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得去找任静。
晚上我到宿舍去找她,但门房告诉我她不在。其实下午“大姐姐”就已经告诉我,周末她总是到她男朋友那里去,一般来说都不会回来。但我还是想试试,结果果然碰壁。
我有些百无聊赖,这也是从来没有过的。要知道以前我从来都是以满腔的热情去工作的,而且每次都是在规定时间之前提前完成任务。这次不知怎么,我不但迟迟没有完成任务,而且对于工作的热情越来越低。
尤其令人奇怪的是,“我们世界”这次居然根本就没有规定我的工作时间,仿佛这是一件可以无休无止地进行下去的侦查。
校园里道路笔直而又漫长,直通向深不可测的远方。那里灯火萤萤,舞曲轻柔。我实在难以忍受孤独,宁愿下周再来寻找任静。
按理说我可以去礼堂“五百座”观赏录相,可以去露天“高台阶”品评啤酒,每逢周六校园里的娱乐项目总是数不胜数。然而我没有,我还是信步来到了图书馆。
这就是校园里著名的图书馆,我一到来这里就给我以深刻印象的地方。
图书馆同心理系楼一样,也是一栋外表镶嵌白色瓷砖的现代建筑,尽管前者比后者诞生的时间要早出许多。但也许正因为这一类似,才使我对她情有独钟。在我没有侦查任务的时候,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我分明知道我的这种情绪不对。对于“我们世界”的成员——尤其是考察员——来说,是绝对不应该产生这种情绪的。我们只有一种情绪,那就是对于工作本身的巨大热情。对于同类或异类——任何一种生命形式,产生兴趣是绝对被禁止的,对于由这些智慧所缔造的文明也当属此类。
但我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我从不否认自己的观点。尽管我知道自己现在的情绪是危险的,但也决不自欺欺人地不肯承认。
我决不回避现实。
还是回到图书馆来吧。这里平时是读书学习的地方,但到了周末,则变成了舞林高手的天下。跳舞是人类一项相当高雅的活动,它与录相等活动构成了大学生周末的主要娱乐项目之一。从一来到这里,我便喜欢上了这一活动,但因为威威是个小孩,因此周末有时候我带他去看录相,是以经常丧失参与这种娱乐的机会。
现在,没有人再强拉着我看录相了,我可以尽情地支配属于我自己的娱乐时间。可是,我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我就是怀着这种心情走进图书馆舞场的。
舞场中彩灯如链,烛光点点,其中的舞者或旋或颤,其中的观者或立或坐。尽管盛况如前,但作为一名舞林新兵,我还是觉出气氛与以前有些许不同。
当然这也许只是我的多心。
可是刚进入舞场没多久,我便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无论我走到那里,它都不肯放弃地坚决追随。然而当我在人群中寻找时,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两道犀利的目光。
我独自来到角落,让正在尽情跳舞的人们挡住我的身影,然后慢慢向上寻找。
图书馆的结构是中间半空式的,也就是说在一层前厅的上方,二层和三层都是中空的围廊,从上面看下面可以一览无余。因此当图书馆举办舞会时,很多人便俯在那里向下俯瞰观摩。
我刚才感觉到的目光就是来自那里,只不过因为舞场的灯光很暗,而且绝大多数的灯光都是打在一层前厅里的,因此上面的人在我看来十分模糊。
只是当我坐在角落定睛细辨时,才逐渐看清诸位看客的身影。
在众多的看客当中,我终于找到了我要找的人。当他最后一次向我投来目光时,我的目光寻找捕捉到了它的出处。他慌忙移开目光,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的位置已经被我看得清清楚楚。
那是威威。