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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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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命令刘森,送我出去,又匆匆地走了。
  刘森带着我,走出了这间密室,经过了一条长长的走廊。那走廊高低不平,叫人在感觉上,像是走在石块上一样,然后,才从一扇门中,走了出来。那一扇门,通出来之后,便是旷野了,再回头看那扇门时,那门由外面看来,和石块一模一样,门一关上,绝不知道山壁上有这样的一道暗门。
  我出来之后,便道:“你立即送我到顿士泼道去!”因为我还急于要弄明白罗勃杨的秘密,所以我仍要连夜到那边去。
  刘森答应了一声,我们在旷野中步行了大约十分钟,便到了一辆汽车的旁边。那一辆汽车,就是将我从顿士泼道载来此处的那辆。
  我上了车,觉得有刘森在身边,行动反而不方便,因此便挥了挥手,道:“你去吧,明天上午十时,你到我寓所来见我,如果我不在,你可以等。”
  刘森点了点头。在那一瞬间,他面上忽现出了一丝忧郁的神色来,嘴唇掀动,像是想对我讲些甚么,但是随即又苦笑一下,道:“好。”
  我虽然看出他有些话要对我说而未曾说出来,心中疑惑了一下。
  但这时我因为急于要赶到顿士泼道去,所以并没有在意,见他已答应了,我便驶着车子,向前疾驰了开去。等到我将车子,停在顿士泼道口上时,我看了看手表,已是清晨两时了。
  我下了车,一直来到了六十九号的门口,上了电梯,不到五分钟,我便站在那所空屋的门前了。我心中转念着,如果我用百合钥匙,开门进去,那是十分容易的事情。但是这幢房子,我已经进去过一次了,那是一间空屋子而已。
  我不是需要再去查空屋了,我是要见到罗勃杨其人!因此,我按动了电铃。
  电铃不断地响着,足足响了七八分钟之久,还没有人来应门。是没有人么?我可以肯定不是,因为,当我一站在门口之际,便看到门缝处有亮光隐隐地透露出来,可知这幢空屋之中有人,虽然那人未必一定是罗勃杨,但总应该有人来应门的。
  我继续地按着门铃,又持续了近五分钟。门内仍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知道一定有了甚么蹊跷,贴耳在门上,仔细地听了一会,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我的百合钥匙,轻轻地打开了门锁,慢慢地推了大门。
  然而,我才推开了五六寸,便听得门内“砰”地一声响,传来了一下重物堕地之声!
  我绝未曾料到忽然间会有这样的一下声响传出,一时之间,也不禁为之吓了一大跳,定了定神,向内看去。一看之下,我更是呆了半晌。手推门进去,顺手便将门关上。
  屋子内仍是空荡荡地,没有家。
  但是,在一幅墙壁上,却有着一扇半开着的暗门,从那扇暗门中望过去,里面是一个大客厅。陈设得十分华贵。那一望之间,已将我的疑团,完全消除了,罗勃杨出现又失踪,自然都是这一扇暗门在作怪。而那扇暗门,却是通到顿士泼道七十一号去的。六十九号和七十一号,本来就只是一墙之隔!
  由此可见,罗勃杨这个人身份,一定是十分神秘的了,他住在七十一号,但是他却同时租下了六十九号,以六十九号作为他的通信地址,但如有甚么人,像我那样,想偷入六十九号,侦查他的行踪的话,其结果却只能看到一幢空屋!
  我心中的一个旧的疑团消除了。
  但是同时,我却又产生了一个新的疑团。
  罗勃杨在我一跨进屋子之后,就在我的身边,他本来是伏在门上的,因为我一推门,他才跌倒在地上,而他跌倒在地上之后,便连动也没有动过,睁着大而无光的眼睛望着我。
  他不是不想动,而是根本不能动了!他的那种面色神情,任何人一看到就可以知道,这个人已经死了!
