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彤撅起小嘴,生了会儿气,才把前晚的事告诉我。原来前晚我出去一直不回来,想起我对赔偿条件的事遮遮掩掩的不说,就起了疑心,出来找我。正好走到那条街上,看见我抱着吕彩烟吻了一下她,立刻肺都气炸了。误会是她不肯答应结婚的事,我就找到了一个肯嫁给我的女人,偷偷在约会。
她伤心难过的不知道走到了哪里,最后在一家俱乐部门口,碰到了在那儿游荡的谭泽。本来正没好气,遇到一个纠缠不清的男人,就大发脾气,结果这个能让女人高兴的鸭子服务生,略施手段,就把小彤哄的转怒为喜。
他们聊了半夜,谭泽要把她带进天天美男俱乐部过夜,小彤当然不肯,飞快逃走。她身上带着黄符,倒是对谭泽起到了震慑作用,没敢对小彤下手。
小彤没有地方可去,只有去了酒店住了一晚,第二天想起我负心薄幸就更加不肯回去。到了下午,接到谭泽的电话,约她去酒吧参加派对。小彤就爽快答应,还跑回事务所拿东西,那是故意让我知道他有了别的男朋友来跟我怄气。如果我不去酒吧找她,就证明我们真的完了。
我听到她说到这里,生气的说:“我那是答应吕彩烟一个条件,就是抱着她亲一下,谁知道你就误会了。我对你的心是天日可鉴,你倒好,居然还找一个男朋友来气我。找就找吧,还找一个色鬼,这不是在我除灵大师脸上散尿……”
“拍”我没说完,小彤就给了我一巴掌,幸亏她手上没力气,打的不疼。
“胡说什么,谁在你脸上撒尿了?”小彤气的美目圆瞪。
呃,这样的话好像不雅,我怎么就一不留神,没管住自己的嘴。
“不说这个了,等把你身上尸毒清除了,我再跟你好好算账。”我把她放在林丽准备好的一张床垫上,就要起身出门。
“算账,哼,谁跟谁算账还不一定呢。”小彤嗤之以鼻,然后又问:“你去干吗?”
“找你的心上人谭泽去。”我没好气的说。
“少恶心,我们就在一块聊聊,不像你都跟人家有抱又亲的。”
“如果只是聊聊这么简单,就不会互留电话了。”我一边说一边走出了作法室。
“你们难道就没互留电话?”
“我们互留电话是为了约对方谈判条件,你们呢?”
“我是为了……为了气你才留给他号码的,你能怎么样吧?”她竟然还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我晕倒!
交代林丽把小彤照顾好后,就出了事务所,刚出门碰到陆警官开车过来,他问我幸福水岸到底发生了。
“一边走一边说,我要去天天美男俱乐部,你开车载我去吧。”我从自己车上拿下背包,上了他的车。
“天天美男俱乐部,去那儿干什么?”陆警官一脸不解,还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
当下我从头说起,把婚纱店失火到酒吧派对,和今天在幸福水岸见到沈静宜变成鬼厉的事统统告诉了他。指明婚纱店失火、救护车发生车祸、昨天那个新娘的死以及今天段哲被杀,都是沈静宜搞出来的。
陆警官双目紧盯前方,沉吟了好大一会儿,才摇头说:“你说的我有点想不明白,第一这个鬼新娘为什么要杀孟凡好友的未婚妻?第二那个叫邵娟的新娘被鬼新娘杀了,为什么还会应邀参加鬼派对?第三段哲怎么也被杀了?第四嘛,就是那个曾经受到过你伤害的同学,她家里也住着一只鬼,而且就跟孟凡是隔壁,这之间又有什么联系?”
他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这些事情的确诡异,我都有点糊涂。因为小彤身上的尸毒今天心神不宁,对于一些无法解释的事都没去考虑,现在想起来,也是一头雾水。
其实陆警官还遗漏一个重要的疑点,就是沈静宜为什么会死,死后为什么还要跟孟凡结婚?从我第一次进他们家,孟凡就给我递眼色,从这种情形上看,他应该知道自己的新娘是鬼了,可是为什么还要跟一只鬼住在一起,难道二人之间真的感情深厚,不舍得分开吗?
我看不像,孟凡在沈静宜面前显得内心很恐惧,说明他不是因为二人的感情才不离不弃的,要不他也不会感到害怕了。
对了,还有那个老太太,一个不是本市户口的老人,为什么要帮助沈静宜呢?
“查到那个老太太是哪里人了吗?”我没回答陆警官问题,反而问他。
“暂时还没查出来。”陆警官摇摇头。
我们将到天天美男俱乐部那条街的时候,发现有两辆拉着警报的消防车呼啸而过,我这才看到前面不远处空中冒起滚滚浓烟,好像有地方失火了。我心里忽然感觉到不妙,催促陆警官赶快开车到前面看看。
果然被我猜中,天天美男俱乐部失火,浓烟是从里面冒出来的,现在火势很猛,已把整个俱乐部都吞噬掉,无法进入。
可恶,他们的动作够快,为了不让我找到谭泽,让谭泽离开这里就行了,还要把整个俱乐部付之一炬,如果猜得没错,里面一个活口都不会跑出来,一点线索都不给我留下。
陆警官简单打听了一下围观群众,从起火开始,没见到里面有人逃出来,可以证实里面所有人都被烧死了。
“现在该怎么办?”陆警官脸色沉重的问。
“没别的好办法了,只能去找西山公会。”我叹口气无奈的说道。
“西山公会?你说是那个鬼组织?你杀了那么多的鬼魂,他们肯帮你吗?”
“那我也不能看着小彤就这么等死吧?”我上到车里向他招手,示意他也赶快上车。
“去西山?”陆警官上车后问道。
“不,去医院。那里野鬼多,容易找到一个可以带我去西山公会的。”
“火葬场和墓地不是野鬼也很多吗?”
“大白天鬼不可能出现在阳光下。”我心里骂了一声蠢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