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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疑虑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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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夜晚伴随着天光微现而宣告结束,森林里热闹起来。
  夜宿的人们被鸡鸣、熊叫和乌鸦的呱嘈弄醒了,开始喧哗起来。这里面有人的笑声和狗的叫声,甚至还有人的说话声。
  同时还有一群猴子,在欢呼旭日东升。
  这群猴子中有小毛猴、花脸狨猴、灰毛猴等等。灰毛猴的皮常被印第安人用来包扎火枪的木托,而大狨猴的显著特征是头上的两撮长毛。
  最特别的是“救世猴”,这种猴脸长得像魔鬼撒旦,尾巴却会爬树。太阳升起的时候,猴群中最年长的一个,要领着大家唱一首音节单调的“圣歌”,声音威严而可怕。领唱的算是猴群中的男中音,男高音由小猴子们担任,他们共同唱出这首让人发疯的黎明交响曲。
  这时,印第安人就会说,“救世猴”在作“晨祷”了。
  然而,今天猴子们没有作“晨祷”,大家谁也没有听见它们的叫声。它们如果叫起来的话,声音会传得很远很远,因为它是靠喉骨的膨胀而形成的骨质膜高频振荡,发出的声音。
  反正今天早晨,森林中无论“救世猴”、大狨猴还是其他什么猴,都没有叫。
  这种反常肯定会让印第安人感到奇怪的,他们并不是爱听这种可怕的音乐,而是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另外,他们抓猴子也是从声音上判断方位的。
  猴子的肉,经过熏烤加工,是十分好吃的。
  迪克·桑德他们对猴子们做“晨祷”的习惯可能并不了解,否则像今天这么异常,他们也会探个究竟的。
  他们在依然寂寂的清晨醒来,几个小时的休息使他们丢掉了疲劳。
  小亚克并不是最后一个伸懒腰的人,他一睁眼就问,埃瑞尔昨夜是不是吃了一只豹。
  埃瑞尔说一只豹也没来过,所以他现在还饿着。
  大家也都有点饿了。晨祷之后,娜安忙着去做饭了。
  早餐同昨天的晚餐是相同的,不过森林中的清晨,新鲜空气会让人胃口大开的,也就没人计较饭食的单调了。而眼前最重要的就是吃饭,吃饭了才有劲,好去应付马上就要开始的新的旅行。
  拜蒂柯特表兄大约是生平第一次认识到,吃饭不是生活中可有可无的事情。今天他事先就声明,他来这儿不是为了两手插在裤兜里进行参观的。如果埃瑞尔再阻止他去捉萤火虫,他就得跟他理论理论了。
  表兄的威胁对块头很大的埃瑞尔好像没有什么作用。惠尔顿夫人把他拉到一边,讲了讲情,只要这位像大孩子似的表兄不跑得太远就可以给他点自由,绝对禁止他那个年龄的人的娱乐活动是不对的。
  7点钟,小队人马出发了,依然以昨天的排列方式前进。
  原始森林中,炎热和潮湿的气候使植物无比茂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给人的感觉是,这片高原的纬度与赤道相类似,在夏季,太阳当头而悬,阳光直射,大量的热能储存在了地下,而地上又是潮湿的,所以植物的天堂便非这里莫属了。
  天边无际的大森林,确实魅力无穷。
  面对这幅美景,迪克·桑德一点也没有陶醉。
  他在想。
  按哈里斯说的,这儿是南美洲的大草原,而大草原在其楚克语中是“大平原”的意思。
  大平原意味着什么呢?
  缺水、少树、石头,雨季里蓟草满地是,夏季它们变成了灌木丛,风雨不透。偶尔还可以见到些矮小的树木和带刺的灌木。给人的印象应该是荒凉和贫瘠。
  可眼前的景象大相径庭。
  自从跟着哈里斯离开海岸,周围便是连绵不断、无边无际的大森林,这哪里是什么南美洲的大草原?