  我呆了半晌,不听得有甚么特别的动静,但是我仍不能肯定这两层房子中。除了我以外,便没有他人了。所以,我由暗门中向七十一号走去,化了三分钟的时间,搜索了那三间房间,确定了没有人之后,我才又回到了罗勃杨的身边。
  罗勃杨仍然穿着那件睡袍,从他尸体的柔软度来看,他的死亡,只不过是半小时之内的事情,我很快地便发现了他的死因:在他右手的手腕上,钉着几枚尖刺,其中有一枚,恰好刺进了他的静脉。
  那种尖刺,正是我在张小龙的实验室前,曾经捡到过,交给老蔡,又给人偷去的那种。我又小心地将这几枚尖刺,拔了下来。罗勃杨当然是在一开门时,便被人以尖刺射死的,所以他的尸体,才会压在门上。
  接下来,我便想在罗勃杨的身上,和他的房间中发现些甚么,但是却一无所获。
  我不知道害死罗勃杨的人是谁,但是我却可以肯定,害死罗勃杨的人,和张小龙的失踪,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从杰加、罗勃杨这一条路,追寻张小龙下落的线索,已经断了,但是我却并不感到灰心,因为我还有刘森,他可以供给我更多的线索。
  我想就此退出,但是一转念间,我便改变了主意。我至少要让杀死罗勃杨的凶手,吃上一惊才行!
  因此,我拖着罗勃杨的尸体,走进了暗门,又将暗门小心合上,一直将罗勃杨拖到了厨房,将他的面部,压在煤气灶上面,打开了煤气,关上了厨房门,这才由大门退了出去,上了车,回到了家中。
  我知道,明天或者后天,当凶手由报上看到罗勃杨死在厨房中,而且是由于煤气中毒而死,那么凶手一定会大大地吃上一惊的!
  虽然,这可能对我,没有甚么好处,但能够扰乱一下敌人的心神,总是不错的。
  我到了家中,已经五点多了,忙了将近一夜,仍然说不上有甚么收获来。我专心一意,等着刘森来到之后再说,可是,第二天早上,当我看到早报上的消息之际,我不禁呆了。
  罗勃杨的死讯,还未曾登出来。但是,刘森的死讯,却已在报上了,刘森的身份“
  行高级职员”,这家“行”,就是那位走私专家的大本营,他是死于“被人狙击”,“警方正严密注视”云云。
  我颓然地放下了早报,又死了一个!
  我想起,如果昨天,我和刘森一起到顿士泼道去的话,那么刘森可能不会死了,我又想起,如果昨晚,我能及早发现那扇暗门的话,那么,罗勃杨也可能不会死了!
  罗勃杨和刘森之死,自然不会给我以甚么负疚,但是,刚有了一点头绪的事,又堕入五里雾中,陷于一片黑暗的境地之中了!
  我放下报纸,呆了许久,才又拿起了报纸来,细细地读着那段新闻。
  报上的记载,非常空泛,但是有一点,却引起了我的怀疑,那便是刘森死亡的地点。
  刘森死在一家著名的大酒店旁边的一条冷巷之中,死亡的时间,是在和我分手后的半小时,而刘森必曾在和我分手之后,一刻不停,还要以极快的速度,方始能赶到那地方去。由此可知,他到那地方去,一定是有目的的。因为刘森之死,曾有人目击,凶手在逃,尸体并没有被移动过。由此,更可知道凶手知道刘森一定会到那地方去的。
  我凭着这一点,想了半晌,忽然跳了起来!那间著名的大酒店——那是国际富豪游客的憩息之地,我想起了大苹古对胖子觉度士的评价,觉度士已成富豪,他会不会住在那家酒店中呢?刘森又会不会是赶去会他,而觉度士因为刘森知道得太多,所以才杀他灭口呢?
  我一跃而起,匆匆地洗了脸,喝了一杯牛奶,便冲出门去。
  但是,我刚一出门,一辆跑车,便在我家的门口,停了下来。车中下来了一个穿着织锦棉袄的女郎,正是张小娟。
  张小娟见了我,秀眉一扬,道:“要出门么?”
  我连忙道:“正是,你可以和我一起去,我们一面走,一面说,本来,我已经很有了一点头绪,但是如今,却又断去了线索,我正在努力想续回断去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