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然是由我讲了见别克警长的经过,然后,又将从老别克那里带回来的资料交给戈壁沙漠。
他们看了很长时间,一直都没有说话,直到他们将资料放在了面前的桌子上,也还是没有说话。
良辰美景有些等不及了,叫道:“你们搞什么鬼?到底发现了什么?”
戈壁沙漠仍然没有立即回答,也没有相互征求意见,只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我立即知道,他们是在以目光交换意见,这两个人虽然并无血源关系,也不是夫妻,但他们之间已经有了心灵共通的能力。
他们不再以目光交流之后,我便问道:“你们交流意见的结果怎么样?现在该说出来了吧?”
我所说原不过一句非常普通的话,在坐的所有人都能够听懂,也并没有什么特别表现,但查尔斯兄弟脸上顿时有了异样的神色。
他们两人于是便互问互答,一个道:“他们交流过意见吗?我怎么没有听见?”
另一个道:“我也没有听见。”
一个问:“他们掌握了一种我们无法听到的发声方法?”
另一个说:“这根本不可能,世界上虽然有几种不需要发声的语言,例如手语、唇语、旗语、摩氏电码。”
一个接道:“但是,摩氏电码也会有特殊节奏的声音传出来,而手语、唇语和旗语都会有动作。”
我说那话,红绫和良辰美景都是懂得的,因为我们之间可以说是大熟悉了,她们立即了解这件事,既因为她们经常运用这种心灵沟通,也因为我曾无数次提到。而且,我也相信,查尔斯兄弟作为双生子,他们之间也一定有着这样的能力,只要有人一提醒,他们立即便会知道是怎么回事。
红绫比较实在,正想向他们解释,良辰美景却要恶作剧,她们向红绫使了个眼色,然后对查尔斯兄弟说:“你们不要讨论了,他们用的是一种由他们自己发明出来的特殊语言,这种语言叫心语。”
查尔斯兄弟大惑不解:“心语?难道是心灵与心灵直接对话?”
另一个也道:“谁能有这样的能力?我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良辰美景道:“你们当然不会听说过,这是他们两个发明的,只有他们才会,要不,怎么说他们是专家,而我们不是?”
查尔斯兄弟听说戈壁沙漠竟有着这样的能力,大起敬意。
按理说,戈壁沙漠听了这样的话,即使不得意非常,至少也应该是没有大多的表情,但事实上,他们两个人此时的表情之强烈,出人意表,那根本就不是得意或者兴奋,而是痛苦加上恼怒。
红绫看到他们的表情之后,便以目光向我询问,她显然不懂他们何以会这样。
我最初也觉得不可理解,但仅仅只是一秒钟之后,我立即想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良辰美景刚才对查尔斯兄弟所说的那些话,虽然含有对戈壁沙漠的赞誉,同时也有着调侃的成份;她们这话是对查尔斯兄弟说的,显然是在调侃他们,却又含有亲切的意思。戈壁沙漠是爱着良辰美景的,因而,她们的电话一到,这两个科学怪杰便不顾一切地赶来,对于他们来说,只要能见到良辰美景,就是让他们立即去南极,他们也会非常的乐意。
但是,良辰美景对他们的感情始终没有表示任何意见,而他们却因单方面恋着对方,所以极其敏感。刚才,良辰美景的那番话,让他们感觉到,她们对查尔斯,其实比对自己更好,他们忽然感到这两兄弟其实是自己潜在的情敌。
这当然是他们两人的想象,良辰美景是否真的对查尔斯兄弟有着特别的感情,我倒不以为然。
然而,恋爱中的人思维极其敏感,有些事情,旁人看来是完全莫名其妙的,但他们却深以为然,这也是完全没有办法的事。后来,事情有了出人意料的发展,是否与他们这种特殊的敏感有着某种联系,我始终是没有弄清楚。
当时,我见了戈壁沙漠的表情之后,知道这样的玩笑再开下去,结果很难预料,便对查尔斯兄弟说:“你们也不用猜了,有的人,由于特殊的生理结构,或是在一起生活的时间长了,便有了一种特殊的能力,他们可以通过心灵直接沟通。我相信你们兄弟也有这样的能力。”
我这样一解释,他们立即就懂了,两兄弟暗暗吸了一口气,然后是一声轻轻的惊呼,相互间看了一眼,同时交换了一个眼神。这个眼神说明他们之间确然是有着心灵相通的。
红绫也在一旁道:“现在,你们可以说出来了。”
她的话当然是对戈壁沙漠说的,但戈壁沙漠仍然没有从那种特殊的感情打击中回过神来,还是一脸的悲戚。
良辰美景在与查尔斯兄弟开玩笑时,并没有注意到戈壁沙漠的表情,这时看到了,同样是不明所以,便拿目光问询于我。
我暗中向她们递了个眼色。
这两姐妹是那种百灵百巧的人物,她们立即就会意过来。别看她们的年龄不大,修炼可真是没话可说,两人知道戈壁沙漠的悲戚是为自己而起之后,一点都不动声色,而是冲着他们莞尔一笑:“有什么怪异吗?你们怎么会是这样一副表情?”
戈壁沙漠两人同时一震,那情形,就像是被电触了一下似的,也像是突然从某种沉思中忽然惊醒过来。
“不,没有,没有。”戈壁说道。
沙漠也接着说:“没有任何不正常。”
戈壁又补充:“或者说是我们没有发现。”
有什么不正常而他们又未能发现,这种可能当然是存在的,人毕竟不是万能的。同时我又想到,如果那辆车上有什么古怪,而戈壁沙漠却无法发现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能够发现这种古怪的人,也就实在是难找了。
接下来,我们又进行了一番讨论,因为没有任何新的发现,这种讨论也就没有任何新的内容。
关于晚上的讨论,需要记述的只有三点,一点是红绫提到的双生车这个概念,因为前面已经略作记述,此处不再提及。
第二点是戈壁沙漠初步检查的一项结果,他们根据那辆车的性能提出一个速度方面的估计,他们认为,那辆车的速度极限是每小时一百二十公里,这一速度,实际上已经超过了设计速度。
但对于这一点,查尔斯兄弟却根本不赞同,戈壁沙漠的话刚刚说完,他们便同时说道:“不,绝对不止一百二十公里。”
他们两个是同时说的,说过之后,又同时停了下来,然后互相看着对方。
我问道:“是不是霍夫曼消失的时候,速度超过了一百二十公里?”
大查尔斯说:“我们的时速是一百四十公里,而在我们走出盘行路之后,两车相距最多不会超过二百公尺。如果他们的时速不超过一百二十公里,根本不可能在三十分钟之后仍然追不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