  莫非如哈里斯所说,这是大自然奇怪的区域性设计,使这里与阿塔卡马沙漠的景象完全不同。
  迪克·桑德只是听人讲过阿塔卡马,知道那是南美洲的一片最广阔的沙漠,位于太平洋和安第斯山脉之间。
  就这个疑点,迪克提了几个问题。
  哈里斯马上就作了明确的解释,他讲了这一地区最确切的地理和自然状况,以及当地的风土人情方面的许多知识。
  “你说得很对,年轻的朋友,真正的南美大草原,确实如你在书中所读到的那样,那是一片非常贫瘠的大平原,行其中,艰苦异常,跟美国东南部无树的平原地区相类似,唯一不同的是,那儿还有沼泽地,像科罗拉多河平原和委内瑞拉奥里诺科河‘三角洲’平原一样。
  “但是我们现在所处的地区,这种自然现象,我自己也有点奇怪。
  “我也是第一次走这条路,因为这是一条抄近的小路。不过以前我也一点,知道这里的风景与真正的草原迥然不同。
  “真正的南美大草原,不在西部群山和安第斯山脉之间,而是在群山之后。”
  “那我们还得翻越安第斯山脉吗?”迪克·桑德急切地问。
  “不,用不着,年轻的朋友,你放心,我们不会离开这片高原,而这片高原最高处也不过1500英尺。
  “凭我们现在的装备,我绝对不会领着大家去冒那个险的!”
  迪克·桑德说:
  “说真的,还不如沿着海岸南下或北上呢!”
  “噢,那自然,可圣斐里斯大庄园,是在群山的这一边。所以我们怎么走遇到的困难都不会特别大!”
  “你不怕迷路吗?你也是第一次穿越森林。”迪克又问。
  “不会的,我年轻的朋友,不会迷路。
  “我当然知道,无边无际的森林就像是茫茫的大海,海员是无法单纯根据太阳的位置来测定自己的方位的。
  “然而我已经习惯于在森林中走长路了,看看某些树的位置,看看它们树叶的指向,再看看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就很容易找到正确的方向!
  “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你和你的朋友们带到你们应该去的地方的!”
  哈里斯言之凿凿,十分明确,不容怀疑。
  迪克·桑德和哈里斯走在队伍的前面,这样交谈着。
  有的时候,迪克·桑德的问题哈里斯回答不上来,迪克就把问题放在心里,不再追问。
  从4月8日到12日,就这么平安地过去了,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大家每天走12小时,大约走8—9英里。吃饭和休息相联,形成了固定的模式。现在大家虽然觉着有点疲惫,但总的来说,大家的健康状况还算不错。
  小亚克已经开始厌倦这种森林中的生活了,他不习惯,他感到枯燥乏味。另外,大人们说话不算话,答应给他看的东西一样也没有兑现,橡胶小丑、蜂鸟好像都躲了起来。
  鹦鹉也不见踪迹。鸟兽成群的森林中,应该到处是漂亮的鹦鹉呀!
  绿色羽毛的南美鹦鹉,两颊、尾巴又尖又长、毛色艳丽、从不站在平地上的大鹦鹉,热带的卡敏代斯鹦鹉,脸上长着长毛的彩色虎皮鹦鹉,等等,等等,全无踪影。
  爱说话的鸟儿啊,按印第安人的说法是至今还在讲着已经失传的部落语言的小鸟儿们,你们在哪里?
