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个目标是房间的门口,距我不到五公尺。要是在平日,两步已跨到,如今,由于举步维艰,感觉上那比丝绸之路还要长。
足足走了五分钟,才捱到房门口,我吁了口气,把背脊靠在门口旁边的墙壁上。
虽然勉强能走动,但我的战斗力已失,我伸手去转动门柄,那是一道自动门,看来鲁宾斯坦根本不相信我能逃走,所以才配上自动门。
我人可以轻易地走出去,然而恐惧令我望而却步。我想到了房门外的环境。我此刻的状态,万一遇到敌人,别说搏斗,连逃走的气力也没有,那无疑是自投罗网。
为了将来,我一定要恢复正常的活动力。
这时,我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我想到了那只机械手。机械手为我做了造了改造手术,而这手术一直是由医疗计算机所控制。
(对!可以利用那机械手!)
我决定去碰碰运气,我走到房门前,房门向左右自动打开。
我吸了口气,凝目四望,幸好没有敌人,我一步步地沿住阒无人迹的走廊朝手术中心走去。
我摒着呼吸,把精神全集中在耳朵和眼睛上,我敢说即使是针丢落海里的声音,也逃不过我的耳朵。
走了二十分钟,终于来到了手术中心,我透过竀孔朝里面望。
有一个年青研究员正坐在计算机前,看样子是在清理各类文件。
除了那研究员,偌大的手术中心,并无一个人。
我暗叫一声“形势大好”,假定一切顺利,我就可以恢复十足状态。
当然,如果在我接受手术过程中,有其它研究人员或者鲁宾斯坦闯进来,那就合该我倒霉。
(现在只有一个人,这是我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的信心陪增。我要做的,是一举将对手击倒,抢过计算机。
问题是如何一举击倒对手!
我虽然精通技击,但此际身不由己,力气无从发出,又怎能把对方击倒。
(有了!我可以诱敌!)想到这一点,我笑了起来。
我蹲了下来,向前爬行,自动门打开,我就仰天躺在地上。
那个在输入记录的研究员,听到了自动门开启的声音,立即回过身来看。
由于我躺在地上,研究员所坐的位置又有仪器遮隔着,是以一时间他看不到我。
研究员侧着头,站了起来,朝自动门走过来。
一见到我,他大为吃惊,眼睛睁得老大。我知道他在想:这个全身不能动的男人,怎会跑到这里来?
为了要弄清楚情况,他蹲下身来看我。
(黄金机会!)我拚尽全身气力,右掌劈出,正好劈在他的左面脖子上。
研究员一声不响地倒在我身上。我吃力地推开他,站起来,走进手术中心。
我把研究员的身躯拖到角落放下,然后坐上他本来的位置。
看来那研究员正在整理手术记录,计算机几上放满文件。我把文件翻了一遍,找寻我的手术记录。
“F一○七八”,那是我手术记录的编号,我立即按动键盘,查看记录内容。
现在是深夜,所以手术中心只有一个人当值,看来我有足够时间完成任务。
很快,我就找到了记录。原来一切资料都已输进计算机里,除了改造手术之外,还有还原手术的程序。
真是天助我也!我“得得得”地按键。
“接受手术者原振侠目的还原神经组织编号F一○七八”
我又按了一个键,把手术定在三分钟后开始,我离开了坐着的位置,走向手术床,然后爬了上去,倒伏在床上。
这时,“滋滋滋”的声音响起,那只机械手从天花板上降了下来,朝我臂部注射麻醉液。
手术开始。
机械手按照计算机程序,切开我后头部,把我的神经恢复原状。
机械手熟练而迅速地完成了手术。
我的伤口被细胞再生技术缝好,机械手灵巧地为我注射了催醒剂,我悠悠地醒转过来。
我轻轻地喊了一声,声音已恢复正常,同时,我也感觉四肢已恢复了平日的柔软,我高兴得几乎要跳了起来。
一个翻身,滚下了手术床,来到那个研究员的身前。
虽然研究员的年纪跟我相差不远,但褐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瞳,就跟我相差太大,我想了一下,剥掉他身上的白袍换上。
跟着,我把研究员搬上手术床,按动计算机键盘,替他注射了麻醉剂。
十分钟后,我把研究员扛在肩膊上,离开了手术中心,直朝幽禁我的那个房间走去。
只要房间里有人,他们就不会那么容易发现我已逃脱。
我又回到手术中心,按动键盘,找寻有关真健斯基地的资料,然而我发现输入这部计算机里的东西,完全是有关医学知识,并没有我要找的资料。
我噘了一下嘴,离开了手术中心。
走廊上没有人,我顺利走进电梯,按了B“二十”字。
“B”就是地库,这个基地共有六十层,地上三十层,地库三十层。
我之所以按“二十”字,是因为这个掣钮给红圈圈着,特别醒目。
电梯的速度飞快,仅数秒已把我带到B二十。电梯门一打开,我就看到了电影棚常用的大铁门。
我战战兢兢地推开那道大铁门,映在眼前的是一个小镇。
那不是《圣经》上记载的小镇,却也不是现代城镇。我仔细看了一眼,发觉那是一个十九世纪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小镇。
这时,我听到了脚步声,连忙闪身躲到附近的建筑物里。
原来,这个小镇挤满了人与马车,女人们穿着吊钟型的裙子,男人们脖子上结着颈巾,披着燕子尾的长衫。
没有错,这里真的是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
这时,大路对面,有一对男女走过来,我看到那对男女的脸孔时,几乎“哎哟”一声喊了出来。
那个男人,头戴高筒帽,嘴上长着胡子,正是神秘大富豪侯活.真健斯(我曾在旧报纸上见过他的照片)。
至于那个女人,则更加令我吃惊。
那个女人竟是慧云李。
慧云李是四五十年代荷里活最红的女明星,代表作《乱世佳人》,疯魔全球,直至目前,仍然没有一部电影能跟它媲美。
那真是太不可思议了,真健斯跟一代美人挽臂同游。我看得呆住了,那是小说的世界吧!
“我爱你!”真健斯停了步,望住那女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