新启动,扬尘而去。
沈烁提步往小区里面走,漫不经心地往这边扫过来一眼,脚步跟着缓缓停下。
三个人,互相对望着。
狗狗在中间疑惑地摇头晃脑。
沈烁的目光在两人一狗之间游移,眉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蹙起,似不愿相信但又不得不跟他们确认地问:“你们两个……住一起了?”
他已经不止一次,看他们前后进出这个小区,而今天,两个人带着一条狗,穿着休闲地一起出去买早餐回来,像极了同居过日子的小两口。
即便他那么不愿意承认这点。
可林染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案,“是啊,我们早就住一起了。”
“早就住一起了?”沈烁皱着眉头,重复了一遍她的话,忽而想到了什么似的,偏头笑了下。
林染觉得他莫名其妙,下意识问,“你笑什么?”
沈烁勾唇轻笑了下,踱步靠近她几步,“上周在南城的时候,不是说要跟闻家二公子结婚了?怎么这会儿又跟他早就住一起了?”
林染:“……”
谎言,果然是容易被拆穿的东西。
林染一时说不上话来,收紧了下手中的狗绳,带着十一疾步往小区里面走。
沈烁自然不会放她走,立即追了上去,伸手想要拉住她,“染染……”
然而,还不等他触碰到林染,林染身边的狗就突然转过身来,冲他吠叫一声,“汪!”
沈烁脚步一滞,低头望着它。
十一见他不敢动了,大概以为自己威震四方,更有自信地吠叫起来,越叫越凶,“汪汪汪……”
顿时,整个小区都萦绕着连绵不绝的狗叫声。
沈烁:“……”
林染怕被投诉扰民,摸了摸十一的脑袋,“十一乖,我们不叫了,回家。”
十一这才收了声,转身踏着小碎步,跟着林染快步往小区里面走。
程煜拎着早点,从他面前经过时,扫他一眼,眼神里多少有些幸灾乐祸。
沈烁攥了下拳头,怀里的玫瑰花被他抓紧,包装纸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低头一看,才记起自己过来的目的。
他迈开腿,跟着他们大步往里面走,可没走几步,又被门口的保安拦了下来。
他站在原地,望着两人一狗消失在转角,薄唇紧抿成线,泄气地将怀里的玫瑰花扔给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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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林染带着狗和程煜回了爸妈家。
往常的每个周末都是这样,只要不出意外,她都会带上程煜一起回爸妈家吃饭。毕竟她工作日经常到他那蹭饭吃,这样也算礼尚往来,不至于欠他太多人情。
人一闲下来就容易变懒,林染吃了午饭就想到房间睡午觉。
程煜说他还约了人谈事情,便带上车钥匙开车走了。
二十分钟后,程煜驱车来到一家清吧。
周末的清吧人还挺多的,大多是年轻人,或情侣或朋友,约着过来喝一杯。
他进去后环顾了一圈,找到了靠窗而坐的沈烁。
沈烁手里捏着一杯酒,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眼睛望着窗外,留给门口这边一张立体的侧颜。
程煜踱步上前,在他对面坐下。
沈烁眼皮轻抬,转头瞥了他一眼,端起桌上酒杯啜了一口,“想说什么?”
他浑身戾气,似没有耐心陪他坐下去。
服务生殷勤主动地走过来,程煜一会儿还要开车,而且也没打算跟沈烁坐多久,摇了下头,示意自己不要。
服务生识趣地走开,程煜收回视线,落在沈烁身上。
两个人都省去了那些弯弯绕绕,他开门见山道:“你跟她,都已经分手了,过去了,你又何必回来,抓着她不放?”
沈烁抬了下眸,眼眸微眯地盯着他,冷笑了声,“你喜欢她?”
程煜稍稍一愣,后有些被戳破的慌张,别开了头。
只听到沈烁又是一声冷笑,蹙着眉,讽刺地问他,“所以你今天约我出来,就是想要我放手,好给你腾位置,成全你,是吗?”
程煜放在膝上的手,紧紧攥着车钥匙。
几秒过后,他的手又缓缓松开,反正话已至此,他也不再隐瞒了。
“我比你更早遇到她。”他对上沈烁的眼睛,目光坚毅,“也比你更早喜欢她!”
对于这一点,沈烁丝毫不感到意外。
准确地说,他早有察觉。
他和林染谈恋爱那会儿,他就察觉到了。
此时此刻,听到程煜亲口承认这一点,沈烁仍是不免嗤笑了声,用力捏着手里的酒杯,骨节因为过分用力而泛白,手背青筋暴起,杯子随时都有被他捏碎的危险。
他盯着程煜,眉眼轻挑了一下,语气嚣张,“但是,我比你更早追她!”
“哦。”程煜心平气和到有些面无表情,“现在还不是沦为了前任?”
沈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