  不过,也有一种鹦鹉是随处可见的。可小亚克对这种银灰色、红尾巴的鹦鹉,不感兴趣。太多了,它们成群地聚集在树底下,嘴巴灵巧地叫个不停。
  这种鸟,很早很早就被人们运往世界各地,在太平洋两岸的大陆上,家家户户几乎都有这种鹦鹉讨厌的叫声。在所有的鹦鹉中,这种银灰色尾巴的鹦鹉是学说话学得最好的一种。
  小亚克不太高兴,拜蒂柯特表兄更不高兴。在路上,他可以在稍微远离队伍的地方跑一跑,可是他竟没有找到一只可以做成“标本”的昆虫。
  晚上萤火虫也不见了,它们不肯再用胸部的萤光来吸引昆虫学家了。大自然好像在捉弄我们痴情的昆虫学家,闹得他心情很不好。
  以后的四天,依然是这么沉闷地前进,方向还是东北。
  4月16日,从起程至今已经走了100英里。如果哈里斯领错路的话——关于这一点,他一再地打保票,绝对没问题,那么圣斐里斯大庄园离今天的宿营地不会超过20英里了。
  所以,他们在48小时内就能抵达一个很舒适的宿营地了,大家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虽然他们几乎已经穿过了整个高原的中部地区,可是在这无边的森林中,却没有遇见过一个印第安人。
  迪克·桑德心中一直存有遗憾,太可惜了。“浪子”号没有在另外的海岸上搁浅!不管是再往北一点还是再往南一点,都会有村庄、集镇或农庄的。那样,惠尔顿夫人他们早就到达一个安全的立身之所了。
  森林中杳无人烟,野兽的痕迹却随处可。迪克好几次听到了一种凄厉的长鸣,哈里斯说那是身躯胖笨、行动迟缓的三脚獭,它们生活在南美洲广大的森林区域,人称“懒獭”。
  这一天的中午,大家正在休息,突然一阵尖利的叫声撕破了天空,大家从来没有听到过这种叫声,惠尔顿夫人很害怕。
  “这是什么声音?”她立刻警觉地站了起来。
  “蛇!”迪克·桑德叫道,他手端猎枪,冲到惠尔顿夫人前面。
  蛇从草丛中靠近大家休息的地方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即使是条40英尺长的大蟒蛇也不奇怪。
  哈里斯把迪克叫了过去,汤姆他们也跟着,他叫惠尔顿夫人放宽心。
  哈里斯说,这不是大蟒蛇,因为大蟒蛇根本不会叫,这可能是一种对人无害的野兽。
  “没问题,只要我们不招惹它就行了!”
  “那它到底是什么动物呢?”迪克·桑德向美国人质问几乎已成了习惯,哈里斯也是有问必答。
  “羚羊。”
  “啊,想不到,我想看看羚羊!”雅克叫着。
  “那太难了,小朋友!”
  “咱们也许可以想办法靠近它们。”迪克说。
  “你只要向它们走三步,整个羚羊群就会一块儿跑掉!最好别去惹它们!”哈里斯摇着头说。
  迪克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
  他提着猎枪钻进了草丛。
  突然,一大群有十几只羚羊一阵风似的跑走了,它们头上长着尖尖的小角,毛色火红,像一团火云,在高高的草丛中滚动。
  “怎么样,我早就说了嘛!”哈里斯一副高兴的样子。
  羚羊跑得轻快迅捷,你几乎无法看清它的确切模样。
  然而,这一天大家还看到另一群野兽,大家都看见这种比羚羊跑得慢得多的动物了,尽管看得不太清楚。
  这群动物在哈里斯与其余的人之间,引发了一场相当激烈的争论。
  当时是下午4点钟,他们正在一片林间空地上休息。突然有几只身躯庞大的家伙从草丛中钻了出来,离大家休息的地方大约有100米,一发现有人,马上就跑了。
  虽然哈里斯好几次说别开枪,可是迪克还是迅速地举起了猎枪,瞄准了一只,扣动了扳机。
  可迪克·桑德的枪被突然抬了起来,这使迪克这个射击能手没能打中目标。
  是哈里斯。
  “别开枪,别开枪!”
  “这是群长脖鹿吧!”迪克·桑德对哈里斯的劝阻没有表示什么异议。
  “是长脖鹿?”雅克立即站到马鞍上眺望起来,“长脖鹿跑到哪儿去了?”
  “我……?”迪克·桑德欲言又止。
  “我不明白你是怎么回事儿!年轻的朋友,你是看花了眼吧,这可能是一群鸵鸟吧?”哈里斯说。
  “鸵鸟!”迪克和惠尔顿夫人互相看了一眼,感到十分吃惊。
  “是的,是几只普通的鸵鸟。”哈里斯说。
  “鸵鸟也属鸟类,只能有两只脚!”
