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手掌中,黏有三四根金毛。或者说是金刺,金光闪闪,硬而细,那当然是我刚才抓住了那条手臂时黏在我手上的了。
世界上哪一种人 包括喜马拉雅山的雪人在内,手臂上是有生这样的金毛,而又力大无比,来去如风的呢?我自己问着自己,却找不到答案。
我回到了卧室不久,便听到陈天远教授发出了怒骂声。
殷嘉丽白天来工作,晚上是不在的,晚上,只有陈教授和一个男仆,我听到这个高级知识分子。生物学的权威以可怕的粗犷之语咒骂着,也不知他在骂甚么人。
二十分钟后,警车到了。
作为贴邻,我如果装着甚么都不知道,那未免说不过去,所以,我披起衣服,又走了出去。
在陈天远住宅的外面,到了三辆警车,其中有一辆,是有着探照灯设备的,这时正在大放光明,我立即知道事情十分不寻常,因为一件普通的凶杀案,警方在接获报告之后,是断然不会出动那么多人的。
我还未曾走到警车旁边,便被两个便衣人员拦住了去路 这更证明我的猜想不错,普通的案件,根本不必出动便衣人员。
我说明我是附近别墅的住客,那两个便衣人员则“有礼貌”地请我回去睡觉,只当甚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就在这时候,我看到新近升了官的杰克中校,驾着一辆电单车,赶到了现场!
杰克的出现,更使我觉得事情比我预料中更要重大,因为杰克是秘密工作组的组长,我曾和他打过交道,那时他还是少校。
如果不是事情关系重大,而且牵涉到国际间谍纠纷的话,他是绝不会在午夜亲自出动的。
我不想被杰克发现我也在这里,因为上次我和杰克所打的交道,并不愉快,而且,我有一个宗旨,我绝不牵入任何间谍特务斗争的漩涡之中。
我抱定这个宗旨是有道理的,那是因为,再凶恶的强盗、匪徒,他总还是人,在他的内心,总还有一丝人性。唯独特务、间谍,那却是绝无人性的“特种人”。唯其绝灭人性,而始能做特务,这种没有人性的“特种人”,我是一直抱着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的。
所以,我便遵从了那两个便衣人员的劝告,退回到卧室中。
然而,我用那具长程望远镜,和那具偷听仪,伏在窗口,向前看着,我彷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可是那些工作人员,却只是做事,而绝不出声。我看到十来个人,里里外外地搜索着,几乎将每一根草都翻了过来。
而那个死者,则被抬上黑箱车,由四个武装人员保护着,风驰电掣而去。
我又看到杰克的面色,十分紧张,他除了发出简单的命令之外,甚么话也不说。
声音最大,说话最多的则是陈天远教授。
他穿着睡袍,挥舞着双手,涨红了脸,以英语向杰克中校咆哮着:“此地的治安太差了,我在从事那么重要的实验,怎可以没有人保护?如今,我刚有了一些成功,就甚么都毁了,一个小偷,毁了震惊世界的巨大成就,发生在由你们管理治安的城市中,可耻,可耻,这真是太可耻了!”杰克中校绝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但是这时,他却只是铁青着脸,并不发作。他冷冷地道:“如果你成功了一次,你就可以成功第二次的。”
陈天远更是怒气冲天,他大声叫道:“胡说!胡说,这是完全没有知识的话!你知道我在实验的是甚么?我所实验的是别的星球生命的形成,你当我是在学爱迪生试制电灯泡么,你 “
陈天远的咆哮,突然停了下来。
他总不是自愿停下来的,他的话,是被一下尖厉,可怖之极的惨叫声所打断的。
陈天远和杰克中校两人,这时正在围墙之内,而那下惨叫声,则是从围墙之外发出来的,所以他们两人,不知道墙外发生了甚么事。
