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白布下的东西
(或者可称“白布条下的怪物”,以增悬疑)
胡说推了推温宝裕,温宝裕又推了推胡说,胡说道:“我有点口吃,不像你那样灵牙俐齿,还是由你来说的好。”
温宝裕苦笑,点了点头,又咽着口水,搔着头,咳嗽了几下,看来是尽量在拖延时间,不敢把事情的经过,痛快说出来。
我看得他这种情况,真是又好气又好笑,道:“小宝,有一句老话,你听说过没有?”
温宝裕道:“我知道,你一定想说,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我大声道:“对了。”
这小子,又长叹了一声,才道:“车子开到了陈家大屋后面,在屋子门前还停了停,天色黑,我进去拿一只电筒——”
电简是在陈家大屋还未曾装上电灯之前,温宝裕和胡说探索屋子用的,十分强力,他拿了电筒再上车,胡说这时镇定了许多,因为这一带,可以说是他们的“势力范围”,不必怕被人发现了。
在略为镇定了一些之后,他们反倒感到了相当程度的刺激,两个人互相吹起牛来,胡说道:“哼,想把我们吓倒,也不是容易的事,她们没有在屋子里?”
温宝裕道:“谁知道,或许正躲在什么角落看我们,哼,看到我们处变不惊,做事于净利落,只怕她们心中也不得不佩服。”
两人互相吹着牛,又想到良辰美景可能正在暗中窥伺,可不能把胆小狼狈的窝襄相落在她们的眼中,所以行动也格外精神。
车子在屋子后面的山坡地停下,他们下了车,自车厢中把那“木乃伊”抬了出来。
在抬出来的时候,“木乃伊”又剧烈地挣扎了一几下。天色很黑,星月微光之下,白布有一种异样的惨白色,看起来怪异得很。
两人把“木乃伊”放到了草地上,温宝裕自身边取出了一柄锋利的小把刀来,打开,就划开了“木乃伊”头部的布条,胡说在一旁,用电筒照着。
胡说看温室格从头部划起,忙道:“不好,这样,会叫他看到我们。”
温宝裕道:“哪怎么办?先从脚解起?”
胡说想了一想:“我看,把裹住他双手的布条全都割断就可以了,余下的布条,他双手松了绑,自己会解开,我们也可以趁机离开。”
温宝裕心想有理,就用小刀,去割应该是绑着双臂的部分,他那柄随身带来的小刀,用途甚多,诸如挖掘植物标本、解剖随手捉到的小动物或昆虫,等等,平时一直保持着十分锋利的状态,这时要来割割布条,颇有点大材小用,布条一碰到刀锋,自然摧枯拉朽也似,纷纷断裂,温宝裕随手把断布条拉开,胡说一直用电筒照着。
约莫不到十分钟之后,胡说忽然低呼了一声,声音有点变调:“这个人……这个人……。”
温宝裕还在埋头苦干,一时之间,亦未曾觉出有什么不对,还颇有点责怪胡说大惊小怪,转过头来,道:“这人怎么啦?”
胡说的脸,隐在电筒光芒之后,看起来朦朦胧胧,就有点怪异,再加他的声音也十分尖锐,听来更叫人有阴风惨惨之感。他道:“这个人……好像根本没有手臂。”
胡说这样一叫,温宝裕不禁陡然一怔,转回头去,看被割开了的布条,下面露出来的情形。一看之下,他也不禁呆住了作声不得。
他看到的情形,自然全是在电筒光芒照射之下显示出来的,由于胡说的手把不住在发抖,所以光芒也摇摆不定,令他着到了布条下那个“人”的身体之际,并没有感到什么特别,因为他看到的,的确是人的肌肤,他也没有奇怪何以那个“人”没有穿衣服,因为在潜意识之中,木乃伊的“衣服”应该就是白布条,白布条之下,就是皮肤,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而这时,经胡说一提醒,温宝裕再转回头来看时,却觉得大大不对头了。
他割开的布条已经相当多,露出来的地方也很多,那是在一个人的双臂的生长的地方。也就是说,现在,应该可以看到那“人”的手臂了。
可是却看不到手臂,看到的,只是皮肤。皮肤十分白,白得异样,甚至有点腻的感觉,看来十分像是女性的皮肤,可是又不像,总之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异,露出来的皮肤,像是微微颤动,还有一部分,应该是胸口部位,正在起伏着,像是在呼吸——正是这个动作,吸引了胡说的注意,感到这个木乃伊是活了的。
眼前所看到的是如此怪异,温宝裕在一怔之下,恐惧感还来曾展布全身之际,竟然还大起胆子,伸手向那白腻的皮肤上,去捺了一下。
他手指所捺下去处,十分柔软,柔软得出乎意料之外,总之,决不曾有什么人的皮肉,曾这样柔软就是,所以,在他的手指所捺处,立时出现了一个凹痕。但是那白腻的皮肉,却又十分富于弹性,被捺出来的凹痕,一下子就恢得了原状,而且还出现了上个小小的红印。
温宝裕这时才知道害怕,怪叫了一声,站起身来,却又站不稳,在后跌之际,撞在胡说的身上,两人在草丛中,滚作了一团,挣扎了一会,才站起身来,胡说急问道:“那……那是什么?”
温宝裕道:“不……不知道”
胡说一面拣拾起电筒来,一面道:“像话吗?你离得近,又摸过,是什么都不知道。”
温宝裕又惊又急:“真不知道,你也不是离得远,也可以去看去摸。”
胡说手中拿着电筒,可是连射向那“木乃伊”也有点不敢,他道:“至少……看起来像什么?”
温宝裕声音干涩:“像是……一大堆肉一大堆活的肉……”
胡说起了一阵想呕吐的感觉,埋怨着:“你不能用好听一点的形容词。”
温宝裕叹着气:“你去看看,看可有什么优美的一形容词可以形容那一堆……活的肉。”
胡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鼓足了勇气,把电筒光芒,射向目标——那时,他们离目标,约有三公尺左右的距离,电筒光一射上去,目标对强烈的光线有反应,在光照之下,又扭动起来。
这一扭动,令得断裂的布条,又散开来不少。那……东西(不能称之为“木乃伊”了,也不能称之为人,只好称之为“那东西”)没有翻身的能力,看来只有扭动的能力,当布条散落多时,可以看到它的部分自然也更加多了(由于称这为“那东西”,所以代名词方面,也只好用了“它”。本来,那东西会扭动,自然是活的,有生命的,那至少该用“他”字。可是,又实在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东西,所以还是用了“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