  “没错,刚才这一群迅速逃窜的家伙就是两足动物。”哈里斯说。
  “是两足动物?”
  “我怎么看着像是四足动物?”惠尔顿夫人与迪克一样持怀疑态度。
  “我也是四条腿!”汤姆的这一意见立即得到了巴德、阿克德洪、奥斯汀等目击者的首肯。
  “四条腿的鸵鸟,太逗了!”哈里斯哈哈大笑。
  迪克·桑德镇静地说:
  “所以我们是长脖鹿,不是鸵鸟!”
  “年轻的朋友,你错了!你肯定是看花了眼,因为鸵鸟跑得很快,你根本无法看清楚。有些猎人也像你这么看错了,他们一点也不知道自己错了。
  哈里斯的话似乎有一定的道理。
  一只大鸵鸟与一只中等大小的长脖鹿,从远距离看是很容易混淆的。它们的脑袋,不管是像鸡鸭嘴还是像马鹿嘴,都是长在一根向后仰着的长脖子上的。
  一只大鸵鸟与一个半大的长脖鹿相差的似乎就是两条后腿了。
  要是冷不防从你眼前跑过去,这种两只脚的鸵鸟和四条腿的长脖鹿,你是很难分清的。
  能说明迪克和惠尔顿夫人看错了最有力的证据,就是美洲根本就没有长脖鹿。
  迪克·桑德想了,说:
  “鸵鸟在美洲大陆,不是也和长脖鹿一样,是很少见的吗?”
  “不,年轻的朋友,南美洲有不少这种很特别的鸵鸟,你们刚才到的就是这种鸵鸟中的一类,叫‘南鸵’。”
  哈里斯说得不错,“南鸵”是南美洲的一种很普通的涉禽——也就是鹭、鹤等涉水的飞禽,这种鸟的肉非常好吃。
  “南鸵”身躯健壮,身长可达两米以上,有一副笔直的硬壳嘴,两支翅膀上长着丰满的羽毛,呈一种淡蓝的颜色,两只脚上各有三根带趾甲的脚趾,这是“南鸵”与非洲鸵鸟的主要区别。
  哈里斯讲得十分详细、确切,他对“南鸵”的生活习性显然是十分了解的。大家只好承认刚才确实是看错了。
  “一会儿我们也许还会看到,那时候大家就会看清楚,可是别把两足当四足了呀!”
  “还有,年轻的朋友,最重要的是,请不要忘了我的提醒,无论碰到什么,都别贸然开枪!
  “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再捕猎野兽来作食物,就更没有必要用枪声告诉别人,我们在这儿了。”
  迪克·桑德一直沉默不语。
  一个新的疑团缠绕着他。
  4月17日。
  清晨,人马启程。哈里斯保证,24小时以内到达圣斐里斯庄园。
  “到了庄园,夫人,你会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只要休息那么几天,就能消除疲劳、恢复体力。
  “自然庄园里的条件不能跟旧金山比,可是我们也拥有大陆上一切最舒适的设施。我们不是野蛮人。”
  “哈里斯先生,十分感激!”惠尔顿夫人顿了顿,又说,“如果我们对你的帮助只能说一声谢谢的话,那么,这句谢谢就包含了我们十二分的感激之情了!
  “啊,总算熬到头了!”
  “累坏了吧,夫人?”
  “我倒没什么,只是小亚克,我看他吃不消了,他好像有点发烧!”
  “是的,虽然高原上气候不错,可每年三四月份,确实流行间歇性的寒热症。”哈里斯回答。
  “不论何地何地,造化的设计都是完美的,有这种病的地方,就有治这种病的药!”
  “你的意思是……”哈里斯好像没听懂迪克的话。
  “这儿不是生长奎宁树吗?”
  “是的,是的,你说得不错,奎宁树就生长在这里,它的树皮可作解热药用。”哈里斯说。
  “我很奇怪,为什么这里一棵也见不到呢?”