我的望远镜本来是对准了他们两人的,那一下惨叫声传入我的耳中,我立时想起了那下将我自酣睡中惊醒的惨叫来。
两下惨叫声,当然是发自不同的两个人,但是其恐怖、凄厉,令人毛发直竖则一。
在那瞬间,我的心中,实是奇怪之极。第一下惨叫声,是那个死者发出来的,如果说,如今在有着三十个以上的警方人员工作着的现场,还会有凶杀案发生的话,那实是太不可思议了。
然而,不可思议的事,竟然发生了。
我一听到了那一下惨叫声,立即转过望远镜,向发出惨叫声处看去。几乎是在同时,一盏探照灯灼亮的光芒,也照到了发出声音的地点。
那地方是一个十分深的草丛,我可以说是第一个看到,究竟发生了甚么事情的人。
我看到一个便衣探员,倒在草地上,他的手正竭力想伸到背后去,去接住他背后的伤口,可是,他的手臂却不够长。
从他背后伤口处流出来的鲜血,将半枯黄的草染得怵目惊心。
而使得我双手发软,几乎连望远镜都跌下去的,则是那个便衣探员脸上的那种恐怖绝伦的神情。他的眼珠,几乎要凸出眼眶来,而他的口角,则可怖地歪曲着,流着发出泡沫的涎,他的手指起着痊挛,他的身子,则在缓缓地滚动。
我一眼看出这人活不长了,我连忙去观察四周围的情形。
那草丛离公路并不太远,而在草丛的四周围,又全是平地,在那些平地上,虽然有些土坑,但却也难以藏得下一个人。
探照灯已将周围的一切照得通明,我相信我听到声音和看到那死者,相隔不会超过四十秒钟,可是这时在我目力所及的范围,却看不到凶手。
我从望远镜中,看那探员背部的伤口,可以看得十分清楚,那是一个深而狭小的伤口,一定伤及内脏,要不然,那探员不会在惨叫一声之后,便立即死去的。
那凶手实在太大胆了!
我几乎怀疑这是一个狂人,因为没有一个正常的人,会在警员密布的情形下,去杀死一个探员的。
如果那不是一个狂人的话,那么这个凶徒,就可能是一个身手灵活之极,而心思又缜密、狠辣到极点的人,他杀那个探员,是有意在向警方示威。
虽然我一听到声音,便立即循声去看,探照灯也立即照到了行凶的现场,但所谓”立即”,至少也有二三十秒,二三十秒对身手特别敏捷的人来说,是可以奔出一百多公尺的了。
那么,那凶徒就可以在没有探员的路面中穿过,隐入路对面的草丛中,然后从容离去。
一想到这里,我又想起,在我发现第一个死者的时候,曾有人在我的背后偷袭,而当我转过身来时,凶徒却已不见了。
毫无疑问,那向我偷袭的人,一定便是连杀两个人的凶徒了。
看杰克中校和许多探员忙碌的情形,他们显然是一无所获。但是我却掌握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线索,那便是:我曾经握住那凶徒的手臂,而当那凶徒挣脱时,我手心留下了几根金色的毛。
那当然不是亚洲人,没有一个亚洲人会有看这样金色的体毛的。我如今不知道那凶徒是欧洲人还是美洲人。
但是我很容易知道,我有一个朋友是十分成功的人种学家,他会告诉我,有这样体毛的是甚么地方人,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线索。
我心中暗自决定,如果杰克中校来求助于我的话,我就将这个线索供给他。
我从望远镜中看到杰克中校的情形,他几乎要疯了,青着脸在拚命踢着草丛,和草丛中的石块。这也难怪,任何人都会像他一样:他在率领着数十个探员办案时,其中的一人,被人所杀!
警务人员一直忙到天亮,还未曾收队回去,我则早已躺在床上,思索着这件事,和审视着那几根金色的硬毛。
到了清晨六时,突然响起了急骤的门铃声,我由于要清静,连仆人也没有用,我只得下去开门,我一开门,四个彪形大汉便冲了进来,其中一个则取出了证件,道:“警方特别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