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怎么有狼嚎声?”
“坏事,这附近有狼群,估计要惊扰了野马群……”
“巴特尔大哥,这马群不会被狼群给包围吃掉吧?”
“包围?”
由于现代化的发展,草原动物的生存空间被进一步压缩,狼群的数量几乎要比野生马群还要稀少了,这也是底层生物链发生变化所导致的。
由于缺少天敌,野兔在澳大利亚繁殖的极快,而牧场内的青草,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着,到处变成了光秃秃的一片。
现在的蒙古大草原也有向这种趋势发展的迹象,不过近年来草原人已经在注意对于草原肉食动物的保护,只要不是发生狼群袭击牧场的事件,几乎很少有猎手再去主动狩猎野狼之类的动物了。
巴特尔的样子十分郁闷,回身去收拾帐篷的时候,嘴里还在念叨着:“没道理几只野狼去马群送死啊?”
“停,我知道怎么回身了……”
帖木儿对这里的地形也非常熟悉,四下打量了一眼脸上露出了然的神色,开口说道:“巴特尔大哥,这里是野狼峪吧?看来马群占据了野狼的老窝,所以这才起了冲突的……”
“还真是,这群马什么地方不好选,偏偏选在这里啊?”
在他前方四百米多有的地方,可以清晰的看到许多马儿或卧或立的影子,而在这些马儿的后面,则是有一个山谷,高约三四十米的样子,这种地形在草原上倒是非常少见的。
“奇怪了,这些狼没必要和野马群死磕啊,等它们走了再进去不就完事了吗?”
要知道,野马可不是家养的牛羊,对于野狼的袭击全无还手之力,恰恰相反,野马的攻击力恐怕不弱于狼群,它们的四蹄要是踢在狼身上,绝对会使其失去战斗力的。
“估计是野狼峪里面有小狼崽,这几只狼才着急了……”
“那咱们怎么办?在这等着?”
别的不说,就是那些习惯于在半夜肆虐的蚊虫,就让庄睿有点受不了,即使身上穿的是长袖长裤,但是架不住脖子脸上没遮拦的东西啊,这才一会的功夫,他就给了自个儿好几耳光了。
巴特尔对于耳边“嗡嗡”直叫的蚊虫压根就不在意,眼睛直盯着前方和野狼对峙的野马群,这种情形即使是他这样的草原人,也难得一见的。
“狼群忍不住了……”突然,巴特尔的脸色变得兴奋了起来。
庄睿的望远镜立马对准了这只野狼,一看之下,不禁有些失望。
野狼从草丛里窜出,顿时让野马群有些骚动起来,在最外围的几匹野马,不安的用前蹄刨着面前的草地,毕竟这食草和食肉动物,本身有着质的区别,那种惧怕也是与生俱来的。
突然,一声响彻天地的马嘶声,从野马群中传了出来,声音之大,仿佛平底起雷,炸响了整个大草原。
“这就是那匹头马,看来我还是小瞧了它,它比赤血的品种还要好不少……”
因为巴特尔发现,就在那匹头马仰天长嘶的时候,自己赤血眼中,也露出了惶恐不安的表情,这是弱者在见到强者的时候,才会有的表现。
庄睿在嘶鸣声响起的第一时间,就用望远镜寻找起声音的主人来了,而发现这匹头马并不困难,因为在它身边周围五六米的地方,再无一匹马儿敢于靠近。
这只头马的身高,比其周围的野马要高出很多,庄睿目测着足足有一米八至两米左右,站在那里沐浴在月光之下,宛若天马一般,威风凛凛。
庄睿曾经在香港看过赛马,那里所用的马匹,都是来自荷兰或者英国等地的混血马,这种马的特点就是身材高大,体型俊美,但是和眼前的这匹相比,那简直就像是土狗一样不起眼了。
看来草原狼们也会使用战术,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这头马一败,整个野马群就会不战而溃的。
看到这番情景,头马周围的野马,都有些骚乱,不过那匹头马却是非常镇定,在野狼扑起的时候,前提突然抬了起来。
野狼猎食的时候,对于那些体积远远大于它们的动物,往往是从腹下或者屁股开刀,将猎物的皮肤划破后,抓出其肠子使之流血而死。
这只野狼显然就是打在这种主意,而且它的战术也很成功,眼看利爪已经抓到了头马的股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