  “噢,年轻的朋友,这种树很难辨认,虽说一般的奎宁树都是树干高大、叶子宽阔、花色粉红、花香浓郁,可还是不太容易找到。
  “因为它们从不长在一起,都是分散在森林中的,印第安人是靠奎宁树四季常青的树叶去分辨它们的。”
  “噢,那么哈里斯先生,”惠尔顿夫人说,“如果你发现了奎宁树,请马上告诉我。”
  “一定,夫人。不过,庄园里有硫酸盐奎宁水,它比奎宁树皮①退烧可来得快多了!”
  最后一天的路就是这么安全地走完了。
  傍晚,安排宿营。
  始终还没有下过雨,但天气不太好,地上的热气上升,迅速形成了天空中的浓雾。
  已经是雨季了。幸亏明天就可以到大庄园,再熬几个小时就行了。
  根据哈里斯安排的行程,庄园离这里不会超过6英里。尽管如此,夜里的值勤还是很严格的。汤姆他们几个轮流值班。
  迪克在这方面要求大家不能有半点疏忽。确切地说,他现在比平日更谨慎,因为在内心深处,他有一种十分可怕的疑团,可眼下他还什么也不想说。
  宿营点儿在一片树丛的前面,因为疲惫不堪,惠尔顿夫人等已经睡着了。
  这时,一声狂叫撕破了夜空。
  “啊,怎么了!”迪克·桑德第一个从地铺上蹦了起来。
  “是我!”回答的人是拜蒂柯特表兄。
  “怎么了,表兄?”惠尔顿夫人问。
  “我被咬了!”
  “是蛇吗?”
  “不,不是蛇,是虫子!”拜蒂柯特表兄回答道,“啊!我把它逮住了!”
  “好,把它弄死,别再吵我们了,先生!”哈里斯有点嫌他大惊小怪。
  “什么,虫子弄死?那怎么行?我得先看看是个什么样的虫子!”
  “肯定是蚊子!”哈里斯耸了耸肩。
  “不,不是蚊子,是苍蝇,肯定是只很奇怪的苍蝇!”
  迪克已经把他的小手提灯点着了,他走到拜蒂柯特表兄身边。
  “感谢上帝,这是许久没有的重要收获,有新发现啦,捉到这样一个小家伙!”
  ①最早把奎宁树的树皮碾碎成药,称为“神甫药粉”,因为1649年罗马天主教神甫第一次收到从美洲传教士那儿寄来的大批的奎宁药粉。
  我们的科学家高兴得有点忘乎所以,他以胜利者的姿态和心情凝视着这只苍蝇!
  他简直想亲吻这只手上的猎物了!
  “到底是什么呀?”惠尔顿夫人问。
  “双翅目昆虫,表妹,一只很特别的双翅目昆虫!”
  这是一只比蜜蜂还小一点的苍蝇,呈暗灰色,胸腹以下有黄色条纹。
  “有毒吗?”惠尔顿夫人问。
  “没毒,表妹,至少对人来说没毒。不过对于羚羊、水牛甚至大象来说,可能就有毒了!
  “啊,多么可爱的苍蝇!”
  “我说拜蒂柯特先生,这到底是只什么苍蝇啊?”迪克也有点不耐烦了。
  “我手里的这只苍蝇是舌蝇①!是一种特别有名的双翅目昆虫,曾经给它的产地带来过莫大的荣誉。可直到目前,在美洲还是第一次发现舌蝇!”
  迪克·桑德心里更加不安起来,甚至不敢问这位表兄:哪里是舌蝇的产地?
  经过半夜这一番闹腾以后,大家又沉沉睡去。
  迪克·桑德虽然疲惫得很,但因为心里有事,夜不成寐。
  ①舌蝇,亦名采采蝇,产于非洲,有毒,咬了动物以后,动物会因慢慢中毒而死。迪克看到舌蝇就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怀疑,这里根本不是美洲而是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