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七天时间,两人才拍了拍手,向我道:“没有任何发现!”
我吁了一口气:“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两位才好——肯定了没有被人监视,那种感觉真好。”
谁知道戈壁沙漠对我的话,并不以为然,他们一起摇头:“我们只说,我们已尽力做了检查,检查的结果是甚么也没有发现!”
我一摊手:“那有甚么不同,何必咬文嚼字?”
两人道:“大不相同,我们没有发现,就是我们、没有、发现。那绝不代表你没有被监视。”
我总算弄明白了他们的意思,我笑:“你们没有发现,就等于没有监视。”
两人对我的话,显然感到十分高兴,他们连声道:“多谢你的夸奖,可是我们不保证你不被监视。”
态度极认真,这正是戈壁沙漠的可爱之处,我拍着他们的肩,一再道谢。
这两人,好奇心极强,忍到了这一天,他们终于忍不住了,两人齐声问:“你究竟掌握了甚么秘密,会以为有人要监视你?”
我叹了一声:“要是能告诉你们,我一定第一时间,让你们知道!”
两人也知道暂时无望了,所以长叹一声,快快离去,倒令我很过意不去。
我对白素表示,可以避免被监视的威胁了,可是白素却道:“只是他们没有发现。”
我大是惊讶:“这样找都找不出来,你还不肯定?”
白素道:“找是被动的行为,吃力不讨好。一人藏,百人找,所以戈壁沙漠的态度是对的。”
我大不以为然,但也没有争辩下去——后来,事实证明,白素和戈壁沙漠的看法,竟然是对的,真是令人气结,竟然仍有监视,而且有效程度颇高,当真不可思议之至。可是谜底揭晓,却又相当简单,并不复杂,只是过程却奇妙无比,不是出于人力——详细情形如何,要“容后再叙”,因为紧接着,又有事情发生了。
在一个故事的发展过程中,不可能是一口气所发生的事,全和这个故事有关,必然会有这样那样的打岔,和故事无关的事,没有必要提,所以全略去了,只说和故事有关的。
所以,看起来,就像是一件事一开始之后,就甚么事都和这件事有关,“巧”之极矣,但事实并非如此,那是在叙事之际,经过了“艺术加工”之后的结果。
所以,自戈壁沙漠检查完毕之后,到另一件事发生,其间有若干时日的间隔,自然也曾发生了不少事,只不过都不在记述的范围之中而已。
那天我一早出去办事,到中午时分才回来。办事的过程之一,是和一个人会晤,那人是一个奇人,且是我有求于他,和他相见,事实办得很成功,不虚此行,可是有一点特殊情况。
这个人极嗜酒,他的名言是:“血液中若没有酒精,那不算是活人的血。”所以,他一日二十四小时,只要是活动的时间,就不断喝酒。而我有事去求他,少不免陪他喝一点酒。
对他来说,“一点”就是正常情形的很多。我当然不至于喝醉,但是在不到两小时之内,灌了近一公升酒精成分百分之七十四的烈酒下去,少不免有点酒意。而且我较少在白天喝酒,那天恰又是一个阳光普照的好天气——喝酒的人都知道,强烈的光线,对酒精在人体内的运行,有催化作用,格外能令酒意涌上来。
所以,当我打开门,走进屋子去的时候,从明亮到黑暗,一下子不是很适应,也就是说,约有短暂的二、三十秒,视线极其模糊。
这就是合该有事了,我由于酒兴高,所以一路“引吭高声”,唱的是“满江红”,从“怒发冲冠”开始,进屋之后,刚好唱到“壮志饥餐胡虏肉”。
一进门,酒眼蒙眬之中,见一个佳人俏生生地站着。佳人穿无袖上衣,玉臂裸露,肌肤赛雪,耀眼生花,长发飘落,身形窈窕,这般可喜娘,又是在自己家中,不是白素是谁?
我打了一个噎,哈哈大笑:“我是没有壮志的,不要餐胡虏肉,咬咬佳人的裸臂就行!”
说着,一把把住人拉了过来,搂在怀中,张口向白生生的玉臂便咬。
这“咬”,当然不是真的咬,而是调情行为的一种。而夫妇之间,这种调情行为,真是普通之至,何足为奇,我预算白素会忍受我的轻咬,然后再飨我以老大白眼,那真是赏心乐事。
可是,我才一张口轻轻咬了上去,就觉得不对头了。
首先,温香软玉,才一入怀,便觉通体酥柔无比,那远非我拥惯了的爱妻,紧接着,我左胸乳下,陡然一麻,我全身的气力,一起消散,连张开了的口,也没有了合起来的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